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2/3頁)

“我哥不識好歹,我跟你道歉,他已經後悔了。跟我去吧,我給你燒了排骨。你心裏還是有他,要不幹嘛送他薩其馬?”

“我那是可憐他!我不去你們家吃飯。我怎麽這麽上趕著啊?你哥要是不跟我道歉,我明天就去相親。看看誰後悔!他在鄉下連間土坯房都沒有,別看農村大姑娘跟他眉來眼去的,真到結婚了,誰也不跟他。我讓他想辦法回城,不是為了他好?他就知道為自己家,這個家誰為他……”林梅意識到坐她對面的是費霆妹妹,把到嘴的話又咽了回去。

費霓的笑容再也擠不出來,“要是當初下鄉的是我,他現在工作有了,你們結婚的房子也有了。”

林梅忙為自己辯白:“我不是這個意思。你別這麽想。他是個男的,又比你大,把機會留給你也是應當應分的。”

費霓狠狠心繼續說:“梅姐,我哥今年鐵定能回城,結婚也有房子。他說的都是氣話,你別跟他一般見識。他今年要是回不了城,你願意跟誰相親,我都不攔著。”

“這麽多年,他都沒回來,今年怎麽能回來?”

“他肯定能回來。我爸去年還因為心臟問題住了一個多月的院,醫生說他不能幹重活兒,這個醫院能開證明,我結婚了,從家裏搬出去,家裏需要他回來照顧父母。他這個情況,應該能辦困退回城,到時候,房子也有了。”

“你跟誰結婚?”

費霓沒想好跟誰結婚,但她肯定是要結婚的。她馬上想到了方穆揚,只要跟他結婚,她哥肯定能回來。她照顧方穆揚,不能兼顧家裏,知青辦肯定能給他哥辦困退,讓他回城;和方穆揚結婚,制帽廠也能給她分房子,她就能搬出去住了。但方穆揚只在她腦子裏停留了幾秒,就被否定了。

費霓的眼神讓林梅發怵,林梅的氣兒也撒得差不多了,她讓費霓千萬別幹傻事。

“就算沒我哥這事兒,我也要結婚的。”這年頭,不管男女只有結婚才有分房的資格。而分房又跟職級工齡分不開,她哥就算能回城工作結婚,分房的事兒也且輪不到他。她比她哥更可能通過結婚住到新房,所以家裏那一間房要留給他。

費霓讓林梅先別把她要結婚的事兒跟她哥說,她要給她哥一個驚喜。

費霆一走,費霓就跟她媽說:“您不是要給我介紹對象嗎,現在有人選了嗎?”

費媽不知道女兒怎麽突然著急起來,但著急總比不著急好,她問女兒有什麽要求。

費霓一點兒沒扭捏,直接甩出了四條標準:大學畢業;在機關工作;不能超過三十二歲;長相端正。費霓知道,滿足前兩點的男人結了婚,單位一般會給解決住房問題。

費霓這時才關注起自己的打扮來。她幾年沒給自己做衣服,攢下的存款又都給方穆揚花了,也沒錢給自己置辦新的。她想起母親還有塊陳年的格子土布,翻出來做了條半裙,長度沒過膝蓋十公分。她的一雙白球鞋拿著刷子刷了又刷,白得像罐子裏的蘇打粉。借了熨鬥把裙子和襯衫熨了一遍,白襯衫束在裙子裏面,太顯身段了,費霓又把襯衫翻到外面,這樣腰就沒有那麽細了。

她破天荒地描了眉毛,搽了口紅,穿著熨燙好的衣服去照相館照相,一張全身照,一身半身照,她的相親對象看到的就是這兩張照片。

滿足她條件的男人並不算多,但她年輕,身段好,長得也標致,有正式工作,長板很長,短板沒有,很快,她就找到了超出她標準的男青年。

葉鋒比費霓大五歲,年紀輕輕就做到了科長。他爸媽都在醫院工作,萬一家裏人有個頭疼腦熱的,也能幫得上忙。

他長得不止是端正,比費霓的要求高不少。

總之,以各種標準審視,他都是一個不錯的男青年。

多得是人給他介紹對象,他一個都沒見,費霓的照片遞到了他手裏,他多看了兩眼。

第一次見面,約在公園,他沒來得及看清費霓的臉,就看見費霓手裏的兩瓶汽水,費霓遞給他一瓶,請他喝。

為了感謝費霓的汽水,他請費霓去點心店吃黃油面包。

出了點心店,葉鋒送費霓回家,到了家門口費霓出於禮貌自然要請人進去喝杯水。費霓媽對葉鋒格外的殷勤,一定要留他在家吃飯,本來晚飯是青菜配稀粥,硬是拿出錢票偷偷讓老費去店裏買了熟牛肉和火腿。

送走葉鋒,費霓讓自己媽不要那麽熱情,才第一次見面就這樣,那樣子就好像高攀人家似的。

“我還以為你對他滿意呢。”

“其實也沒什麽不滿意的。”

費霓不討厭葉鋒,答應了下次一起看電影。

電影是白天的場,費霓不和男的在晚上見面。

電影是救災電影,羅馬尼亞的,有幾個親密鏡頭,她和方穆揚看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