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犯人的身份

有人從外面扔了顆石子進來,這事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

畢竟,這裏是大阪府警本部長的家。樹大招風,服部平藏的仇人很多。

如果那個投擲石子的犯人是抱著某種惡意在行動,那他接下來指不定還會做出什麽更加惡劣的事情。

“嗯,那就讓我和平次把他找到吧!”

林新一答應同服部平次一起找到真相,也算是給學生上實訓了。

毛利蘭倒是不用參與這次實訓——

經過這些天來的學習和實踐,拋開經驗不談,她在痕跡檢驗上的知識已經不比林新一這個老師差多少了。

“首先是這枚石子……”

“上面沾著些許泥土,泥土還是潮濕的。”

這點不用林新一教,憑借偵探的眼力,服部平次很快就得出了結論:

“這石子就是犯人剛剛從庭院裏撿的。”

“嗯。”林新一點了點頭:“我們現在去庭院看看。”

就這樣,以林新一和服部平次為首,大家浩浩蕩蕩地跟著走出這幢大宅。

走到庭院裏,來到那收藏室窗戶外面的草坪前,林新一帶頭停下:

“大家都別太靠近了,免得破壞現場的痕跡。”

“那顆石子上既然帶著新鮮的泥土,那兇手剛剛就應該是站在有泥土的草坪上,扔出那顆石子的。”

說著,他帶著服部平次小心地圍著那大塊草坪轉圈。

夜間本來就視線不佳,再加上這塊草坪上的草被修剪得非常平整低矮,所以即使上面有踩踏後形成的倒伏,也讓人很難看得出來。

林新一摸索著掏出手電筒增強照明,同時也做好了花大功夫辨認的準備。

然後,只聽服部平次說道:

“林先生!”

“我找到犯人在草坪上留下的足跡了——”

“那裏有一連串草葉倒伏的痕跡。應該是被人踩踏出來的!”

林新一:“……”

我這手電筒可都沒掏出來呢,真虧你能用肉眼找到啊。

林新一算是發現了……

以後辦案只要帶著個名偵探,現場勘查系差不多就可以解散了。

“很好……”

“今天下午到晚上,應該沒有人踩過這塊草坪吧?”

“草的自我修復能力很強,即使被踩倒伏,也只需要半天時間就能重新‘站起來’。”

“如果是在向陽處,光照充足,草葉倒伏修復的時間可能只需要幾個小時。”

林新一順帶著給自己的學生科普了一下:

“所以只要下午到晚上大家都沒踩過這塊草坪,那這草坪上的‘倒伏足跡’,就應該是犯人剛剛留下的了。”

他向在場眾人粗略地問了一遍,得到的答案都是沒來過這塊草坪。

那這串足跡顯然就只能屬於犯人。

“看看這串足跡的走向吧……”

林新一打著手電筒蹲下來仔細觀察,同時還不忘考考服部平次:

“平次,你應該知道怎麽判斷草地上足跡的去向吧?”

“那當然。”

“追蹤可是偵探的基本能力啊!”

服部平次在這方面的知識倒是極為豐富:

“主要是根據草倒伏的方向,結合地面痕跡來進行判斷。”

“比如說,人踩過這種比較低矮的草之後:”

“腳掌尖部會向前壓倒草,足尖會有滑動的痕跡;”

“足跟部的草也會向前倒伏,草尖向前折斷。”

“像現在這種有露水的夜晚,草葉上下還會發現因踩蹬而黏上的泥土。”

“沒錯。”

林新一滿意地點了點頭:

“我們繼續看。”

“再拿卷尺過來,量一量犯人的步長。”

草坪上的足跡幾乎無法提取,而且因為有草做墊子的原因,很多足跡特征都顯現不出來。

但至少,每個倒伏足跡之間的距離,也就是步長,還是能看出來的。

“正常行走時連續留下的三枚足跡,第一枚足跡的後跟後邊緣到第三枚足跡的後跟後邊緣的距離,就是單步長。”

“把‘足跡長’和‘單步長’代入公式……”

“就能大致推算出犯人的身高。”

林新一這麽教導著服部平次。

而服部平次則是被他打發著,幹著趴在地上用卷尺量步長的苦差事:

反正他眼神好,量出來誤差小。

“身高=單步長+1/2足跡長。”

“這麽算的話,犯人的身高應該是165cm。”

服部平次給出了結論。

而林新一卻是搖了搖頭,教訓道:

“做我們這行的,用詞永遠要嚴謹。”

“數字不能準確到165cm,因為用這種方法推算出來的身高,誤差往往會很大。”

“應該說犯人的身高在165(±10)cm。”

“他的身高在這個大致範圍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