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隨後小道士見義勇為

玉猞猁吃了一會兒,似乎是覺得有點無聊,便打量了一下柱子上被綁著的紅綾。

這女子雖然被突然抓過來,但卻很鎮定,正從容地看著自己。

玉猞猁桀然一笑:“你好像不怕我?”

紅綾的眼珠轉了轉,嫵媚笑道:“為什麽要怕你?”

玉猞猁又嚼了一粒花生,“我這張嘴,就不能閑著,必須得吃點什麽。我帶出來的吃食就剩這丁點了,一會兒要是吃完了,你說我吃什麽是好?”

他一雙眼盯著紅綾,露出些許兇光。

紅綾也不驚惶,眨了眨眼:“那要看你喜歡吃軟的還是吃硬的了。”

“當然是硬的,越硬越好。”玉猞猁磨了磨自己的小虎牙。

紅綾輕笑道:“那我可沒有。”

在這個玉猞猁面前,她倒比在張玉溪面前還要放松許多。

一是知道對方需要用自己來威脅人,在人到之前,應該不會傷害自己。

二是方才聽他屬下的稱呼,這位八成是一只實力強大的妖王。對於一只數百年的鬼物來說,妖怪,顯然是比人類更讓她輕松。

玉猞猁也笑了笑,他隱約覺得自己被人調戲了,卻不生氣。此時他心裏的感覺大概就是……

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本王的注意。

是的,玉猞猁的脾氣很好。

雖然他是青翼樓八玉之一,雙手沾滿血腥,但他本人卻並不嗜殺。

不過,他殺的人絕對不比另外七玉少,甚至更多。

若非如此,憑他七百年道行,就算再天賦卓絕,也無法邁入八玉之列。

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他喜歡錢。

金、銀、珠寶,他喜歡一切硬邦邦、亮晶晶的金屬。

別人攢錢是為了花,他攢錢是為了吃。

他有一個理論是,越貴的金石,用來磨牙就越爽。

如果可以,他只想做一個富可敵國的商人,每天躺在金子堆裏磨牙。

可惜,他沒有那個腦子。

他曾經嘗試過經商,本錢投了一萬兩,經營三年,負債十萬兩。這樣做下去,富可敵國是癡心妄想,債可敵國倒是頗為可期。

他一怒之下將那些奸商債主全都撕碎吃了,自此也放棄了商路。

認命了。

經商咱腦子笨,就喜歡殺人。

他加入青翼樓比金獅還要晚一些,當初八玉空缺一位,他們這一支需要有人頂上去,競爭對手就是他和金獅。

金獅講義氣、兄弟多,呼聲很高,而他向來獨來獨往。最終卻是他以一敵九,將金獅一夥全部打敗。

金獅他們結拜的九妖,生生被他殺了五個。

也正是因此,貓九才會對他如此懼怕。

但他成為八玉之後,金獅一夥在他麾下也沒有受到針對,因為他也不是愛記仇的妖。

當初做生意學會了一個詞,叫和氣生財,他一直記在心裏。

……

正當他打算和這有趣的女子再多聊兩句的時候,忽然聽到一陣平穩的腳步聲,正朝這邊趕來。

不多時,一名身著青衣的小道士出現在山亭之下。

看到這個身影,紅綾的身子猛然一僵……

李楚看了看這山亭中的布衣少年,看上去好似人畜無害,但方才河面上爆發出妖氣的分明就是他。

是很強的妖氣。

被他掠走的女子正被綁在一旁,看到那名女子,李楚心頭閃過一絲詭異的熟悉感。

但是看她的臉很陌生,李楚便也沒有多想,開口朗聲道:“放開那位姑娘。”

“呵。”

玉猞猁一笑,露出兩顆寒芒閃閃的小虎牙,問道:“你是江守寅嗎?”

嗯……

李楚聽著覺得他像是在罵人,又不太確定,於是搖頭道:“不是。不論我是誰,你這妖物都休想害人。”

“原來是個路過送死的。”玉猞猁嘁了一聲,眼中漸漸升起危險的光芒,“滾吧,我不想殺不值錢的人。”

嗤——

李楚拔出背後的長劍,淡然重復道:“放開那位姑娘。”

“呵呵。”玉猞猁冷笑一聲。

他只是懶得動手而已,可是,這道士居然敢朝自己拔劍。

面對這種挑釁,任何一個妖族都會給予最血腥的回應!

他腳下一踏,身形暴起,撕破風聲!嗖——

好快。

李楚只覺眼前掠過一道殘影,肉眼竟沒有跟上對方的速度。

玉猞猁已經來到李楚的身後,右手擡起,五指瞬間化為巨爪!

聽到腦後風聲,李楚只來得及回身橫起左臂一擋!

玉猞猁雙瞳冰冷。

擋?

有用嗎?

自他出生以來,殺伐七百年未嘗一敗,最仰仗的就是兩樣。

爪與牙。

他的牙能咬碎一切,他的爪,能撕裂一切!

任何阻擋,都不過是徒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