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一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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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秦國當真容得下我麽?”

韓非一言,讓趙維楨不禁挑了挑眉梢。

青年公子不善言辭,但這不意味著他懼怕表達。趙維楨不說話,就是要他繼續說下去的意思,因而韓非動了動嘴唇,迅速整理好自己準備說的話語。

“歷來的秦王,需要的,是一把刀。”韓非放緩語速,一字一句地慢慢說:“國君、君需要的是執行人,而非統、統籌者。昔年孝公有商君,且只有商君,但今日不同。秦王有君上,有呂相,有通古,有諸多將領。有無公子非,於秦、於君並無影響。”

這就是要同趙維楨分析秦廷局勢的意思。

趙維楨饒有興致地側了側頭。

說實話,趙維楨不是很明白為何他堅持不事秦。

對韓非而言,他不是李牧,不是屈子,不屑於忠君愛國那套。韓非是個徹頭徹尾的功利主義者,他只在乎自己的主張能否實踐。

與秦而言,他為韓國公子,其實也不是什麽大問題。

在先秦時代,身為公室後代而去其他國家做事的人太多了。單論秦國,商鞅姬姓公孫氏,他不僅是衛國公室,甚至與周王室也是實打實的親戚;後亦有昌平君,即為趙維楨送回楚國的公子啟,也是一度在秦國坐到了相國之位。

更遑論公室之後,尚且本身為士人。諸如張儀、李斯這類寒門士子,在各國都沒有任何靠山與仰仗,仍然能投到貴族門下做食客,以個人才能最終獲得國君賞識與支持。

所以趙維楨思來想去,只能說韓非放棄事秦的原因不在於客觀條件。

而在於他自己分析之後,覺得沒路可走。

“公子是覺得,”趙維楨回應道,“秦王不需要你。”

“通古比我更、更擅長為臣。”

韓非說著,笑了起來。

他的笑容裏有無奈,也有幾分驕傲:“非寫君、君臣之道,可若要我去、去做違背意願的事,非不情願的。”

但李斯無所謂。

秦王要一名酷吏,李斯可以去做。同樣的,若秦王政要李斯靈活變通,去做不符合法家定義的事情,趙維楨覺得,李斯大概也能給出相應方案。

如韓非所言,他寫君臣如商賈,臣獻計、君贈地位作為回報,完全是做買賣。可韓非個人更在乎的是施展自己的抱負——不然他幹什麽不對韓王百依百順,還覺得懷才不遇呢?

李斯不一樣,打見到他的第一面,趙維楨就知道他的目的在於做“臣”。

觀點是他的觀點,可李斯比他貫徹的更為徹底。

“因而我初到鹹陽,通古對我說,呂相欲保我。”韓非又道:“非感激之余,也心存不屑。”

“因為呂不韋在乎的不是你。”趙維楨接道。

“呂相存、存我,是為與秦王爭勢。相國……”

說到最後,韓非搖了搖頭:“相國乃秦王最大的阻礙。”

韓非這麽想,趙維楨一點也不意外。

畢竟他是徹頭徹尾的中()央()集()權支持者,呂不韋注定是專()制道路上的最大阻礙。

可趙維楨倒不覺得。

呂不韋確實還想在秦國搞君臣分權的那一套。他的觀點有一部分與儒家相同:國君太過強勢,就會輕臣輕民,所有的權力集中在一人身上對一國沒有任何的好處。

當然了,自己的便宜老公自己最了解,趙維楨知道他會秉承這種觀點,有六成在於自己貪權。也就不到四成是因為呂不韋商人出身,他本身為平民而非貴族階級,自然會在乎平民的生存空間。

但就為這四成,趙維楨也是認定呂不韋還有搶救的余地。

“再說君上。”

韓非的話依然沒說完。他看向趙維楨:“我在鹹陽,聽遊策士子說君、君上開明,欲與秦律之下存、存百家。”

“公子以為不妥。”趙維楨接話。

“非不明白。”韓非說:“百家學說,各自沖突,百年之來爭、爭論不休。君、上該如何做,才能使百家融匯,而非拖累秦國?”

趙維楨輕輕勾起嘴角。

她也明白韓非的意思——就是拐彎抹角指責她走溫和派不現實,二人理念不同,秦國有趙維楨就沒他。

也是辛苦他嘴皮子不利索,還要認真地把所有觀點都闡述清楚。

這麽一說,趙維楨多少明白了韓非的意思。

“公子所言極是。”

趙維楨承認道:“這世道從不存在所謂溫和過渡,要想掀翻舊秩序,必須行快刀斬亂麻之事。”

他說可惜自己是韓國人,不單單指他為韓國貴族。

這只是其中一部分原因,更多的是在於韓非完全錯過了秦國需要他的時機。

韓非就是看得太清楚了。太明白局勢,所以深諳這天下沒有他的容身之處。

歷來變法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改革者需要上層建築——在當下,也就是國君完全的信任、保護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