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靈平安的個人修養

靈平安心有余悸的坐在櫃台裏。

“這世界真可怕!”他看著在自己懷裏的小貓。

“我好好的,宅在店裏,喝著茶水唱著歌,就被人持刀挾持了……”

“太可怕了!”

“今年大選,我要投票給共和派……”

兩百年來,共和派不變的主張就是收緊移民,減少對外關注,全力做好自己的事情。

別問,問就是非吾族類,其心必異!

但不知道為什麽。

他興奮的有些過頭。

腦海裏不斷回現著不久前的那一幕。

那一下重擊……

敲在頭骨上的回音……

手心回震的力量……真的有點爽……

“難道我有暴力傾向?”靈平安心想。

“不可能!”他立刻否定了。

“我從小到大,除了殺魚殺蝦外,連只小鳥都沒有傷害過……”

咚咚咚……

這時,門口傳來敲門聲。

靈平安看過去,發現是那位魁梧的警官先生。

他連忙起身去開門。

“警官先生……”他小心翼翼地問道:“那個人怎麽樣了?”

“我這次來,就是來通知公子的……”魁梧的警官很小心的說:“那位外邦人,已經搶救無效,在醫院死亡了……”

事實上,那狼人根本不需要搶救了。

在他看到對方的瞬間,就知道,肯定沒救了。

所以,直接拉到了黑衣衛的分局,上了法醫室。

“死了……”靈平安瞪大了眼睛。

“是的……”警官小心翼翼地說道:“這次來,我奉命咨詢閣下……”

“您對這次事件,有什麽需要說明的嗎?”

說著這位魁梧的警官先生,心中就不免在吐槽:“都那個樣子了,你居然還覺得它能活?”

但上司的嚴令,讓這位警官先生,只能是盡量小心、謹慎的選擇用詞。

靈平安聽著警官的話,毫無疑義。

因為,聯邦帝國自古就有著自衛殺人無罪反而有功的傳統!

早在漢代,古代的法學家就已經確認了——任何劫持人質、入室搶劫、偷盜和欺淩婦孺的罪犯,當即格殺,有功無罪!

放古代,這樣做的人國家是要嘉獎的。

如今,雖然沒有那麽誇張。

但自衛無罪,特別是在公民自己的私人住宅,自衛是無限制的早已經是公論。

所以,靈平安只是斟酌了一下用詞,就對對方說道:“我要求追究相關方面的責任!”

對方立刻拿起筆記本記起來。

“我要求有關方面給我一個交代!”

“必須保證類似的事情不再發生!”

這些都是必須的。

海關、入境管理局,還有相關審核的單位,是必須加強監管,不能再隨便放這樣的危險分子進來了。

傍晚的事情多可怕?

要不是小貓貝斯特忽然開團,他就可能交代了。

所以這些要求是很合理的。

也是受聯邦帝國憲章保護的合法權利:公民有權要求國家機構,在其受到人身危險的時候,做出必要的回應!

“至於死者……”他想了想,終究是人死為大:“既然他已經付出了代價,那麽我也就不再追究他的責任了!”

嗯……

得饒人處且饒人!

想想那個外邦人,似乎也不像有錢的樣子。

既然他都已經死了,就沒必要再強行追究他的家人的經濟補償了。

但靈平安根本沒注意到,他每說一條,那位警官先生的身體就顫栗一下,心中更是哀嘆萬分。

因為他多少知道一點內情。

知道,廣南方面現在已經因為這個事情震怒不已了。

已經有一位海關的直接負責人,被打包送去北海種玉米了。

這些條件交上去,恐怕不知道有多少人要跟著去種玉米。

把那位警官送走,靈平安拍了拍胸膛。

“我怎麽就殺人了?”他問著小貓。

喵嗚!

小貓將頭蹭了蹭他的胸膛。

“我不是故意的!”靈平安看著那地上,那外邦人曾經倒下的地方:“到了下面,你可別怨我……”

“當然了……”他擡起頭:“這世界上是沒有鬼的……”

“唉……”他嘆了口氣,回想著那個外邦人。

“你說你是何苦呢?”

“就算是經濟遇到了困難,或者感情有了問題……”

“也不必危害社會……更沒必要把刀子對著我這樣的普通人……”

“他怎麽就死了……”靈平安有些愧疚。

“或許他有遺傳疾病……高血壓、心臟病什麽的……”

“我只是加速了他的死亡……”年輕而守法的書店老板,盡可能的為自己的良心尋找著避風港。

終究,那是一條生命!

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寶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