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五章 除了警局,你哪裏都別想去!……(第4/4頁)

“我偷偷去過他在鎮上買的房子附近蹲守,看著他滿臉愛意地摸著小三的肚子一臉期待,我幾乎發狂。憑什麽別人的孩子還沒出生就被爸爸期待,一出生能住在小鎮上,能住新房子,而我的孩子被爸爸拋棄,只能住在山裏的破房子裏,沒有書念,吃了上頓沒下頓?憑什麽!我不甘心!”

“我問律師,怎麽才能在離婚裏爭取到最多的東西,律師說,出軌不必然導致過錯方少分或不分財產,但如果說有重婚的證據,或者家暴的證據,法官會根據情況多分一點給我。重婚罪的證據對於我來說不好收集,但我能收集家暴的證據!所以,我早出晚歸去工地上搬磚,只為湊足律師費訴訟費,我故意激怒林大寶,讓他打我,只是為了以後在離婚時,多分一點錢而已。”

“但今天,黎小姐你提醒了我,我不但要在離婚案中獲得更多的錢,還要把他送進監獄,讓他受到該有的懲罰!”

關於法院怎麽判定家暴成立,崔雲珍不知道,但她明白只要自己的傷重一點,再重一點,法官肯定會同情她,所以半個月前,她專門買了手機,偷偷一次次拍下了林大寶的施暴現場。擔心林豪會難過,她從來不會讓林豪看見挨打的自己,今天也是趁著林豪跟著黎小姐出門,她才約了林大寶回來,而這一次,盡管全身都在疼,但崔雲珍終於松了一口氣。

回來的路上,累了一整天的林豪枕著黎歡的大腿睡得香甜,而黎歡看著車窗外的夜景,陷入沉思,許久後,她拿出手機給正往這邊趕的黎氏律師團發了一條信息,上面寫著——

“林大寶不配擁有財產和自由,盡量一分錢別給他留,最多能關多久就爭取關多久,錢和時間都不是問題,但我絕對不允許你們有任何的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