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舉報(第2/3頁)

【對,上一次蕭畫的粉絲也幹過這種事兒,因為看不慣一個貼吧說蕭畫長得太娘,就把整個貼吧舉報了,那個吧被爆掉了,至今都還沒恢復。】

【他們這手段也專業了,下次要是有心人用他們去舉報別的地方,是不是也能這麽順手啊。】

【為什麽方淩不管?他們粉絲做了這麽可怕的事情。人肉,網暴,就是因為別人叫了他的原名,他為什麽不管?】

【還能是為什麽,傳說中的媚粉唄,指望著粉絲給他花錢,可不得使勁兒巴結粉絲。】

……

引發了大眾輿論,討論度直接飆升,上了熱搜,原地出圈。

熱搜詞條還很勁爆#方淩粉絲舉報非遺#。

看見詞條的網友都覺得奇怪,什麽叫舉報非遺?方淩粉絲好好的為什麽舉報非遺?

點進去就是花錦的那條微博,把事情的始末講得清清楚楚。

【不可思議,我還以為在玩梗。老天鵝,竟然真的舉報非遺店鋪啊。】

【不是,店主也沒有做什麽啊,就因為叫了方淩的原名?】

【等等,叫方淩原名的還是花錦吧,店主只是告知了花錦方淩的名字。】

【方淩的本名是什麽丟人的東西嗎,不讓別人說啊。】

【所以店主做錯了什麽要被他們惡意舉報。】

【店主什麽也沒說,就是悄悄跟朋友說了一下方承家的名字。】

【我就要說,方承家方承家方承家,來舉報我啊。】

方淩的粉絲也沒有認慫,跟普通網友和路人開始對線。

【那是因為他自己違規,如果不是他自己有血腥暴力的元素,也不可能被舉報成功。】

【舉報本來就是消費者的權利。我們做錯了什麽?】

【有藝名的情況下,叫本名就是一種不尊重!】

本來如果是單方面的討論,可能持續不了太長時間,但是又方淩粉絲的入場,和網友路人吵架,又讓話題度直接上升,吵得不可開交。

方淩粉絲的戰鬥力不弱,兩方越吵越烈,熱搜沒一會兒就前排了。

這個情況自然被方淩公司注意到了。

方淩奇怪:“那就撤掉熱搜啊。”

經紀人放下電話,嘆了口氣:“不行,我剛剛問過了,那邊說,微博的公關部總監前不久才被抓,最近他們不敢隨便收錢辦事了。”

方淩:“……”

經紀人:“不能讓熱搜就這麽掛著,影響太差了。我們發個聲明吧。”

方淩不太高興:“怎麽發?道歉?我不想道歉。道歉了會掉粉的。”

他現在沒有作品,路人們是不會為他買單的,只有粉絲會為他消費。

所以路人們的想法並不重要,只要粉絲站在他的陣線上就好了。

經紀人:“肯定不能道歉。就聲明一下這件事和你沒有關系就行了。”

方淩想了想,點頭:“也行。”

這件事本來就和他沒關系,是粉絲們自作主張自己幹的。他也沒那個資格去幹涉啊。

可以。方淩越想越是這麽回事兒,和他沒關系,那路人肯定不會再罵他。

自己不幹涉粉絲,說起來也算是和粉絲們同一個立場,那也不會掉粉。只要不掉粉,怎麽都好說。

【方淩:任何人只能代表他自己,如果他想做什麽,那是他自己的事情,任何人都無權幹涉。我也不會幹涉任何人。我只能代表我自己,他也只代表他自己。】

【翻譯官呢?給翻譯翻譯,這是什麽意思?】

【粉絲想舉報,那是粉絲的事情,和我沒有關系。】

【哥哥你放心,有我們在,我們不會讓你受委屈的。】

【一切交給我們。】

【意思就是粉絲舉報別人和他無關,不是他指使的,他也不會幹涉。】

【就這??】

【這是偶像嗎?額,是不是過於媚粉了……】

……

方淩的立場並沒有讓事情降溫,反而讓他的粉絲們更加熱情高漲。

【哥哥的意思還是支持我們呢!】

【為哥哥沖鋒陷陣!】

……

網上的爭論依舊沒有停止,對於李十步的店鋪舉報也並沒有停止,反而一副不舉報下架,決不罷休的樣子。

國家網信辦:嚴打飯圈人肉、網暴現象。新出台政策,支持維權。//@花錦[原創微博分享]

直到網信辦的出現,讓方淩慌了。

不到一個小時,方淩把之前自己的微博刪掉了,重新發了聲明。

【聲明:倡導理智追星!】

內容大概是表明自己不支持人肉,堅決反對曝光私人信息和惡意舉報的行為。

【笑死,離上條微博就48分鐘,最快滑跪。】

【剛剛沖鋒陷陣的粉絲呢?你們的偶像發聲明了,快來看。】

【哥哥好慘,我們懂你。放心,有我們在。】

【哥哥都跪了,你們粉絲是還想讓他死嗎?不是很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