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博克計啜裏德爾,湯姆藥鴆老富婆

聖誕節轉眼將至,

天氣也越來越糟糕。

連續好幾日,雪大如席,在窗外旋舞;冰雹如鐵,在敲打誰的窗。

公共休息室和禮堂裏,都燃著熊熊旺火,但刮著穿堂風的走廊依舊寒冷刺骨。

往年,城堡外已經聚集一大批學生,在打雪仗。

今年都老老實實呆在屋子裏。

沙包大的冰雹,誰敢出去?

也就只有海格!

作為霍格沃茨第二勞模的他,已經早早的獨自一人,將雪松拖進禮堂,然後裝扮成聖誕樹。

為什麽說是第二勞模?

第一肯定是賓斯教授,他為學校健康工作一百年後,死了變成幽靈,還不被放過,繼續工作。

他為霍格沃茨付出太多!

而海格三年級輟學,被迫變成童工,工作五十年,還在學校內打三份工。

第二勞模當之無愧。

所以說,霍格沃茨真是個罪惡的地方。

四周是禁林,生存環境惡劣;地理位置偏僻,附近只有一個小村莊,半個小時車程;每年還有教授死亡,節假日會出事。

學校更是壓榨幽靈,大量奴役家養小精靈,非法使用威廉這樣的童工。

萬惡的魔法舊社會啊。

霍格沃茨簡直可以與哥譚市、洛聖都、夜之城這三個地方媲美了!

那麽問題來了,假如有一個穿越名額,只有這四個地方可選。

而霍格沃茨的限定名額,還是黑魔法防禦教授身份……

該選誰好呢?

這個選擇題,大概和斯內普與神秘人同時掉進水裏,必須救一個人,你會選擇救誰……一樣離譜。

不過據最近的統計,58%的學生願意先救神秘人。

這和斯內普的人緣差有很大關系,更重要,最近麗塔的新書即將發售。

這段時間以來,她每個月都會參加線上采訪,放出些傳記片段。

最近的內容,已經寫到……博克計啜裏德爾,湯姆藥鴆老富婆。

簡而言之……就是男版潘金蓮的故事:

英俊的小湯姆畢業後,進入博金—博克店,有一天收拾東西的時候,魔杖掉落,砸在老富婆赫普茲巴·史密斯腦袋上。

老富婆便看見了湯姆,在博克的蠱惑下,將他給包養了。

最後,湯姆與博克合謀家財,一碗魔藥將赫普茲巴·史密斯給毒死。

這篇報道一出來,博克就連夜扛著火車跑路了。

他真想幹死麗塔。

他什麽時候,給黑魔王介紹過富婆,又什麽時候合謀人家家產?

要不要臉啊!

他走南闖北,靠眼力和技術吃飯。

這樣汙蔑他,在黑魔法物品跳騷市場這圈子裏,都擡不起頭!

桃金娘最近變得炙手可熱,女學生們都去找她了解黑魔王的故事。

麗塔講故事的能力是頂尖的,又充分發揮女頻作者的文筆,將年輕時候的湯姆,塑造成一個英俊瀟灑的形象。

總之,按照威廉的模板來寫就對了!

這讓霍格沃茨內,突然出現不少湯姆粉。

這些戀愛腦的女學生,還在偷偷寫穿越小說,和年輕的湯姆談起戀愛。

以湯姆的性格,很大可能會殺妹證道,所以整活也要適可而止吧?

你咋不把我林妹妹和伏地魔組成CP呢!

麗塔的連番報道,無疑引起了很大轟動。

對於這本還沒發售,就被《預言家日報》評為二十世紀最偉大傳記的書,引發了預訂狂潮。

所有人都等著,聖誕節那天,第一時間買到它。

但在食死徒內部,則諱莫如深。

大家都知道這本書的存在,但又仿佛都不知道。

反正他們心有靈犀,守口如瓶。似乎只要他們不說,黑魔王就不會知道。

但伏地魔不是山頂洞人,也會看報紙,偶爾沖沖浪,緊跟時事。

他年輕時,還稚嫩的時候,甚至會閑著沒事,開個小號。

在那些報紙的上,發表一些純血言論,試圖進行文化輸出。

當然,他雖然開小號,但這種杜蘭特行為,更多時候……

都被以反動言論,辱罵戰爭英雄(鄧布利多),有反社會傾向,給拒絕刊登。

所以,他後來就直接動手,能不BB就不BB。

比如去年,他看見《紐約幽靈報》有人寫文章,將他和格林德沃對比。

那篇文章認為他一文不值,和初代黑魔王差遠了。

伏地魔差點就提著魔杖,去美國,弄死那個狗娘養的。

(湯姆:喵喵喵?)

此時,坐在椅子上,他就拿著一份《預言家日報》,在眯著眼看著。

他面無表情,但手上的青筋,和發紅的眼睛,說明他沒有那麽平靜,甚至憤怒到極點。

他最討厭別人提起他的過往,才拋棄湯姆·裏德爾這個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