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哦豁,馬甲要掉了(第2/3頁)

穿越過來大半個月,況曼一直以為,自己是穿進了農家,雖然她的便宜夫君,身上秘密不少,但應也不會對她有太大影響,可是現在嘛......

她怕是要重新思考這個問題了。

*

次日。

天還未明,孟九重做好早飯,叫醒況曼,說今兒要去一趟鎮上,把昨天弄到的獵物拿去賣掉。

昨日撿到只熊,短時間內,他們是不缺吃的了,所以,多出來的獵物就只能賣掉。那幾只沒受傷的野雞倒是可以先養著,等過冬的時候再吃,但受傷的兔子,卻得快些出手。

況曼從被窩裏伸出腦袋,睡眼忪惺,瞋了眼穿著褐色長衫的孟九重,如鬧起床氣般,抓住他的手腕,借力從床上蹭了起來。

纖細手指,在接觸到孟九重有力的手腕刹那,食指似不經意的,落在他脈門處,且還停留了一會兒。

一切看似都很正常。

然而一刹那的接觸,況曼卻探出他那比普通人跳動更有力的脈搏。

孟九重還不知道自己馬甲已經被況曼扒了下來,完全沒往那方面想,他只覺得,她的手指軟若無骨,殘留著些許余溫的指尖,與他肌膚相觸,心底某處,泛起一絲說不出的異樣。

況曼稍稍一探,就縮回了手,然後轉身去梳洗。轉身刹那,眸中帶起疑色。

孟九重看著松開的手腕,平靜眸子裏似乎掉落了一顆小石子,激起清淺漣漪。。

*

吃過早飯,天已朦朧發亮,孟九重帶著況曼去了鎮上。

阿鳳村太偏僻,距離最近的合石鎮,都有一個多時辰的路,兩人過了一條河,翻了一座山,才抵達合石鎮。

今天是趕集日,鎮上人來人往,還有不少小攤販在叫賣。到了鎮上,孟九重熟門熟路的進了鎮子中央最大的富安酒樓,並將昨日打到的兔子全部賣給了這家酒樓。

在賣兔子時,孟九重還疑惑了一下......不,其實他這疑惑,從昨日下山後,就一直徘徊心底。

他明明記得他只打到九只兔子,怎麽回家後卻多了三只,難道是他記錯了?

今早將兔子裝進籠裏時,他仔細看過,沒錯,這些兔子都是他打到的。

他打兔子時,只隨手撿了根木棍當武器,因為不想讓兔子死掉,都是指著兔子的腿打的。

十二只兔子的腿都有受傷,所以,真是他記錯了?

賣完兔子,孟九重將三只熊掌放到桌上:“掌櫃的,你們酒樓要熊掌嗎?”

“熊掌?喲呵,好東西啊!?”

掌櫃的聽到有熊掌,趕忙放下手上的活,笑呵呵的翻起熊掌看了看。

看完後,掌櫃轉身,誇贊地朝孟九重堅起了一個大指姆:“小孟不錯啊,這種大家夥都能獵到,這熊的熊膽在嗎,賣給我怎麽樣?”

孟九重和這掌櫃似乎是熟人,他笑一笑,面不改色道:“段掌櫃抱歉,熊膽已經有人要了。”

段掌櫃有些惋惜:“那可惜了,哎,我嶽父最近生病了,大夫說要熊膽入藥。這東西是稀缺貨,每次我大舅哥都要去府城那邊才買得到。對了,下次你們村要是有人獵到熊,記得熊膽留給我。”

“行,回頭我給大家夥說一下。”孟九重隨口應了句。

段掌櫃招來店裏夥計,讓他把熊掌拎進廚房,然後撥弄算盤,結了六兩銀子,外加三百銅錢給孟九重。

到了這會兒,況曼大至也看出了這個朝代的物價。

這掌櫃的嘴裏喊著熊掌是好東西,可一只熊掌也只能賣二兩銀錢,兔子則二十五文錢一只。

她剛穿越過來那會兒,孟九重曾向村民買過雞蛋,那時,他是以一文錢兩個雞蛋買回來的,所以,一只兔子能換五十個雞蛋。

賣了兔子和熊掌,孟九重帶著況曼出了富安酒樓。

“阿曼,我去把熊皮賣掉,你去逛逛,看到什麽喜歡的,自己買。買好東西,在鎮口等我,那邊有一家很不錯的餛飩店,等中午吃了午飯,咱們再回去。”

站在灑樓外,孟九重隨手將掌櫃結給他的錢,遞給了況曼,並叮囑道。

以前她神智不清,他從不帶她來鎮上,且她所有東西,都是他置辦的,也不知道她喜不喜歡,現在清醒了,那再置東西,就得置她喜歡的東西了。

況曼從早上摸到孟九重的脈象後,心裏就一直裝著事,哪怕到了集上,興致也不高。

從出門到現在,她一直在思考,孟九重隱藏在農家子身份下的另一層身份,會不會為她帶來麻煩。

孟九重會功夫,那就極有可能是江湖人,或是另一種她不知道的什麽人。

但甭管那種人,況曼都很肯定,孟九重有麻煩。

因為......一個本領不弱的人,避世隱在偏僻山村,那必然是他所避之人或是事,對他來說極具麻煩。

且,他還隔三差五便會消失一趟,這一樣一樣的,況曼想不懷疑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