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蘇爸知情

“沒有親自動手殺人, 也是可以判處殺人罪的。”前律師阮玫為小夥伴們科普法律常識。

殺人可分為故意殺人、過失殺人等多種類型。

故意殺人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前者很好理解,後者說的是明知會有什麽危害性的後果,依舊選擇了放任。

完全符合紅姨當年明知不叫醒周爸他就有可能溺死的前提下, 還是選擇了不作為的行為。

可是考慮到兩人之間的親生父女關系, 是應該做能夠做卻沒做的情況,周紅會被判故意殺人罪, 而不是間接故意殺人罪。

蘇雲韶和當過人的鬼們很好理解, 剛剛做人的桃夭就不行了:“紅姨這種情況不算是見死不救嗎?怎麽變成故意殺人了?”

“今天換成除警察、消防員、軍人之外的一般陌生人遇到這種情況見死不救,不具有法律責任, 但周紅是周爸的女兒, 丈夫妻子子女對家人見死不救是要判故意殺人罪的。”

考慮到桃夭比較難以理解人類的某些想法和行為,阮玫舉了個現實的例子, “之前有個丈夫親眼看著妻子喝農藥自殺,沒有阻止,妻子死亡,後來被判處了故意殺人罪。”

桃夭的小肉臉上滿是糾結, 人類真的好難懂。

蘇雲韶:“你不懂也沒事。”

反正桃夭肯定不會去做那一類負有特定救人義務的工作,而且他要是真的有妻子子女了, 也不可能見死不救。

桃夭分分鐘放棄理解的過程, 跳到最終結果:“也就是說, 如果紅姨的事暴露出來,她是要坐牢的是嗎?”

阮玫:“是, 但沒有證據。”

“等等, 紅姨那時候才十七歲,未成年啊。”葛月提醒道,“不是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嗎?”

阮玫:“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殺人罪, 也是要付刑事責任的。”

蘇雲韶:“玄門辦事一是一,二是二,未成年一樣要負責。”否則小鬼殺人不用負責任,那世間還不亂套了?

大家總結了一下情況,覺得這件事後續可能會有反轉,先不急著下定論。

一來,周爸是睜開過眼睛的,二來,周紅沒看到周爸在浴缸溺死的真正現場。

三只學霸鬼躍躍欲試:“學妹,還要再去一次嗎?”

蘇雲韶搖頭:“不用了。”

紅姨做的那兩個夢,已經是她的視角所能看到的大部分事實,她不知道周爸具體怎麽死的,做多少次夢都沒用。

況且,夢到周爸在浴缸溺亡,可以說是白天蘇雲韶提過玩劇本殺的一個人死在浴缸,紅姨為此感到心虛,日有所思夜有所夢的緣故。

夢到一次還好說,一個晚上反復陷入同一個夢境,怎麽可能不懷疑有問題?

蘇雲韶把周爸的名字和生辰八字發給閻王,請他查一查具體的死因。

閻王照例回復迅速:【意外溺死。】

蘇雲韶:?

從夢境得來的訊息,她還以為是周爸睜開眼睛看到女兒沉默離去,明白女兒的選擇,內心最後的一點父愛覺醒選擇順從女兒的願望了呢。

閻王:【長期酗酒掏空了他的身體,不意外死亡也活不了幾年。】

蘇雲韶:【我這邊入夢得知的訊息表明,他溺亡前意識清醒過,是醒來以後掙紮著意外溺亡的嗎?】

閻王:【並沒有,喝醉酒泡澡在浴缸裏睡著溺亡的,死得無知無覺,被陰差抓來地府還以為自己是在做夢。】

蘇雲韶:“……”

本以為會有反轉,誰知事實真相竟是紅姨潛意識裏懷念那個和藹可親的父親,不斷地美化記憶,弄得自己都相信了她爸是自願死亡不拖累她們母女。

也或許,只有這麽想,才能減輕紅姨心底的那份愧疚感。

閻王:【人之初,性本善,是人類寄予的美好願望,並不是事實真相。】

閻王:【事實上,很多人日子過得太順了,根本禁不起一點挫折,非常容易一蹶不振。】

蘇雲韶:【我只是沒想到紅姨對好父親的渴望,居然強烈到能把我布下的幻陣畫面扭曲,為此感到震驚而已。】

閻王:【?人類的創造力真可怕。】

一個人越不想被他人知道,越是希望牢牢隱藏的不堪,越容易被幻陣勾起和呈現出來。

自幻陣創立並使用至今,蘇雲韶和閻王都是第一次遇到能令她的幻陣出錯的人,怨不得閻王會有如此感慨。

她猜想應該是以前紅姨去衛生間時見到周爸泡澡時睜開過眼,把發生過的場景挪用過去拼接起來,這樣比起創造一個沒發生過的場景要容易得多。

確定不再繼續,蘇雲韶讓阮玫去紅姨的房間,把那張助眠符拿回來。

助眠符離開的瞬間,紅姨從夢中驚醒,滿身冷汗,一摸臉頰和眼角,全是未幹的淚痕。

她抱著膝蓋,愣愣地靠在床頭,回想自己的前半生,說不出的憋屈與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