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沉醉

他們坐在比較偏僻的角落,幽幽的燭火搖曳明滅,懷歆清晰地看見郁承微繃了下咬肌。

就在他要開口說點什麽的時候,台中的駐唱歌手表示現在到了今晚的特別欄目——有沒有哪位客人願意上來展示自己美妙的歌喉。

懷歆朝那邊看去,高高地舉起了手:“Pick me!Pick me!(選我)”

這份踴躍讓她在人群中脫穎而出,歌手高興地宣布一位美麗的姑娘將要上台演唱。

懷歆過去之前,羞答答地親了郁承的側臉一下:“親愛的,你還沒聽過我唱歌吧?我想為你展示一下。”

酒吧中人們的視線本就投注過來,看見兩人親昵的舉動之後頓時高聲起哄。

懷歆滿意地環視一圈,頷首示意,像一只驕傲的孔雀一樣優雅地走上了台。

她坐在剛才男歌手坐過的高腳凳上,同後面的伴奏樂隊說明了曲目。

《Free Loop》,這是一首知名度很高的加拿大流行搖滾,樂隊當即比劃ok手勢表示沒問題。台下的客人見狀紛紛鼓掌預熱,氣氛一瞬間被調動了起來。

懷歆清了清嗓子,看向台下某處。

那雙漆黑的桃花眼也在意味不明地注視著她,懷歆彎唇一笑,甜蜜道:“這首歌,想要送給一位我目前十分傾心的男性,但因為種種原因,我沒有辦法把自己對他的喜歡直白地說出來,故而以歌代之。”

歡快動感的前奏響起,觀眾們又是一陣喝彩,還有些人頻頻望向這位女孩之前所在的那片昏昧角落,試圖捕捉當事人是什麽神情。

“Alvin,你們平常也是這麽相處嗎?”諾頓堪稱目瞪口呆地感嘆道,“Lisa可真是一位富有活力的女孩。”

“……”

“關於剛才那個想要多少個小孩的問題,我想我有答案了。”郁承微笑著說,“我只要這一個就夠了。”

懷歆今天仍舊是穿著一條清新漂亮的太陽碎花裙,坐在高腳凳上的時候,剛好夠她把漂亮纖細的小腿露出來。

她的黑色頭發長而直,柔順地搭在肩上。眼睛明亮澄澈,嘴唇嫣紅,顏色生動而昳麗。

可與外表反差極大的是,她唇角一掀起來,整個人就盈盈瀲灩,腰肢弧度柔媚,雙腿交疊,略高翹起的那只腳踝輕輕地晃動,在半空中搖曳出痕跡。

懷歆握住話筒,開口是瑩潤動聽的嗓音。

I’m a little used to calling outside your name

我早已習慣在街上呼喊你的名字

I won't see you tonight so I can keep from going insane

今夜不再見你/我就能避免陷入瘋狂

But I don't know enough,I need someone who leaves the day

我還沒弄懂自己/但我需要一個忘卻白晝的情人

Hey Yeah

質地溫軟,卻持著極其慵懶的腔調,強烈的反差感,正如同她這個人。

清純而嫵媚。天真而風情。

在唱到“情人”的時候,懷歆的目光明晃晃地看向某個方向。她在歌詞的間隙中歪了歪頭,朝角落裏的人輕巧地笑。

其實她覺得這個詞形容得挺貼切的,也更願意這樣界定他們的關系。

情人之間最好的相處方式就是不說愛,也不承諾未來,一拍即合,膩了便好聚好散,雙方都沒有太大壓力。

如果她認定郁承作為自己此生的愛人,那麽她想要的就比現在要多出很多了。懷歆害怕自己會變得貪心,所以最好還是不要庸人自擾。

享受當下,是她給予自己最好的教義。

“Alvin,這就是你喜歡她的原因嗎?”諾頓這樣問。

舞台的霓虹輝映在懷歆身上、頭發上,光彩奪目,她的眼裏也像是落了星星,明媚漂亮,郁承深深思索這個問題。

倒不是在想他究竟喜歡她什麽,因為這顯而易見。

——他喜歡她熱情張揚,也喜歡她俏皮天真,喜歡她一顰一笑的迷人模樣,也喜歡她給他帶來的恒久的新鮮感,讓他感覺自己也愈發年輕。

她是一朵帶刺的玫瑰,鮮活的,絢爛的,他喜歡她柔軟芬芳的花瓣,也喜歡她那些傷害力不強但很會耍性子的小刺。他喜歡哄著她也喜歡寵著她,喜歡把她當成小孩,更喜歡她臉紅羞赧,綻放出玫瑰不為人知的甜蜜。

他喜歡她悅納他,喜歡她滿足他的掌控欲,卻也喜歡她乖張叛逆。喜歡她溫柔細膩,也喜歡她蠻橫任性。

他喜歡她在他面前肆無忌憚地露出很多面,她的每一面他都喜歡,每一種模樣他都心悅。

她實在是太過與眾不同了。

如果列舉就可以舉出很多點,所以郁承在想的並不是原因。

他在思考,喜歡這個詞和他現在的感情相比,是否有點太過於淺薄了。

Cause it's hard for me to lose

因為我不願意失去你也輸不起

In my life I've found only time will tell

人生中唯有時間會說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