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7章 有超能力也不能膨脹(第3/4頁)

之前拿著多年期鈔引的富商們,其實最擔心的,就是當鈔引被存了多年後、真的拿來進貨時,其實會虧損很多利息,相當於是拿了多年的利息來換一個“物資短缺狀態下的優先提貨權”。

比如一張章武三年的鹽引,一直留到章武八年才用,才拿去進貨井鹽,這裏面已經過去五年了,按說鹽引都產生五成的利息了。

但是,只要你是真的用於進貨,章武三年的鹽引其實並不會給買家利息優惠,它只是“比章武四年的鹽引更優先提貨”,要三年引的進貨者都買完了才輪到四年引的持有者。

這等於是利用了市場的無形之手,讓商人之間狗咬狗、競價溢價來爭奪進貨權,最後實際的付出,比理論上的鹽引價還高,政府白白多賺了利息。

而人總是厭惡競爭的,總有人不希望在互相爭鬥中付出高額溢價,這時候如果給他們一個退出殘酷競爭的機制,那麽他們在進場時的心理負擔就會小很多。

李素和劉巴現在設計的這套有限退出機制就不錯,雖然還是不能直接提前承兌債券本金,要到年限才行。但至少可以把利息兌出來,然後逐年放棄提貨優先權。

這樣商人就不擔心沖動買多了之後將來虧。

比如五年後的哪一天,要是某個商人發現自己手頭還有章武三年的鹽引沒用完,而同行拿出來的至少是章武五年的鹽引了。

他用三年的鹽引進貨,碾壓浪費太大,那還不如提前換成章武四年的,一樣有優先權,還多拿回百分之十利息。

而且,這種允許提息的鈔引,事實上還承認了“復利”,只不過要多一番操作,你每一年都得重新買。

劉巴也不愧是當世經濟奇才,他聽了李素說的“允許前一年的鈔引按照一點一倍折換下一年的”時,立刻就意識到,這會導致早期投入的錢利滾利膨脹,讓朝廷的付息壓力大增。

劉巴不能和稀泥,他立刻把這個風險向李素指出了。

李素其實也想到了,畢竟這個需要的數學知識並不復雜,所以還是有解的,他探討地說:

“前面不是說還要解決‘商人們擔心朝廷無限制超發’的問題麽,依我看,這防止復利無限利滾利,就可以和解決擔心朝廷無限超發,一起解決掉。

去年朝廷沒有公布鈔引戰爭債券的發售總額,基本上是民間能賣出去多少咱就發多少。這種態度是不可持續的。

今年,朝廷要說清楚,好好勸解,讓商人們知道,去年沒定發售上限,是因為第一年實施,是試行,朝廷對於民間的認購熱情也沒有底,所以不忍讓有心報國的義商有錢沒處花。

今年朝廷已經有了經驗,要在去年的基礎上定個上限額,去年不是賣出去一百二十億鈔引麽,今年上限就定為一百五十億錢,明年也只有一百五十億錢。

如果天下太平、重新實現徹底統一,考慮到新並入朝廷統治的原淪陷區人口,發債上限最高不得超過一年二百億錢。

而且,這種發債必須在天下統一後三年內,重新下降到一百五十億錢,天下統一後五年,下降到一百億錢,此後逐年縮表朝廷財政負債。

朝廷的實際發售額可以低於這個數字,但不能高於,這只是上限。實際上會根據需求發——這個具體數字,還請陛下聖裁。

如此,即使有民間商人想靠復利利滾利,也不可能全部換購成新年號的鈔引,因為今年的一百五十億賣完就沒了。

朝廷為今年發行的鈔引,願意承擔的利息上限就是每年十五億。不管民間認購熱情多高,反正站在朝廷角度就是十五億利息付完,要多也沒有。”

李素這番策略,如果是放在後世,那還是沒什麽公信力的,畢竟大家都見多識廣了。

美聯儲你定個印錢上限定個縮表路線圖,不也是跟草紙一樣隨隨便便開個會說突破就突破了。

但眼下這種“政府主動公布一個發債上限”的操作,因為是全球第一次出現,還是很有公信力的,加上天下讀書人對李丞相這種聖人設計的制度有一種盲目的敬畏。

只要李素自己真的嚴格執行,嚴於律己,還是可以確保不出現惡性通脹甚至信用崩壞的。

說到這事兒,其實還是回到了信用貨幣的本質——貨幣信用是否崩潰,跟金屬含量是否足額,還真不一定有關系。關鍵在於“金屬不足額的時候,政府印錢得自律”。

明朝的寶鈔之所以崩壞了,關鍵是朱元璋沒有經濟常識亂印。

歷史上季漢的直百錢,銅含量確實少,但是有一點很可貴,那就是一開始說了直百,那就一直堅持直百。

諸葛亮有拿蜀錦和直百錢綁定,確實按照一枚直百錢可以購買原先百枚五銖錢才能買到的蜀錦,同時做好直百錢的鑄造防偽,嚴格打擊假幣,防止魏吳的假幣混淆擾亂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