第106章 神棍(三)(第4/6頁)

結果這白粥一送進口裏,那沒滋沒味的感覺就讓孟雲海蹙起了眉。

——可真難喝。

孟雲臻將這一幕收歸眼底,瞬間有些神清氣爽。

小兔崽子也不好過吧?活該。

這麽想著,孟雲臻看向時景歌,這才發現時景歌的眼神也落在孟雲海身上,帶了點淡淡的笑意。

下一秒,時景歌注意到他的視線,很快收起自己的表情,格外平靜地喝著自己碗裏的白粥。

動作緩慢而優雅,仿佛帶了股仙氣。

孟雲臻楞了一下。

時景歌是這麽吃飯的嗎?

他們在一個餐桌上吃了好幾次飯了,時景歌餐桌禮儀是還不錯,但是也沒有這樣啊。

下意識的,孟雲臻將自己的視線落在孟雲海身上。

……是因為這個小兔崽子嗎?

畢竟,餐桌上唯一的變化,就是多了只小兔崽子。

不僅如此,孟雲臻還發現了一點別的變化。

時景歌今天這身衣服,還是新的呢,與他其他那些相對破舊的衣服一對比,一點穿過的痕跡都沒有,不是新的也絕對沒穿過兩次。

而且,時景歌這還是特意打扮過了吧,指甲都修了修,顯得圓潤飽滿,十分整齊,不像昨天那樣參差不齊。

……是為了給小兔崽子留下好印象?

說起來,今天還是小兔崽子去叫得時景歌吧。

聽說還是小兔崽子自告奮勇。

……難道在這個過程中發生了什麽,師徒之情又續上了?

孟雲臻忍不住開口道:“時先生今天,格外出眾啊。”

時景歌手中的動作一頓,輕描淡寫道:“衣服壞了,換了一身。”

“哦,”孟雲臻喝了口粥,笑意盈盈道,“我還以為時先生特意換了身新衣服,有什麽大事宣布呢。”

時景歌語氣淡淡,“孟先生想多了。”

孟雲臻揚了揚眉,隨口道:“真的沒有?比如收徒什麽的?”

“沒有。”時景歌幾乎是斬釘截鐵道,“時某才疏學淺,不宜誤人子弟。”

孟雲海緊緊捏住自己手裏的勺子,表情登時就不好看了。

“哦。”孟雲臻應了一聲,他心裏有了計較,故意道,“昨天時先生可不是這麽說的啊。”

這還真不是孟雲臻胡說。

昨天他也說了類似的話,玩笑般的口吻,畢竟那個小兔崽子再怎麽樣,也是他的弟弟。

至於有沒有別的私心,孟雲臻……孟雲臻也不肯承認啊。

但是昨天時景歌的回應,可以說是相當不客氣啊。

孟雲臻甚至還記得當時時景歌的表情,那種傲慢混雜著不屑和嘲諷,揚著腦袋,用一種十分刻意的輕描淡寫的語氣說道:“孟先生願意讓一個騙子做自己弟弟的老師了?”

語氣之嘲諷,態度之陰陽,讓一輩子陰陽怪氣無人能敵的孟雲臻都頭皮發麻。

可見,時景歌絕對是記仇的。

那一天的仇,他還都記著呢。

但是現在,時景歌態度那叫一個客氣啊!

時景歌十分平和地說道:“有嗎?我不記得了。”

“如果我的言詞給孟先生帶來困擾,我對此深表歉意。”

這禮貌又客氣的樣子,讓孟雲臻更想在老虎頭上拔毛。

而這個時候,孟雲海已經受不了了,他把碗放在桌上,發出不小的動靜。

“我吃飽了。”孟雲海強迫自己說出這四個字,叼著個包子就走了。

屬於他的那碗白粥,還剩了大半碗。

他果然不喜歡喝白粥。

時景歌微微蹙眉,但是什麽都沒說,只是目送著孟雲海的離去。

等待孟雲海離開餐廳的時候,他似乎一下子就放松了下來。

那種感覺,幾乎是肉眼可見的。

如果說剛剛的時景歌是一個端著的高嶺之花,現在他已經落地了。

孟雲臻為自己腦海中的比喻感到好笑,他搖了搖頭,拋開這個想法,問道:“你怎麽就一定要和我家小兔崽子斷絕師徒關系呢?”

“孟先生。”時景歌放下自己手裏的勺子,語氣平平,孟雲臻擡頭看他,做出願聞其詳的模樣。

孟老先生和孟老夫人約了隔壁家的董老先生和董老夫人,要去釣魚,走得比孟雲海還要早呢。

所以現在餐廳裏就剩了時景歌和孟雲臻兩個人,意味著時景歌不需要再遮遮掩掩,於是他抿了抿唇,相當友好地說道:“我建議你去看看腦科。”

孟雲臻:“?”

“當你一個問題,已經連續三天采取了不同方式詢問,得到的答案都一致的時候,還要繼續用新的方式詢問下去,”時景歌頓了頓,語重心長道,“我不得不合理懷疑你的大腦不大中用,理解不了他人的言語,還伴有健忘失憶的現象,你還年輕,不要諱疾忌醫。”

翻譯成白話就是,腦子有病,聽不懂人話,趕緊去治。

孟雲臻輕笑出聲,他覺得這樣陰陽怪氣的時景歌,實在是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