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江湖規矩(第2/3頁)

原作直到田伯光答應令狐沖,以後不再采花之前,令狐沖表面與其稱兄道弟,實則心理描寫時依舊點明了“我令狐沖豈能和你一個采花賊做朋友”。

算起來令狐沖至少“做到”讓田伯光改過,這時用令狐沖“沒做”為民除害來指責,其實沒什麽道理——令狐沖本來就不是“鐵面判官”的人設,更沒以江湖大法官自居。

作為一位年輕(?)俠客,幾次冒生命危險與田伯光交手,最終令田伯光承諾不再采花,這時卻要被指責結交匪類?換成是朝廷命官,倒是依舊有責任秉公執法,不過江湖道義上,如此指責,顯然站不住腳。

否則掃地僧收留慕容博、蕭遠山怎麽算?一燈收徒裘千仞怎麽算?心性最良善的狗兄,還叫殺路人泄憤的丁不四做“四爺爺”呢……

硬要說掃地僧、一燈、狗兄黑白不分,這道理在衙門說得通,在江湖上說不通、至少是無法引起共鳴,一定要說,也只有用自己的拳頭能說通——就像劉正風的家人被抓,三湘武林群情激憤,換成劉正風本人被殺,卻沒什麽人強出頭。

真放在衙門說,劉正風也不該死,不過終究不是一套規矩。

即使是素重名譽的嶽不群,見到木高峰之流,也不是暴起拼命,而是表面笑嘻嘻、心裏MMP,真發生了沖突再動手。

令狐沖最大錯誤,其實是劇版中,沒有對心理描寫的配音,甚至有些劇版為了前後表現一致,刪了令狐沖幾次暗中敵視田伯光的舉動,以及主動想配合師父、師娘去除害的戲份,才令他的人設變得很“迷”。

沒有參看原作的話,觀眾會將他幾次田伯光虛與委蛇時的豪爽表現,以為是真情實感,進而相信一些二手設定,而不知道令狐沖心裏其實比誰都明白——你個淫賊配和我結交?

至於令狐沖對不起嶽不群之說,更是掐頭去尾加工後的無稽之談。

原作中破廟之戰時,令狐沖見師父、師娘受敵人羞辱,以重傷之軀,再次強行出手,連鬥劍宗高手,又行險招刺瞎了嵩山來襲的高手,之後自己傷到了坐地不起的程度。

嶽不群卻在懷疑其偷學“辟邪劍法”的固有印象下,對其冷嘲熱諷,質疑其放走敵人,裝作沒力氣給自己解穴、看自己笑話……看過原作的書友,此時想必都憋悶不已。

然而在一票的武俠公眾號、名作解讀自媒體的熱度之戰下,就成了——沒錯,令狐沖有意看嶽不群丟人,都是因為他,嶽不群才自宮的!

對此楚鹿人肯定是理解不了……

當然,對於嶽不群來說,令狐沖這樣的表現肯定是不合格的。

真正要說令狐沖“結交匪類”,也是後來被逐出師門,對正邪之辯心灰意冷之後的事情——後期令狐沖的邏輯,才徹底轉化為:只要當我是朋友,我就當你是朋友,我朋友做壞事我不支持、能勸阻便勸阻,但一定要做的話,也和我沒關系,我不幫忙就是……

而無力、無心去更積極促進他們改過,忘了他一開始的“偶像”劉正風——老劉和曲洋結交的時候,第一件事情,就是讓曲洋立誓不得傷害五嶽劍派之人,曲洋也的確到死都沒破誓。

不過從結交對象上考慮,在楚鹿人看來,令狐沖雖拍馬難及喬峰的大丈夫義氣、尤其敏感之處,可以說是十分小家子氣,卻也不失為可交之人。

畢竟……

即便是正道中人,能為了救不相識的別派同道,就將自己性命至於不顧的人,其實也沒幾個,令狐沖的“渺小”,只是放在喬峰、郭靖這等或是義貫金石、或是為國為民的“大俠”面前,才能體現出來。

只不過楚鹿人前世時,一票的武俠公眾號、自媒體,借著“師恩大過天”的封建道德回潮,持之以恒的黑令狐沖制造熱度,甚至連原作都不用看,直接自己捏造設定,才造成其聲名狼藉。

大抵和“取經首功豬八戒”、“厚黑無恥劉玄德”差不多套路。

……

“來者止步!華山派封山,暫不待客。”

楚鹿人剛剛接近華山派山門,便被一名年輕弟子攔了下來。

“我記得你……你是嶽掌門的六弟子是不是?”楚鹿人看他肩膀上還蹲了只猴,頓時認出他來。

華山六弟子陸大有,之前楚鹿人在金盆洗手大會上也見過。

陸大有聽楚鹿人認得他,汗都流下來,還好……仔細想了想之後,也認出了楚鹿人——否則對方都認得自己,自己卻記不住對方的名號,豈不是拂了人家面子?

“原來是楚大俠,可是來拜訪……恩,我師父下山去除惡,現在不在門中。”

陸大有說到一半,其實也反應過來,楚鹿人雖然武功很高,江湖聲望和他們這些小輩弟子不在一個層面,但以年齡來說,和他師父應該沒什麽交情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