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二章 我是什麽時候瘋的?(第3/3頁)

四人立刻哈哈大笑,開始解開腰帶,同時摸出深淵蘑菇的粉末吞服或是吸食,準備好好享受今晚的快樂。

“唉……你們這些罪人……”就在這時,一聲嘆息突然傳來,四人轉頭看去,就見胡同的入口處,不知道什麽時候出現了一個身穿黑色作戰服,手中拿著一本書的人!

“什麽人!?”臟辮男怒罵一聲,摸出左輪手槍對準那個人影。

緊接著,就聽來人將手中的書翻開,朗聲說道:

“根據中州共和國《刑法》,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落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獨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獨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獨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獨活動的。”

緊接著,男人將書合上,用悲天憫人的語氣繼續說道:

“我猜,你們應該屬於第一、三、四、五種情況,所以我判處你們……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