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信使(第2/2頁)

姚歡聽胭脂把來龍去脈說囫圇了,方明白,這丫鬟是想提前將消息帶給自己男人,讓男人啟程去把孩子接到開封城,正好湊上她休假,一家三口能團聚。

這就是通訊不發達的古代啊,底層老百姓要謀劃一次遠距離聯絡,有多難。

沒想到這個胭脂,看著也就是個十六七歲的嬌俏少女,竟已是孩子的媽媽。

難怪方才在宴席上,姚歡注意到,王詵家的其他婢子,雖不至於賣弄姿色與伶俐,但多多少少都有些說不清、道不明的表現欲,尤其是那個領頭的婢子石青,眼神竟比歌姬翠袖還靈活似的,全然不是在灶間與姨母沈馥之打交道時的收斂自持。

唯獨這個模樣最俊的胭脂,倒像後世酒店大堂的領路機器人,做事麻利、路線穩定,卻渾無風情。

在這個女性很難接受教育、出來工作、參與社會管理的時代,好相貌是估值很高的資本。可眼前這個胭脂,卻好像很早就放棄了利用這種資本的可能。

有時候,越是看起來美貌惑人的姑娘,或許越是心地簡單,肚子裏盤算來盤算去的,無非就是和老公孩子開開心心逛個街。

姚歡見她都將話說到這個份上了,也不避諱自己的最後一個疑問:“你原來早就嫁人了呵,王公與李夫人可知曉?”

胭脂道:“我是李夫人作主買來府裏的,李夫人心善,我怎會蒙騙於她。旁的人,多說無益。正因李夫人體恤我,我平日裏才更小心,不到萬不得已絕不告假出府,與俺男人相會。”

唉,真是不容易。

千百年來,底層打工的最苦。

男的做保安,女的做保姆,娃娃在老家做留守兒童,彼此不說相隔天涯,可一年也見不了幾次。

姚歡遂爽快道:“行,胭脂娘子,我明日就去帶口信給你男人。你們一家,團聚遊玩的時候,來吾家飯鋪啊,我請你們吃烤腰子炙豬腸。對了,那個雲山小築,是個茶樓?”

胭脂囁嚅道:“賣茶,賣飯,也賣酒,門口擺的紅梔子燈上,有個箬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