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行程安排

“嗯,我也覺得十月正好……”

畢曉世點頭,然後問拿出一張林JJ的專輯《第二天堂》,問沈林:“你覺得這張張專輯內地發布的話,主打歌用哪首?”

是這樣,我們有一個制度叫做“文化審查”,《第二天堂》因為“天堂”二字的存在並未過審,這樣,原本的主打歌就要更換。

台版專輯的首波主打也是歌曲《第二天堂》而非《江南》,甚至《江南》的排位在《豆漿油條》後面。

林JJ自己更喜歡《美人魚》,這首歌當然不錯,但是真假音轉換要求太高……

“當然是《江南》!”

大林子想也沒想:“現在流行中國風,《江南》演唱難度比較低,有利傳播……”

《江南》確實牛逼,前奏的風聲和洞簫,中國風的感覺撲面而來,間奏的小溪流水聲,貫穿其中的古箏……

雖然《醉赤壁》也很美,但比起初見《江南》的驚艷,還是少了很多。

總之2004年夏天:那是個寧靜的夏天,天空中繁星點點,我的小時候,吵鬧任性時侯,我的外婆總會唱歌哄我,雨下整夜,我的愛溢出就像雨水,不懂愛恨情愁的我們都以為相愛就像風雲的善變……

“你也覺得應該是《江南》?”

“……怎麽?還有別的意見?”

畢曉世撇了撇嘴:“台灣那邊想把《子彈列車》定為主打!”

“神經病……別理他們,內地這邊,你說話算話就行!”

肯定他說話算話。

畢曉世笑了笑,然後道:“對了,《童話》的無線彩鈴下載過千萬了,是今年最快破千萬的!”

“……那什麽時候給我結賬?”

“年底吧,下個月,我會把去年的彩鈴收入打給你。”

彩鈴收入,一般來說,一首歌兩塊錢,五五分賬,一半分給歌手公司……

看著很多,其實是扣除運營費、套餐費之後的一半……

之後都知道了,279億元的無線音樂收入當中,整個唱片業只得到5億元……

相當於施舍。

但這個施舍基本上是歌曲正當收益的最大組成部分——無線業務占年總利潤30%左右……

移動、電信至少是認可版權方的。比如五五分賬,雖然最終哪一塊利潤可以按這個比例分,還是移動說了算,但只要涉及到版權,它一定是按這比例來分的……

但是互聯網不一樣,人家就正大光明拿你的版權……

用你的歌培養他們的用戶……

“能有多少錢?”

“兩百多萬吧!”畢曉世伸手指了指隔壁:“看到那邊的音樂棚了嘛?我新裝修的,有最新的專業數碼Pro Tools錄音設備、MIDI制作設備和最新聲音采樣技術!”

沈林撇了撇嘴:“都是從我身上剝削的剩余價值?”

畢曉世臉紅了一下,但還是狡辯道:“你自己也能用啊!”

確實是剝削沈林的剩余價值改造的錄音棚……

大林子雖然沒有跟海蝶簽經紀約,但涉及到音樂的東西基本上都是海蝶做主,所以收入基本上也是對半分……

第一張專輯基本打平,是,賣了70萬張,但是推廣、營銷成本也很高啊。

開始賺錢應該是《恭喜發財》開始,國美電器給了180萬的推廣、代言費……

然後是彩鈴分賬……

第二張EP《追夢赤子心》,《童話》單曲……

《童話》被幾個廣告公司高價買下,用作廣告插曲……

反正,這半年沈林幫著海蝶創下了不下於600萬的利潤。

……

“孫艷姿過斷時間來北京開演唱會,他們邀請你做嘉賓……”

“好啊!”

“……你會唱孫艷姿的歌嘛?”

“這有什麽不會的,”大林子張口就來:“……翻越過前面山頂,和層層白雲,綠光在哪裏……”

“……行,那我就定《綠光》了。”

“她在哪開演唱會?”

“工體!”

“這麽吊,直接在工體開演唱會?”

“是小場館,不是大場館……”

頓了一下,畢曉世又道:“7月,《十面埋伏》要在工體首映,到時候會邀請歌手獻唱,你要不要去?”

沈林下意識就答應,但又覺得不妥,問他:“你覺得呢?”

“……我覺得還是不要去了,因為他們也邀請了刀郎……”

“那我去了,我挺喜歡刀郎的!”

“……行吧。”

畢曉世很想說一下圈子不是很願意接納刀郎……

但他自己還是挺欣賞刀郎的,其實,每一位歌手流行起來,被大眾接納,肯定有好的一面,旋律、歌詞或者嗓音條件……

“對了,《酸酸甜甜就是我》的編曲我們聯系了琳恩·奈斯特龍所屬的Rune Grammofon公司,他們授權我們改編……我覺得你是不是小題大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