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基金會(第2/3頁)

方鳴把霍謙送來的文件袋打開,拿出一沓厚厚的資料,都是關於柳如瑩的。

方鳴很快看完,轉給方卉,方卉極快看完,把資料交給了方魚。

方魚看完資料,拿出紙筆列了一下柳如瑩生命中比較重要的幾個節點。

六歲以前,八歲到十六歲,以及二十二歲到二十三歲生孩子這一年。

方鳴壓低了聲音,率先說道:“柳如瑩是孤兒,但她並不是從一開始就是孤兒。她是六歲的時候被送進的孤兒院,根據孤兒院的資料顯示,送她去的人是她的母親。”

“也就是說她六歲之前是跟著母親生活的,那麽她的父親呢?她是否還有其他親人?她的母親現在又在何處?”

“第二點,八歲到十六歲。她八歲被養父母收養,卻在十六歲將近成年的時候,被養父母退回了孤兒院。這期間到底發生了什麽?”

方圓看完資料,急匆匆舉手:“我知道,我知道!”

“要死啊,聲音小點,別影響了我們星寶睡覺。”被大哥大姐一起瞪了的方圓連忙捂住嘴巴,又忍不住用氣音道:“我知道!我剛看到,她的養父母是因為沒有子女所以才收養她,後來生了自己的兒子後,就看這個養女不順眼了,所以把她趕了出去。”

方卉搖頭,只覺方圓這腦袋瓜子沒救了。

方圓不滿:“大姐,我說得不對嗎?你看這裏,她十六歲回到孤兒院的時候,養父母的兒子已經四歲了。”

“大姐,你別逗她了,逗哭了你哄嗎?”方魚瞥了方卉一眼,幽幽又補了一句,“明知道她腦子反應沒有大家快。”

“就是,大姐你就不知道讓讓我嗎?看二姐多好,呃?”方圓聽了前半句,還以為方魚是為她說話,聽完後一句突然反應過來,方魚這也是吐槽她笨,腦子轉不過彎呢!

“二姐~~你太過分了。”

方鳴搖搖頭:“行了,你們兩不要逗小妹了。大妹你給小妹解釋一遍。”

方卉搖了搖頭,掰開了揉碎了給方圓解釋:“方圓你要知道,無故拋棄收養的子女,不僅會遭到眾人的唾棄,還有違法的風險。就算她是養女,在未成年之前,養父母對於收養的未成年子女也有法定的撫養義務。

如果是底層的貧苦人士,自己都養不活了,實在養不活子女,那確實沒辦法。但你看,她養父母在孤兒院登記的信息,一個是大學物理教授,一個是大學美術老師。

兩人都是大學老師,有穩定的工作,能養不活一個十六歲少女?而且大眾對老師品德的要求也極高,拋棄養女,品德有失這樣的人還能繼續做老師嗎?

他們都養了她八年,就算再不喜歡這個女兒,把人往寄宿學校一放,養兩年,就能順利成章地趕出門,何必非要節外生枝呢?至於你說的養父母有了自己的兒子,所以才看養女不順眼。

但你注意到沒有,這裏,還有這裏,都表明她在養父母家的生活還算滋潤。她回孤兒院時,可是有最新款的蘋果手機,當年新出售價一萬以上呢!

衣服帶了三大行李箱,春夏秋冬四季都有,全是新的,最差的也是九成新。還有錢,她養父母給她留的錢足夠她讀完高中和大學。

你說如果對孩子沒有感情,會為她這麽投入?但有感情了,又為什麽非要在孩子快要成年時,不顧名譽聲望,非要把她從自家的戶口本上踢出去呢?”

“最重要的是他們解除收養手續是在派出所辦理的,也就是說政府是認可他們解除收養關系的。但沒有人知道,這期間的理由是為了什麽?

所以我的猜測是,她做的事情已經戳到了養父母的逆鱗,而且違法!但這對夫妻對這個養了八年的女兒還有最後一絲舐犢之情,所以放了她一馬,僅僅是解除了與她的收養關系。”

方圓若有所思。

方鳴接著道:“大學沒什麽可說的。重點是二十二歲到二十三歲,按照她和霍謙的通話記錄,她是偷了霍謙的精子,做了試管嬰兒想要上位。但問題是試管嬰兒在哪兒做的,是誰給她做的?在哪兒生產,誰給她接生?又是怎麽溜進防備森嚴的產房,把霍旭和星寶調換的?”

“會不會是於孟給她做的?”方卉道,“盧平軍說過,二妹與霍旭的親子鑒定結果只有於孟有可能調換。他會調換你們的親子鑒定,說明他很清楚你和霍旭不是親生母子,那麽換子的事情他肯定也清楚。”

“有可能。”方魚點了點頭,“但在我們國家,試管嬰兒是針對不孕不育夫婦開展的一項助孕技術,根據國家要求,進行試管嬰兒手術,需要身份證、結婚證和準生證。

她未婚顯然不在這個名列內。這就說明這個手術是私下非法做的,要知道做非法手術的醫生被發現了會被吊銷行醫資格的。他有必要冒著前途盡毀的風險,這麽幫助一個陌生女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