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我在她在!
有些鳥兒是關不住的,因為它的羽毛太過鮮亮。
這句話用來形容湯姆,再恰當不過。
所以,不論是威廉還是鄧布利多都認為:
年輕時候的他,比日後的伏地魔更可怕。
無關力量,而在於人心的把控和妖孽般智商。
沒錯,成為黑魔王的伏地魔,實力很強,如今更是穩坐最強巫師的位置,連鄧布利多都已然不是對手。
但這個“湯姆”強則強已,卻失去曾經最厲害的武器——智商和情商。
一個人做事需要智商,當領導需要情商。
伏地魔兩點皆無,當個不可一世的魔王綽綽有余,但想幹一番大事業,占領英國,經略歐洲,就差了點。
但湯姆則不一樣!
即便實力遠不如伏地魔,甚至因為魂器的緣故,永遠定格在十六歲,他依舊能憑著智商,攪得周天寒徹!
比如現在,借雞生蛋成為肅清者高層,再借力打力襲擊美國國會大樓……
一整套操作,行雲流水,步步為營,而他卻沒有付出任何東西。
這是一般人能幹得出來的?
這才有點當年格林德沃那味兒!
所以,咱黑歸黑鬧歸鬧,別拿湯姆開玩笑……威廉除外。
但問題來了,他去華盛頓特區占領美國國會大樓幹嗎?
不應該帶著肅清者,襲擊伊法魔尼,來伊法魔尼搶走斯萊特林魔杖嗎?
又或者,想襲擊麻瓜政府,怎麽也得攻占白宮啊?
那才是美國政府的權利核心。
威廉真的很期待,湯姆能一把火將白宮給燒掉。
歷史上,也不是沒有人幹過。
當年,美國趁著英國疲於應對拿破侖,揮師北上,想侵略加拿大,卻被英國和加拿大民兵一頓暴揍。
美國硬是把侵略戰爭,打成了衛國戰爭,甚至連華盛頓都丟了。
那會兒,白宮還不叫白宮,叫總統大廈。
英軍占領華盛頓後,這個老芳心縱火犯,便一把火燒了大廈。
戰後,為了掩飾被火燒過的痕跡,美國總統下令將墻壁塗上白漆。
這也是日後改名“白宮”的主要原因。
湯姆這個英國人,不發揮這個優良傳統?
就在威廉胡思亂想時,那個陌生女孩,已經拽著他來到女生盥洗室。
不用說,這人鐵定是芭布玲,只有她每次和威廉見面,才會選擇女廁所。
老變の態了!
至於她為什麽一副陌生的容貌……威廉占據了“塔格利安”這個馬甲,她只能換個樣子。
芭布玲那張臉,肯定不能露出來。太漂亮,任誰看見都會記憶深刻。
赫敏也在盥洗室,她已經等了一會,顯然已經知道美國國會大樓的事。
“肅清者不是正和S.S.R合作嗎,為什麽會襲擊麻瓜的國會大樓?”威廉有些不解問道。
說好的正和戰略科學軍團聯手,抓捕巫師呢,怎麽一轉眼就鬧翻了?
“美國國會大樓也有巫師,那裏是巫師監察麻瓜政府的地方。”芭布玲回答道。
巫師最喜歡在麻瓜建築裏,另設一個辦公地點。
明明《保密法》規定,不能泄露機密,卻偏偏喜歡幹這種事……真是人菜癮還大。
但這麽多地方,湯姆為什麽非要攻占國會大樓?
他從不會做無意義的事,每個選擇,都有著必然的理由。
這才是三人現在需要搞明白的。
赫敏思考良久,突然開口提醒道:
“威廉,我記起來了,在《北美巫師史》那本書裏說,魔法國會曾經安置在美國國會大樓。”
這段時間,她一直在查看北美巫師史,那幾本厚厚的書籍,基本上都背了下來。
所以,在冷僻的魔法史方面,她很是敏銳。
而威廉也是瞬間明白她的言外之意:
“上次,湯姆故意入獄,進入阿帕拉契亞監獄,說是尋找史前奧義。
那所監獄,也曾經是魔法國會舊址。”
在過去幾百年,美國魔法國會的所在地,進行過五次搬遷。
最初的幾年裏,舉辦會議的地點並不固定,從而避免吸引麻瓜的注意。
後來,魔法國會在阿帕拉契亞山脈,建造了一個大型的魔法建築,作為最早的固定總部。
但地理位置偏遠,很快被廢棄,又成為了巫師監獄。
之後,美國魔法國會依次搬遷到弗吉尼亞州的威廉斯堡,巴爾的摩……
中間還藝高人大膽地來到華盛頓,故意進入麻瓜的國會大樓。
這個世紀初,才遷徙在紐約,一直待到現在。
威廉上次就在思考,湯姆為什麽認定,史前奧義在阿帕拉契亞魔法監獄。
他雖然找錯了地方,但阿帕拉契亞魔法監獄,和真正的藏寶地,有什麽共同點?
現在回過頭思考,非要說美國國會大樓和阿帕拉契亞監獄,有什麽共性……那就都曾是魔法國會總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