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46章 談崩(第2/2頁)

這個自冷戰時期就一直存在的法律,主要目的就是針對前蘇聯陣營的,協定上明令禁止出口軍用品、高科技技術以及稀有物資等等。後來華國也被針對封鎖,而且幅度得更狠更嚴厲,禁止對華出口的商品目錄比前蘇聯的還多了500多項。

凡是華國需要的技術一律不出售,需要的產品大部分也不出售,部分可以出售的東西,在價格與其他附加條款上也是極盡限制與刁難。

尤其是半導體芯片行業,米國如今幾乎是以傾國之力維持著對華國的技術封鎖,最先進的芯片技術與相關制造加工設備堅決不賣給華國,也不允許其他的西方國家賣。

在這些華國暫時還未能趕上世界頂尖水平的領域,歐美國家的歧視與封鎖打壓便會無處不在,而且早就以法律條文的形式固定下來,幾十年如一日堅持不懈。

人家歧視你,歧視得光明正大、歧視得心安理得、歧視得天經地義!

但是當華國依靠自己的努力,在某個領域取得技術突破以後,這些家夥馬上就會變了態度,解除相關項目領域的封鎖,放松出口限制、對某些產品大幅降價等等。

如果華國在某些領域領先於他們之後,他們更會腆著臉上門來搞什麽技術交流與合作,渾然忘了自己過去是如何在國人面前秀優越、耍大牌、各種刁難卡脖子。

種種厚顏無恥、傲慢庸俗的嘴臉,能把你惡心得不要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