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家財豐厚

“讓人傑見笑了!”

“大人憂國憂民,讓我等仰慕,何來笑話之理?”

徐讓年紀比蘇軾都大兩歲,這個年齡,都是含飴弄孫的年紀了,卻還要在官場奔波。確實心累。還要被不入流的小吏糊弄,這官當的頗為無趣。

不過,徐讓是位卑言輕,他雖然是蘇軾副手,穎州的通判,但本身官職很低。

大宋的官員對於私德非常嚴苛,想當年歐陽修買房子,因為買便宜了,就被彈劾,搞的老歐非常狼狽。如果針對是百姓,別管多大的官職,都有翻船的可能。當年章惇的父親在家裏買地,因為價格太低,被禦史彈劾,變成了欺壓鄉裏。別看章惇已經副相了,可還是得回老家啃窩頭去。

但如果針對的小吏,軍戶,將門……

就算是有功之臣,大宋的文官就算是殺錯了人,也不用擔心。

有時候僅僅是因為惡心人,殺了有功之臣,也不用擔心禦史會彈劾。就像是狄青,當年就被韓琦弄的灰頭土臉,連手下有功的將領被殺,也只能忍氣吞聲。

這是大宋文官的特權,一種近乎不講理的特權。

可這樣的特權,徐讓是沒有的,誰讓他僅僅是從六品的低級文官。如果他掛上加銜,學士,直學士,樞密使,樞密副使之類的頂級加銜,根本就不需要蘇軾出手,自己就能把人辦了。

沒有證據,就創造證據,沒有機會,先抓人再說,殺錯了不用擔心。別看禦史擅長窩裏鬥,一有風吹草動,就瘋了似的亂咬人。但是當文官殺錯了將軍、小吏之類的事,他們不僅不會跳出來彈劾,甚至會宣揚文臣的鐵面無私。因為這些死不足惜的胥吏將門,殺了不是錯,讓其耀武揚威損害到朝廷的威嚴才是大錯。

但有一個前提,主持案件的人必須是高官。

大宋的知州位置很不牢靠,最大的原因就是朝廷會時不時的派遣大臣來給地巡查,知州經常高配,而且還是高到天上去的高配。王安石,歐陽修,範仲淹,他們都有從宰相,或者副相的位置上被擼了,然後去地方做知州的經歷。不僅僅是他們,大宋幾乎將這種不合理的制度已經變成了常態。

他們的任務不是治理地方,而是將地方上不穩定因素去除。如果是加銜的高官就更是如此,蘇軾這樣從三品的高官,如果在穎州為官時間一長,恐怕會將整個穎州都變成他的一言堂。

朝堂為了避免高官對地方影響力過大,造成對地方上的絕對控制,不會讓加銜的高官在一地產期擔任知州。像加銜高官,在地方上是做不長久的。不用等一任三年,基本上一兩年就會換地方。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蘇軾也是這樣的存在。

但是蘇軾不同於其他人,他對於這種‘寧可錯殺,也不放過’的作風是有抵制情緒的,他年輕的時候做官是甩手掌櫃,什麽事都讓副手去辦。經歷過人生大起大落,尤其是大難不死之後,他務實了很多,但也只是中規中矩。蘇軾熱衷於水利,還有創辦免費的醫館之類的善舉。但面對地方頑疾,他也沒有太多的辦法。

一來,他做官在一地不長久;二來,對付這些人沒有太多的辦法。

穎州地面上,唯一有心整治義倉舞弊的通判徐讓,卻沒有這樣的特權。這是讓他束手束腳,面對一群蠹蟲無可奈何的原因。因為常平倉不算地方直接管轄,路一級還有提舉常平司衙門,想要辦倉監,就繞不開這個衙門。

但提舉常平司肯承認地下的官吏中飽私囊,徇私舞弊嗎?

承認了,就是提舉常平司的失職。

不能,打死也不會承認,甚至為了推卸責任,還會包庇犯事的官吏。

而且提舉常平司的主官級別可要比徐讓大,有道是官大一級壓死人,徐讓可沒辦法徹底擺平提舉常平司袒護自己人的私心。

徐讓也不管李逵能否聽懂,是否有心整治義倉舞弊,自顧自的說起來:“穎州地面上有三個義倉,平常年景都相安無事。近些年卻頻頻出現過錯,失火,水難,甚至被搶。老夫在穎州已經四年了,也被賈道全之流戲弄了四年。”

說到這裏,徐讓是長長的幽怨和哀嘆,似乎內心很不甘,卻又無計可施的失落。

“穎州的水患這些年才嚴重起來,但老夫可以擔保,水患造成的損失,比蠹蟲少之又少,穎州一日不除這些人,穎州就一日不得安寧!原以為學士攜皇恩之望,可以一力承擔之,卻不成想學士顧慮頗多。”

“老大人的意思是?”

“老夫原本建議學士,不需要證據,先抓了再說。”

“賈道全,孫卓,劉安之流,在州府案宗累牘,先羈押起來再說。雖是借貸豪取的手段,不受重視,可真要下決心,也不是一點辦法都沒有。只要沒有了他們幾個,賊人就沒有了主心骨,自然就無法禍害百姓。受其欺壓百姓如此之多,自然有不平之冤情,只要時間一場,證據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