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荷蘭的約翰·德·維特(第2/3頁)

“那就離我最近的好了,”路易戲謔地說道,“我會命令特蕾莎把她的房間讓出來。”

“我倒願意,但母親肯定要打我耳光,”菲利普說,“她還希望您和王後有更多的孩子呢。我只要能夠居於您的大臣或是教士之前就行了。”

“我發誓會的。”路易說,兩兄弟相對而笑,這番對話看似在玩笑,但也有著幾分真實——菲利普總是距離路易最近的那個人——“那麽你覺得,我讓蒂雷納子爵來做荷蘭總督如何?”

菲利普眨了眨眼睛,幾秒鐘後,他露出了一個明朗的笑容:“好選擇,哥哥,沒有比這更好的了!”

還在忙於清理與平定佛蘭德爾地區的蒂雷納子爵並不知道,他之後的二十年,已經被無良的國王與王弟奧爾良公爵安排妥當了。

蒂雷納子爵當然不叫蒂雷納,他的名字是亨利·德·拉圖爾·奧弗涅,他是奧佛涅家族的孩子,是色當公爵的次子,後來因為色當公爵參與了對黎塞留紅衣主教的叛亂,色當公爵領地被收回,他的身份就變得有點尷尬起來了——不過他確實有著極其出色的軍事才能,十二歲的時候,就被送到了他的舅舅,拿騷的莫裏斯親王那裏學習和加入軍隊,十九歲曾一度回國,但之後又為自己的舅舅繼續效力了五年,35年的時候才真正回到法蘭西。

路易之所以讓蒂雷納子爵成為荷蘭總督,原因也正在這裏,蒂雷納子爵的母親正是威廉一世,威廉·奧蘭治的女兒。在荷蘭,莫裏斯親王作威廉一世的次子,威廉二世的弟弟,不但成為過荷蘭執政,組建了荷蘭常備軍,還曾經不止一次地擊敗過西班牙人,對於荷蘭人來說,莫裏斯親王的名聲,甚至要比威廉二世更好一些,更甚一些地說,因為莫裏斯親王沒有結婚,沒有正統意義上的孩子,所以他的大部分政治遺產都被威廉二世繼承了。

而蒂雷納子爵的存在就變得非常微妙了,他從十二歲,到二十四歲,整整十多年,都緊隨在莫裏斯親王身邊,是莫裏斯最好的學生,最親愛的外甥,莫裏斯親王身邊的很多人,都見過和記得這位年輕的軍官,他雖然是個法國人,但身體裏另一半血脈卻屬於奧蘭治家族,相比起一直被荷蘭議會戒備,數年前才堪堪顯露才華的威廉三世,荷蘭人會傾向於哪一方呢?這個結果別說是路易,就連菲利普也忍不住好奇起來了。

威廉三世,只能說是被自己的輕信與魯莽毀了,當然,你也能說他是迫不得已,畢竟在首相與議會都對他滿懷戒心,他能夠從荷蘭獲得支持並不多,在法蘭西已經征服了佛蘭德爾地區,直接劍指荷蘭的時候,這位一向將荷蘭視作掌中冠冕的奧蘭治後人急切地需要一筆錢款來招募士兵,籌齊軍備,來與路易十四的十萬大軍對抗。斯圖亞特欠了奧蘭治家族的近三百萬荷蘭盾的債,哪怕只是還上十分之一,也足夠威廉三世從中轉圜一二的了……

而查理二世成功地利用了這一弱點,把他騙到倫敦的懷特霍爾宮,把他關了起來。

等到荷蘭最終被英國與法國瓜分,威廉三世即便回到荷蘭,擁有烏得勒支,他在荷蘭民眾心中的形象,也已經崩潰得無法挽回了吧,畢竟在他們最痛苦的時候,這位奧蘭治的繼承人並未能及時出現,力挽狂瀾。

那麽,只要蒂雷納子爵能夠徹底執行國王的命令,控制半個荷蘭,甚至繼續鯨吞蠶食,或許也不會是什麽困難的事情……畢竟路易和他的大臣,他們的目的就不是徹底的摧毀荷蘭——他們想要金蛋,也想要那只能夠生下金蛋的雞。

……

若是說荷蘭是一只能夠生下金蛋的雞,那麽最大的金蛋肯定是阿姆斯特丹。

阿姆斯特丹原先只是一座小漁村,和很多從漁村發展起來的港口城市那樣,它得益於大航海時代的迅猛發展,而它的名字,和敦刻爾克那樣,來自於坐落的地點,阿姆斯特來自於阿姆斯特爾河,村莊正處於它的河口,而丹,在低地語言中是水壩的意思,因為它正坐落在一座水壩上。

它曾經籍籍無名,但現在它已經是荷蘭最大的城市與都城。

市政廳正位於阿姆斯特丹城市中心,水壩廣場的西側,它的地基是石頭砌築的,但這些石頭下方卻由一萬多根木樁支持,這些木樁深入地下三十尺左右,所有看著它建造起來的人都不由得瞠目結舌——這座龐大的建築外部嚴整齊方正,用色單一沉穩,正符合荷蘭人對政治建築的想象,內部卻極盡華麗考究之事,到處都是深紅色的錦緞與胡桃木的護墻板,鎏金的燈具與精美的油畫相映成輝,行走在這裏的官員無不帶著一種傲慢而又矜持的神色,就像是一只只肥壯的大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