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30 玩家與資源(第3/3頁)

白玉堂點點頭,“形成了一種循環。”

“那目的呢?”白燁分析,“會不會是為了積累資源?”

白玉堂也覺得這家公司不是在創造結果而是在創造一種方法。這些方法就是一級玩家所設計的遊戲,而二級三級則是在不斷地通過實踐來完成和完善這個方案。

就拿這次的紅衣女事件為例,紅衣女鬼可以解決學生之間小小糾紛引發的恩怨,在解決掉被詛咒的人的同時,也控制住了下咒的人。有一部分人因為參與紅衣女事件而被殺,這等同於一種威懾,是對所有遊戲參與者的警告和威脅,讓他們服從這個遊戲的規則,稱為資源或者說是道具。

紅衣女既然可以解決學生之間的紛爭,當然也可以解決其他問題……甚至可以把一些不相幹的任務,偽裝成紅衣女事件。

白玉堂想象著,這套遊戲規則,要怎樣轉化成受益。

如果一個人想要除掉另一個人,無外乎兩種方法,一種是自己動手,一種是雇別人動手。

但兩種方法其實都存在一定的風險,會有後患。

那如果把這筆錢,給magic這樣的遊戲公司,來投資開發遊戲。這筆經費就到了遊戲項目開發者的手中……遊戲的玩家將要除掉的一方作為遊戲中的一環,利用多年來累積的各種資源,來達到將那個人除掉的目的。

這樣的案子一旦完成,要調查起來難度就相當大。

打個簡單的比方。

A市的甲到B市旅遊時偷了一把水果刀,將刀遺留在了某個地方。

來B市出差的乙剛巧撿到了這把刀,就帶去了C市。

在一個沒有監控的小路口,乙將這把刀捅在了路過的丙身上,並且快速逃離……

而真正想殺丙的,是此時正好在D市投資了一款遊戲的丁。

試問,警方要怎麽通過丙的謀殺案,還追查到丁?而且這還是在涉案“資源”只有甲乙兩個人的基礎上。如果參與人員更多,結構更復雜,那調查的難度也會更大。

甚至很多甲和乙,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參與了某項謀殺之中。

而這個成功除掉了丁的丙,不止付出了金錢,還成為了這張網中的一部分,會成為日後的甲和乙……

“如果像林天那樣的一級玩家出了事……”白玉堂覺得似乎能連得上,“那他和他的巫師就會被拋棄,但是遊戲還是可以繼續運營的。只是收歸了magic公司所有,因為這套遊戲已經累計了相當多的資源,換個項目負責人,照樣可以運營。”

白燁提醒白玉堂,“林天和車東明的交集不就是在醫院裏麽?”

白玉堂皺著眉點了點頭,“對啊,這麽巧,李何杜到遊戲公司做接待之前,也是在醫做過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