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六(第3/4頁)

一共撈出了12具屍體,其他的10具屍體,至今還沒有給出身份信息,所以他去找法醫那邊兒了解情況。

蔣寒告訴他,其他人的基本信息,在他們的數據庫裏並沒有對比到匹配的,現在正在排查始終人口,看看有沒有體貌特征相符合的。

屍檢報告倒是出來了幾份,下午就可以送到他辦公室。

明堂便想告辭了,等著回頭收屍檢報告。

昨天邱少揚讓他們調查華興強的財務情況,還真的就被他們查出來了。

華興強華興偉兩兄弟在2005年一起去了沿海城市打工,2005年的11月份,兄弟兩個人分別在同一家銀行點辦了卡,一直到2006年6月份左右,其間一萬兩萬的多次存款,兩人加起來存了有70萬左右。

在2006年的時候,有70萬,那可是一筆天大的巨款。

即使到現在,70萬也就是是一筆巨款。

所以,他們兩個學歷初中,只是去打工不到半年,就開始有那麽多的存款,這些錢是怎麽來的?

所有人都是相同的想法。

一定是幹了什麽見不得人的買賣。

明堂決定派人去他們當初去的城市調查一下。

在那個年代,沒有現在這麽發達,但是社區的流動人口登記還是有的,他們做什麽工作,和誰一起這些基本信息,還是可以查到的。

楊猛自告奮勇:“老大,我去吧。”

出外勤這種活兒,楊猛絕對是最合適的人選。

明堂點頭同意:“行,那就你去,我會聯系那邊兒的兄弟單位,提前準備好資料。”

“好。”

楊猛買了當晚的高鐵票去沿海的羊城。

蔣寒說下午會給他們送屍檢報告,果然下午就送過來了。

由於沒有查到屍體的身份,所以蔣寒用了序列號替代。

一號屍體是一名男性,年齡大約在17-20歲之間,身高約為174CM,死亡時間大約在兩年左右。死亡原因是堵塞呼吸道所導致的缺氧性窒息,主要原因是一位口、鼻孔道被壓閉後,阻斷了氣體交換。

也就是說,是活活的被捂死。

被害人的面部,沒有任何的痕跡,判斷使用杯子,枕頭一類比較柔軟的物體捂壓致死。

窒息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可想而知,這具屍體在死亡之前內心有多恐懼。

二號屍體和三號屍體的年齡接近,在17-20歲之間,死亡原因也相同,死亡時間在3年左右。都是被人暴力毆打導致內臟破裂導致內臟出血從而死亡。

二號和三號的死亡時間接近,且綁住他們的繩索和麻袋的材質相同,這也就是說,這兩個人的死亡是同一個人或者是同一幫人造成的。

一般這樣的情況極大的可能是有人專門針對他們兩個人,那也就能推論出來,這兩個人應該是認識的。

那麽就只需要全市範圍內,查找符合特征的且同時失蹤彼此之間相識的青少年,就不難確認他們兩個的身份。

四號屍體是一名年齡大約在21-25歲之間,身高大約是163CM的女性,子宮有分娩的痕跡,這是一名生過孩子的女性,死亡時間大約是兩年。

她的死亡原因同樣是暴力毆打導致內臟破裂導致內臟出血從而死亡。

不同的是,二號三號屍體被人一次性暴力毆打致死。而四號則是被人長期囚禁,毆打致死。在她的脖頸,手踝腳踝上均有非常明顯的勒痕,這樣的痕跡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出現的,是長年累月的限制行動所導致的。

也就是說,這名女性在生前,被人長期囚禁,束手束腳,且經常被施暴。

五號屍體也是一名女性,和四號屍體的死亡方式基本一致,都是長期被囚禁毆打致死,她的死亡時還沒有超過一年。

裝她們的麻袋雖然不同,但是她們身上的死亡特征相同,可以判斷是連環案件。

剩下的屍檢報告還沒有送過來,不過當時他們也看都看見了,至少有六名女性的死亡特征相同。

這也就意味著,在春城,存在著一個囚禁毆打女性的變態連環兇手。

很可能現在就還有一位女性正在遭遇著她們以前所遭遇過的事情。

當務之急,他們要做的就是盡快核實這些受害人的身份信息展開調查,希望能在下一任受害人遇害之前將那個人抓住。

幾個人圍坐在一起看完了這幾份屍檢報告。

明堂問:“你們有什麽想法?”

邱少揚道:“我想重點地說一下一號屍體,你們的重點排查範圍可以放在兩年前,碧湖附近的幾個小區裏失蹤的男生,看看有沒有父母報案的。”

小丁有些不明白,“邱顧問,為什麽你會直接將地點鎖定在碧湖附近呢?一般不應是遠拋近埋嗎?”

邱少揚說:“通常是遵循遠拋近埋這點沒錯,不過將屍體綁著石頭沉湖裏其實和埋屍的意義差別不大,沉湖也是一種相對來說比較安全的辦法,如果是死水湖,特別是這種人工建造的湖,一般也就很少有人會去管他,只要他不影響到周圍的居民。只有在水發生變質或者是其他的原因時,才會被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