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第2/4頁)

幸福的閾值因為新鮮變得很低,在阿維伲翁的每一天都過得很開心,除了最後一天。

劇組在這裏的拍攝是最後一站,聽上去漫長的時間竟然轉眼就要過去了,看著通告單上的殺青大吉四個字,婁語產生了即將解脫又不想結束的復雜情緒。

就像迎來了枯燥的學生時代再一次的畢業式,這次的“畢業式”上,有她分外不舍的人——那個和她面對面走位了個把月的“同桌”。

上一次產生這種不舍,還是初中時代的畢業典禮。她偷偷暗戀過坐在她斜前方的男孩,但對方可能都不記得有過她這麽號人。

這不怪對方。他們的學校除了周一升旗儀式要求學生必須穿校服出席,其余時間都可以穿自己的衣服。於是很多女生都穿得很時髦,大家花枝招展,唯獨她幾乎一周五天全都是校服。

她也想穿得漂亮,可那個時候爸媽鬧離婚,她搬過去和阿公阿嬤生活。阿公是農民,因此她的零花錢不多,更別說買新衣服之類的。

到了不得不換洗校服的時候,她穿上了阿嬤給她織的毛衣,紋路織得很精細,但顏色卻是老氣橫秋的酒紅。她穿上到學校後,立刻被起哄說是土土的小老太太。

而在當時,替她解圍的就是那個男孩。

事到如今,她已經忘了他的樣貌,但卻還清晰地記得他拍著籃球過來,把球砸到起哄的人群中,嚷著,你們才土呢,這叫復古!

她偷摸喜歡上誰的瞬間,總是這樣的。

即便對方只是隨手解圍,可她越會被這樣的輕描淡寫吸引。

後來,她撞見過他和真正喜歡的女孩子在小賣部,他非常緊張地請她吃糖,才沒有替她解圍時的那樣遊刃有余。而他喜歡的女孩穿著會擺在櫥窗前的荷葉裙,套著鵝黃色的針織衫,真的很漂亮。

從那以後,她再也沒穿過那件酒紅色的老氣毛衣,把它塞到衣櫃最裏面。

阿嬤大概是看出來她的嫌棄,也沒有再張羅著要給她織毛衣。只是某天早晨去上學時,阿嬤送她出來,順手在她的校服兜裏塞了厚厚一沓錢。

她摸了摸她的腦袋,操著土話說:“小樓,去買件自己喜歡的衣服。”

後來她才知道,那筆錢雖然不多,但卻是阿嬤織了很多條圍巾,趁她上學時去街頭擺攤掙到手的。

從前哪有二維碼,要不斷地取錢找零。阿嬤為了方便戴著露指頭的手套,那一個冬天,她的手指頭全是凍瘡。

而婁語就是靠著那些凍瘡後知後覺發現的。

好在那筆錢她沒舍得花,幹脆用它給阿嬤買了雙更保暖的毛線手套,阿嬤收到後嘴上一直說著嫌棄,幹嘛浪費給自己買這種東西,她自己都能織呢。但一到冬天,她就會寶貝地拿出來戴在手上。至於她,也重新把那件酒紅色的毛衣從衣櫃裏取出來,穿著它和校服交替著上學。

那就是她黯淡青春的全部了。

沒有跌宕的初戀故事,就像一筆粗糙的流水賬日記,在結尾處她竭力為自己制造了點情節——拍畢業照那天,她偷偷將位置移得和那個男孩很接近。

因此《昨日之詩》殺青這天拍大合影時,對於表達喜歡這一經驗算是匱乏的她如法炮制,偷偷將位置換到了聞雪時身邊。

聞雪時很高,被排到了最後一排的邊邊,而要在他旁邊,以她的身高就會前頭的人擋住。

她哪管得了這些,一味地就想站到他旁邊去。

結果合影出來,聞雪時立刻笑話她:“往哪兒站呢?連腦袋都看不見了。”

她心滿意足地偷笑:“沒關系啊。”

笨拙的她還沒意識到,為什麽他會在第一時間察覺到她被擋住這件事。

劇組沒有辦殺青宴,一是原本就超支了,二是國外包餐廳太貴。制片主任幹脆給劇組的大家每人發了個紅包完事兒。

領到紅包的聞雪時看著她,問說,要不要一起出去吃一頓屬於他們兩人的殺青飯,她求之不得,但表面上還是很鎮定地點頭說好。

聞雪時看了她一眼,眼裏莫名其妙地帶上笑意。

這次時間尚早,他們不再至於淪落到去吃麥當勞,精挑細選了一通,找了家街頭的餐廳,正對著一間小教堂,旁邊還是旋轉木馬。

他們用主任發的紅包共同點了份牛排和香蕉撻,一起分著吃。還各點了兩杯酒。她看不懂菜單上的酒名,瞎點的,侍者將酒呈上來之後她裝模作樣淺酌了一小口,臉上頓時皺成一團。

他看著她的表情又笑了起來。

“點的什麽?”

她支支吾吾:“……我也不知道。”

他隨口一問你介意嗎,可不在乎她的答案,伸手就拿過她的酒杯,喝了口她的酒。

他嘴唇留下的位置就在她剛抿過的旁邊,有很輕微的交疊。

“是辣味杜松子。”他把自己還沒動的那酒杯推到她面前,“你記著以後別點這款,有點烈。喝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