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章 我是主角(第2/3頁)

所以我開始研究這塊石頭。

我借了很多工具,開始分解這塊石頭。

在此之前很多人研究過,沒有用的一塊石頭,但是我就是感覺他有用。我為了分解這塊石頭,整整用了兩年時間,用盡了工具!

因為分解這塊石頭需要力氣,我的修煉,居然比平常還快。

這一定是我的金手指給我的磨煉!

一塊一塊的碎石從這塊巨大的石頭上被我磨下來,扔掉。

終於,在那天,我感覺到了石頭的柔軟!

是的,你能相信石頭柔軟麽?我相信。

因為,我見到了。

在我用各種辦法,砸了這塊石頭兩年之後,這塊石頭變得只有籃球大小。

而且,用手摸上去,很細膩的感覺,就像是美玉一樣的質感。

我開始往裏繼續磨,然後他變得很柔軟。

很容易,就開了。

而且像是一個西瓜一樣的,被我掰開了。

在那一刻,我甚至沒看裏面有什麽,但是我很確定,我的金手指,到賬了。

我的主角之路,終於開始,我的廢柴逆襲之路,終於展開,我即將開始裝逼打臉闖天下闖江湖了……

這裏面,果然有一塊石頭。

我摸到這塊石頭,我的心頓時安定了。

外掛,妥妥到賬。

我果然是主角。

然後我開始研究這塊石頭。

然後我發現,這塊石頭,不對,應該是我的外掛。貌似用處並不是很大,它只是完美的隱匿我的氣息。

上課的時候,我分明就在教室,但是,只要我不說話,所有老師和同學都察覺不到我的存在。

甚至他們會遺忘我。

於是我將這塊石頭收了起來,我已經知道了它的用處。

隱匿!

雖然並不知道能隱匿到什麽級別,但是有了他,我什麽都可以有。

我家窮。

從得到石頭開始,我開始嘗試。我先去偷了鄰居家的錢,就跟著他們回家,然後看著他們將錢放起來,然後我出手,拿走。

沒發現。

然後我又偷了很多人。

從來沒人發現我。

然後我去超市,去商店;看上什麽東西,拿了就走。沒人注意我!

然後我開始去藥店,丹藥店,修煉物品店,看上什麽東西,我拿著就走。

沒人注意我!

我的修為,開始飛速增長。

這很正常,我是主角嘛!

我是任中龍,人中之龍!

後來,我去星魂玉店,去銀行……所到之處,暢通無阻。

沒有任何人發現我。

我就是這麽牛逼。

在我十八歲那年,我突破了先天。修煉速度並不是很快,但是,也趕上了大部隊的速度。

二十二歲,到了胎息境界,然後開始做任務。

我發現了,我有這個特征,我應該做刺客!

無往而不利。

我完成了很多別人完不成的任務。

我在胎息境界,我能暗殺丹元境界,而且是丹元境界巔峰,完全沒有任何意外,我就這麽走到他的身後,一刀砍在脖子上!

如果砍不死,我收刀,站在一邊就可以,他發現不了我。

等時機合適了,再砍一刀。

到了我二十八歲,就已經丹元宗師。

我娶了我們的校花做老婆,但是我很失望,我暗戀了她這麽多年,但是上床後,我發現,她跟別的女人也沒什麽兩樣。

同樣的感覺。

索然無味。

所以我在外面還養了不少小姑娘;那些資質一般但是長得挺漂亮的小妹子們,武道前途走不遠,但是,玩起來很爽。

我有的是錢。

我有的是資源。

我活的,比誰都瀟灑。

或者應該說,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比我更瀟灑。

到了我進入嬰變境界,我的名聲,已經很響,我在丹元境界巔峰,就已經能夠暗殺化雲!

我所接到的任務,沒有完不成的。

來無影去無蹤,被江湖人稱為,鬼殺手。

他們都說我實在是一代天才。

越級殺人,如此簡單。

我默默地看他們討論,不屑一顧。愚蠢的凡人啊,你們怎麽能知道,作為主角身上,都是有什麽樣的你們所不了解的逆天的裝備?

我就站在你身邊,你都發現不了我啊!

接連完成了幾個別人根本完不成的任務之後,我成了地下世界的王牌殺手!

在嬰變初期的境界,就成為王牌殺手,我是古往今來第一個!

在我之前,從沒出現過這樣的事情。

我是天才。

這一點確定無疑。

我是主角。

這一點也是確定無疑。

只要我一步一步,按部就班的走,遲早有一天,我會站在世界的巔峰。

每當他們討論左右天王的時候,我就這麽平淡的看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