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血之訊息(Ⅰ)

喬安早就知道鋼筆很方便,但是考慮到價格昂貴,一直沒有舍得購買。

此刻他手上這支鍍金鋼筆,是約瑟芬夫人贈送的小禮物,書寫起來非常流暢,手感好到使書寫變成一種令人愉悅的享受。

喬安早已在筆管中注滿“深海烏賊墨水”,擰開筆冒,熟練地在“追兇鏡”上描繪出4號盧恩符文Ansuz,成功解析出鏡中結附的法術。

這個名為“血之訊息”的3環法術,以一個生物的血液或者幹涸的血跡作為施法素材,可以借助魔力分析出血液中殘留的訊息。

施法者可以提出四個問題:“血液所有者的名稱或者最廣為人知的代號”,“血液所有者的性別、種族和職業”,“是什麽原因導致流血”,以及“在什麽時間流的血”。

如果施法時血液所有者已經死亡,在這種情況下,“血之訊息”起到的作用就類似削弱版的“通靈術”,可以毫無阻礙地將血液中的意識殘片提取出來,並以施法者能夠讀懂的文字,將上述四個問題的答案顯示在血跡附近的平面上,比如地面、紙面、墻面,或者施法者自行指定某個可供呈現文字的平面。

好比喬安手中這面“追兇鏡”,就指定鏡面作為“血之訊息”的顯示媒介。

除此之外,“血之訊息”還可以對活人施展。

比如某人受傷流血,但是並未身亡,法術同樣可以對其血跡施放,針對上述四個問題進行查詢。

在這種情況下,“血之訊息”很適合用來裁斷暴力沖突案件。

比如當事雙方都聲稱是對方先動的手,自己只是正當防衛,在沒有其它證人在場的情況下,“血之訊息”可以起到揭示真相的作用。

對血跡施法鑒定,然後再對照沖突雙方的證詞,往往能夠還原出鬥毆現場的真實情況,誰應該負主要責任,一目了然。

但是,對活人的血液施法,也有一個隱患。

比如對某個逃犯的血跡施放“血之訊息”,逃犯倘若處於生存狀態,那麽無論相隔多遠都會有所感應,並且可以通過自身意志力來抵抗“血之訊息”。

如果此人的意志力足夠堅定,就有可能導致施法失敗,得不到任何有價值的信息,反而引起逃犯的警覺,躲藏的更加隱秘,再想捉到他就難上加難了。

總得來說,“血之訊息”是一個很實用的法術,特別是在刑偵領域,只要有一點點血液痕跡,就能分析出很多關鍵情報。

平克頓先生剛才利用“追兇鏡”分析哈雷爾·蘭開夏的血跡時,已經充分體現出了這個法術無可替代的價值。

喬安仔細看了兩遍“血之訊息”的法術構型,然後在膝頭攤開厚厚的法術書,以便攜式鋼筆將這個法術謄寫下來。

抄完“血之訊息”,筆管中的墨汁恰好耗盡。

喬安重新為鋼筆注滿墨水,而後將“追兇鏡”還給偵探先生。

平克頓先生將最後一塊三明治塞進嘴裏,撣落手上的面包渣,接過“追兇鏡”,隨手塞進上衣口袋。

喬安掏出懷表看了一眼,時間是下午三點過五分。

卡爾已經離開快半個鐘頭了,還沒有回來,他和平克頓只能在樹蔭下耐心等待。

平克頓先生拿出水壺喝了兩口,接著又點上一鬥煙,背靠樹幹愜意的噴雲吐霧。

喬安也坐在樹下乘涼,一邊吃煎蛋火腿三明治,一邊思索剛才“追兇鏡”給出的線索。

這時,平克頓先生轉過頭來,看似隨意地問:“喬安,你對案情有什麽看法?”

“我們當前可供利用的線索,全都來自‘追兇鏡’。”

在偵探先生開口詢問之前,喬安其實已經對這個問題進行了一番深入的思索。

“‘追兇鏡’給出了四個問題的答案,我最在意的,不是答案本身,而是答案中透露的兩個細節。”

“說說看,是哪兩個細節。”

“首先,蘭開夏先生的血跡中,殘留著他在受害前後的意識碎片。”

“‘死靈學派’有一個理論,除了作為意志主體的魂靈以外,還有很多從靈魂中分裂出來的意識碎片,這些碎片不足以完整保留人們的記憶,但是會將部分記憶碎片留存下來,越是強烈的、刻骨銘心的記憶片段,留存下來的概率就更高,留存的時間也更持久。”

“千萬不要以為,只有死者的魂靈才能分裂出意識碎片,其實活人也是一樣的!”

“我們每天都會脫落很多細微的皮膚碎屑,自己可能感覺不到,但是這些皮屑中的確蘊含著關於我們自身肉體的很多訊息,比如生物類別、血型乃至細胞和基因,都能通過小小的皮屑分析出來。”

“打個比方的話,人們的意識碎片,其實就好比‘魂靈的頭皮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