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劫道

馬車停在路邊的馬幫店後頭,這裏前不著村後不著店,卻又是馬幫走貨的一個要地,馬幫店,也就是專為這些人所開設的。

走江湖,混南北的,吃得過山珍海味,自然也就能入得了這山野小店。

有客房,搭著草棚子的房間,自己裹個席子或者衣服湊合著就睡一覺;

有吃食,而且還有肉,聞起來噴噴香。

此時此刻,

瞎子正坐在這一大鍋“葷菜”面前,手裏拿著兩個饃。

丁橫和崔林鳳拿著店家給的勺子,正從鍋裏吃得不亦樂乎,倆人手裏還都拿著大饃,兩口菜一大口饃,吃得那叫一個真香。

這是馬幫菜,但這個馬幫菜和瞎子所知道的那種完全不是一個菜式……

“怎麽,吃不慣?”

劍聖在大鍋旁坐了下來,從店家那裏要了一把勺子,手裏也拿著一個饃;

劍聖不愧是練劍的,手法很快,也很精準,“嘩”的一下,就從大鍋裏舀出一個大肉丸兒,送入嘴裏後,又順了一口饃。

“呼……”

劍聖發出一聲滿足的長嘆,顯得很是滿意。

這感覺,和四川人在外地很久沒吃到正宗火鍋回到家終於吃到了一樣。

瞎子咽了口唾沫,這勺子在手裏,可就是下不去啊。

倒不是嫌棄大家圍坐在一起不用公筷吃飯,瞎子也沒那麽講究,畢竟是在趕路途中,能有一口熱乎乎的吃食那真是極為不錯的待遇了。

想著急趕路,就不可能算到今兒個在哪兒歇腳明兒個在哪兒吃飯。

但問題是這大鍋菜有問題啊,是店主人特意從十多裏外的小城酒樓客棧裏收來的剩菜,運回來後自己再混合在一起吃,煮成了一個大雜燴,這就是晉地的馬幫菜,因為靠腳力吃飯的人,一般生活條件有限,卻又想吃點兒油水兒,就專門指著這個來吃。

有時候飯菜難免會餿掉一些,店家也有辦法,跟後世賣羊肉串兒一樣,往裏頭多擱一些大料,嗖味兒也就蓋下去了,只剩下香味兒。

這賣錢的算法,也有意思,是按勺子在那兒算,你下了多少勺,最後就按這個收錢,跟後世的串串香數竹差不多。

所以這一勺下去,可真的有講究,撈著肉就覺得自己賺,要是撈出來幾根菜葉子,嘖嘖……

劍聖吃得不亦樂乎,讓瞎子不禁有些懷疑劍聖小時候其師傅是不是就專門帶他來這裏練劍的。

萬變不離其宗,一通百通,也是很有道理的嘛,誰說拿勺子就不能練劍?手中無劍心中有劍即可。

腦子裏想得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瞎子可沒敢吃這玩意兒,自己跟店家要了碗熱水,蹲在邊上慢慢啃著吃饃。

終於,

那邊丁橫、崔林鳳二人先吃好了,劍聖還在繼續戰鬥著,店家的小兒子就在旁邊使勁瞪大眼睛盯著劍聖的動作。

劍聖的勺子開始越來越過分,已經不滿足只撈一勺了,而是連橫再勾,這一勺子下去,提拉出來的可是人家滿勺子的七八倍。

小兒子看著看著都要急哭了,這一大鍋的馬幫菜,被眼前這人這般撈下去,可賺不回來本了,後頭來的人一眼瞅過去連點兒葷肉都見不著,誰願意坐下來接著撈啊。

店主人是個上了年紀卻精神抖擻的老者,瞧著這個,卻不生氣,只是默默地又端送來一碗米酒。

“我可沒點酒。”劍聖說道。

“送的,您擡手接一下。”

劍聖點點頭,接過酒碗,喝了一口酒,也就放下了勺子,搖搖頭,感慨道:

“好多年沒吃上這個味兒了,還真想得慌。”

“可不是。”老店主笑著應了一聲。

劍聖伸手摸了摸店主小兒子的腦袋,問道:

“多少勺?”

“二十。”

“明明是十八。”劍聖糾正道。

店主小兒子嘟著嘴,看著劍聖。

劍聖摸了摸口袋,道:

“另外倆的,一起算了,對了,那個瞎子可是一勺都沒下。”

“您拿好。”老店主送上來一根竹簽。

劍聖給了錢,接過竹簽,一邊剔牙一邊走回了馬車旁。

馬車後頭躺著一個人,滿臉是血,右臂被打斷,人沒死,卻已經奄奄一息了。

“大人,這狗賊想趁著咱們進店的功夫到咱馬車上下摸子。”

丁橫稟報道。

馬車就在店旁,在這裏吃飯的,莫說丁橫崔林鳳都是老江湖了,瞎子更是自帶雷達,還有一位堂堂劍聖坐在這裏,打算偷這輛馬車,這賊,也是夠走背字兒的。

馬車裏,孩子又哭了起來。

丁橫忙將孩子抱起來,他一抱,孩子就不哭了。

“嘿嘿。”

劍聖笑了,看著瞎子,道:

“你說說那位侯爺的兒子,確實怪啊,別人再抱都哭個不停,偏偏這一身臭汗滿臉橫肉的大老粗抱著,他反而就不哭了,還會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