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錦繡江山神魔隕落,大妖為尊!……

林湘一早就出去了。

芙蕾與第二十號情人吻別,神清氣爽地來到古堡,在餐廳遇見魔王和兩只小精靈,角落裏還蹲著奧克塔普斯和薇妮。

只是不見小新娘。

芙蕾拉開一張椅子坐下。她問:“女主人呢?”

蝴蝶說:“女主人去森林裏探險了。”

芙蕾點頭,等奧克塔普斯端上早餐,她才又開口:“主人,聽說您昨天一整天沒回王宮。”

蝴蝶和蜜蜂八卦地豎起小耳朵。

魔王每天都回王宮,從不缺席早會,他勤於政事。

角落裏的奧克塔普斯眯起小眼睛:“啾啾啾,啾啾啾——”

[姐姐前天晚上也沒回自己房間呢,昨天晚上也沒回,今天淩晨才抱著枕頭回來的。姐姐和主人愉快的啪啪啪了兩天,整座古堡都是熱戀的粉紅色泡泡呢!]

魔王不動聲色。

芙蕾忍住好奇心,吃完半塊奶酪吐司,清了清喉嚨:“……這麽難舍難分,有什麽秘方嗎?”

她是為自己的四十五位情人問的。

魔王說:“沒有。”

無論如何他都不會承認,那是因為他的新娘很不講道理、很突兀地對他噴了前男友的香水。

他討厭那味道。

討厭那股聞之分分鐘性冷淡的氣味飄散在空氣裏,飄散在他睡覺的房間,飄散在他妻子的肌膚上。

所以,他身體力行地讓林湘全身布滿他的印記。

可他還在生氣。

“我有一位朋友——”魔王刀叉一頓,擡頭,“他的妻子有個早就分手的前男友。”

芙蕾正在往吐司上塗果醬,想笑,憋住了。

兩只小精靈也想笑,他們的忍耐力沒那麽好,蝴蝶背轉身體,面向墻壁。蜜蜂躲到桌子下,笑出眼淚。

“分手時男方糾纏不休,連續好幾天守在樓下當木樁,一站一整夜。有一天,下大雨,女孩也在家,就那麽讓他淋了一晚上的雨。”

“到了早上,她還有心思和英俊的鄰居調情。”

“……怎麽也得不出感情很深的結論。”

“可女孩出門遠行,卻帶著前男友的香水——對此,你們有什麽見解?”

……

芙蕾拒絕回答這個問題。

兩只小精靈回答不出這個問題。

唯獨觸手怪聽完,又開始:“啾啾啾——”

[主人,您的這個朋友是您自己嘛?姐姐帶了一瓶味道怪怪的香水呀,她還噴了奧克塔普斯呢。雖然味道難聞,但是噴完了姐姐比較喜歡我了呢!]

芙蕾用紙巾遮住嘴,嗆的直咳嗽。

蜜蜂和蝴蝶暗搓搓地開始打賭,晚飯有沒有燒烤章魚。

薇妮張開的花朵落下兩滴同情的綠色眼淚,劇毒的液體穿透了地板。

魔王看了觸手怪一眼。

那癡呆的兒童還在那一扭一扭的,兩片香腸一樣的嘴唇,一會兒咧開傻笑,一會兒嘟嘟嘴裝可愛。

是討打。

魔王沒動手,那樣會顯得他太急躁。

他微微一笑:“朋友而已。”

*

林湘穿行於森林之中,速度極快。

那天和小奶龍在這暗無天日的地方走了兩小時,她記住了大致的方向,加上地圖指引,剛開始還算順利。

可這些詭異的樹啊!

無窮無盡的參天大樹,遮天蔽日。幾劍下去砍掉了,至多不過十分鐘,又會瘋長出來。

林湘開始理解原長嬌,理解那個女人為何憤怒地在永夜森林亂砍亂伐。

森林太容易迷路。

實在分辨不出東南西北,她只能砍斷一邊的樹木,利用生長的間隙,躍至半空,眺望斷崖山。

走走停停,不斷迷路又不停找路,一個上午過去。

林湘肚子餓了,中午飯吃的燒烤雙頭翼鳥內臟,味道一般,遠不如觸手怪做的香炸丸子。

翼鳥最美味的部位是心臟。

這也許是狐妖的偏好,狐狸精總是熱愛心臟,最好對方自願挖出來,雙手奉上。也因此,她對那只魅魔胸膛的傷口分外感興趣——他沒有心臟,但是他還活著,多麽奇怪的生物。

吃完,林湘找到地方洗手漱口,繼續趕路。

下午又在永夜森林耗了幾個小時。

最不耐煩的時候,林湘考慮,是否要用本體行動——她本體的極限速度,可以與貓科大妖一較高下。

思索再三,仍作罷。

她在異世見過不少本體為獸的妖怪:半馬人,牛頭怪,豬頭怪,獅面人,蛇妖,蜘蛛女,狼人……諸如此類。

沒有狐狸。

她是新鮮的品種,物以稀為貴,必須小心為上。

臨近傍晚,林湘來到斷崖山。

森林在此終結。

林湘擡起頭,仰望天空。

果然,時間在此處毫無意義。陰沉沉的天空,不見夕陽,黑夜隨時降臨。

她飛身而上。

*

林湘走了一天,到晚飯的點,還沒回來。

觸手怪先是趴在樓上房間的窗口等它的姐姐,數條觸手貼在肮臟的玻璃上,等了好久也不見少女歸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