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四章 代理人與擔保人(第2/2頁)

在諾亞王國,大臣與官員們手中握有“現權”。但他們卻並非是對國王——或者說為諾亞王國本身負責,而是對支持著他們的貴族們負責。

諾亞王國在當年立國之初,便是由“從未成王”的諾亞家族來坐上王座的。他們從來就沒有什麽能夠為王的宣稱……而對此,諾亞王也看的很清楚。

諾亞王國與南方的聯合王國政治模式完全不同。

從最開始的時候,諾亞王就將一部分的權力下放給了貴族們——諾亞王國實際上采取的是“代理人規則”。

這是安南在回到凜冬之後,在看過一些秘密資料後才意識到的東西。諾亞的普通人根本不會接觸到這個層面的知識。

這個規則的正式名稱叫“擔保人推舉制度”,他是一個半公開的規則。

簡單來說,就是想要參選成為官員的人,必須支付一大筆錢以及“當地”有地位、有名聲的人為其擔保,以此來作為他“受賄、懈怠或因其他原因,而對王國造成實質損失”時賠付的保證金。

如果他能夠平安待滿任期,這些保證金就會重新發回去,並且視其政績按比例給予一份豐厚的獎金、莊園、馬匹、盔甲等財物。

但如果任期內有人舉報、並且三眼烏鴉的確查實某位官員確實造成了損失,他就會按照入職合同所述的內容,被撤職並入獄。

而這份扣押的擔保金就會被王室沒收,並且兩倍追責——如果沒收完畢之後仍然虧損,就會找當時的擔保人來繼續追責。

反過來說,只要能夠把造成的損失雙倍補償回來,那麽幕後的“擔保人”是不會有事的。

那麽那些“擔保金”都去哪裏了呢?

——它們都在鳶尾花銀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