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2/2頁)

這一片都是葛根,沈黎不舍地舍棄剩下的葛根,背上早就滿滿當當的背簍,往老宅方向走。在林地邊遇上了村子裏的黑狗,細犬兩個兄弟,他們是沈黎三爺爺家裏的兩個孫子,小時候差點因為傷寒殞命,他們爺爺就給起了這種小名。村裏有不少孩子都有這樣的小名,沈黎慶幸地想,還好他們家不起小名。

他們看到沈黎滿滿當當的背簍,好奇地問道:“你都摘了些啥?這麽多?”

沈黎不擔心他們認出來這是什麽,記憶中,他從來沒有看見過這裏有人賣葛根,“就是些幹柴,還有野果子,你們的背簍比我的大,一定摘了不少好東西吧!”

黑狗比細犬大一歲,還蠻機靈的,人也大方:“給,這是柿子樹上的,還沒熟,你多放幾天就好了。”

沈黎也從背簍裏拿出幾個紅刺果給他們吃,沈黎的心理年齡讓沈黎將這兩個堂哥當成了弟弟,對黑狗和細犬頗有些照顧的意思,黑狗和細犬也因為這個,對沈黎的印象比其他堂弟好些。

他們互相交流了哪些地方可以摘的野菜多之後,沈黎陪著他們在山腳下玩了一會捉迷藏,就帶著背簍回去了。

余氏看到一向愛幹凈的沈黎將自己搞得臟兮兮的,反而高興了。自從生病了以後,自家娃兒看起來懂事了許多,知道心疼大人了,還總是幫忙做活,都不像小孩子了,可見是嚇著了,格外依戀父母。如今玩得滿身灰塵,看起來活潑健康,余氏忍不住眼眶都紅了些。她心裏覺得,這個家分的好,如今家裏單獨壘了個簡易燒飯的灶台,想吃點東西便隨時自己弄,只要送些給二老就不會有人說什麽。黎娃子吃了這些日子的蒸雞蛋,看著臉色都好了許多,沈黎孝順,吃啥都要給爹娘吃一些,叫沈來秋和余氏愛得不行。

“娃兒,你這身子骨才好些,就別這樣往林子跑了,給娘瞧瞧你都摘了些啥?”

沈黎笑著叫娘親給他擦擦身上的灰,將紅刺果拿出來放在缽缽裏,“娘,你洗洗就能吃了。”

然後將山菌和葛根拿出來,“娘,你看看這個葛根,我以前去廟會時,看到有人賣這個了,咱家也賣錢去,給娘買新衣裳。”

沈黎在心裏補充道:他也想要新衣服,尤其是尚好的獸皮衣。他真的不想穿著蘆葦柳絮以及還有沒處理幹凈鴨毛填充進去的衣服了,不保暖,也不好看,皺巴巴的。

所以,第一桶金,必須在冬天之前獲得,而且還要大發一筆,自家房子起好了,還得買家具,買家什,買過冬的糧食。他還想打一口井,如今他們家吃水都得去三裏外挑水喝,冬天這麽冷,他不想爹娘如此辛苦。而且冬天的井水也暖和些,不算冰手。夏天還能在井下冰些好吃的甜瓜,不知道這裏有沒有西瓜,有也能吃冰鎮西瓜,簡直美滋滋。

余氏對異想天開的兒子還算縱容,“好吧,難道你是想看廟會了?下次叫你爹帶你去鎮子上玩,等快過年了,就有廟會可以看了!”

本想發家致富無心玩耍的沈黎:......

好吧,以前只搞學術內容的鹹魚為了閑適的生活不得不想辦法發家致富,結果娘親卻覺得自己只想看廟會,這簡直是打擊創業人士的自信心好嘛!

總之,沈黎只能用微笑掩飾自己的悲傷。

過了幾天,正好家裏的糧食吃完了,沈來秋農忙也告一段落,就帶著沈黎去鎮上。沈黎這些天一直背著村裏的人去林子裏挖葛根,挖了不少。這些葛根都挺重的,一根差不多有十斤重,有的甚至有二十斤。這些葛根年份不一,沈黎覺得,如果等幾天叫爹去挖,說不定能找到年份更久的。他人小,只挖得動淺些的土壤。

沈來秋慣著他,雖然不相信這些長得醜不拉幾的東西可以賣錢,卻也依著他都帶著去鎮上。因為負重太多,還花了六文錢雇了驢車去,余氏有些心疼,可是她習慣聽沈來秋的話,見沈來秋同意陪著兒子胡鬧,便不多說什麽,做了燒餅給他們帶著,餓了路上吃。

沈黎好奇地看著官道兩邊的驛站,還有或低矮或儼然的屋舍,只是看的多了,也覺得沒單調無聊起來。他趴在了沈來秋的懷裏,慢慢睡熟了。

沈來秋看著兒子長長的睫毛,不禁笑了。男娃睫毛這麽長,眼睛又大又亮,真是長得比村裏最俊的小姑娘還俊,可見以後娶媳婦不能在村子裏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