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道理(第3/3頁)

田無鏡說得也沒錯,

江湖,

終究是上不得台面的東西。”

“野人,可能會擊垮司徒家,殺過來。”

“我知。”

“我知道一個可以殺野人的地方。”

“呵呵,有意思,我阿弟死在你手裏,現在你居然還有膽子誆我去替你賣命,做一條真正的燕狗?

莫說我願意不願意,你配麽,那個叫做盛樂城的地方,它配麽?”

沒了國家,但他依舊還有劍,他也依舊是劍聖。

瞎子笑道:

“給靖南侯辦事,那世人肯定覺得你去給燕人當狗了。”

“那去盛樂呢,有何不同?”

“那盛樂城城守,狗一般的低賤東西;

哪裏能配得上使喚您呢?

世人只會以為,是您劍聖,主動去為大夏遺民殺野人,盛樂城裏的燕人,肯定是為您馬首是瞻,說法,是完全不同的。

這樣一來,您的劍,也有了用武之地,面子裏子,其實都有了。

殺一殺野人,再想一想人生,等野人被殺退了,又或者自己想清楚了,

想走時或者是厭倦了,

隨時離開就是。

劍聖的劍,永遠是自由的,任何想捆綁劍的繩子,都會自己斷裂。”

“你說得,好像有那麽一點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