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真香

上班時, 姜臨晴每次打開抽屜都能見到那一把灰格子傘。

她記掛著要還傘。

終於,她給楊飛捷發消息:“班長,我要去展覽現場, 常常不在公司。你方不方便收快遞?我把傘還給你。”

楊飛捷:“我剛去公司就被外派了。沒關系,我有另一把傘, 那把傘你留著吧。”

之後,姜臨晴只開一半的抽屜。再後來,她索性將傘放進閑置的快遞箱。

眼不見為凈了。

周末,到了音樂會的日子。

向蓓的眉目比較淡,偏愛煙熏妝。她常穿狂放的破洞衣服。今天換上灰黑牛仔布料的上衣褲子, 收斂了野性。

她拍了照,發給姜臨晴:“我這身衣服是不是太隨便了?音樂會的觀眾比較高雅吧。”

姜臨晴本來準備了連衣裙,聽向蓓這樣說,她也穿了休閑的衣服。

向蓓見到她,笑起來:“你為什麽不穿裙子?”

“長胖了, 裙子束腰。”姜臨晴做了一個掐腰的手勢。

向蓓似是明白什麽, 徑自笑了會,又說:“對了, 我早把徐重光的名字給忘了, 沒想到他還記得我。”

姜臨晴:“你當年是我們班的風雲人物。”

向蓓:“流氓角色吧。”

其實她們鮮少有初中話題, 因為當年沒有交集。但這天坐上車,兩人講起了初中時天真的,童言無忌的時光。

出租車到了劇場外。

向蓓坐在車裏掃碼支付車費。

姜臨晴先下車, 擡頭間見到一個身影。

她懷疑自己認錯了人, 再去張望。

觀眾陸陸續續走來, 路燈下人潮洶湧。

早沒了那個身影。

徐重光在後台, 不能出來迎接。但他送的票是前排座位, 給足了二位老同學的面子。

這裏禁煙,向蓓準備了口香糖。嚼幾口,她自覺太輕佻,把口香糖粘在了紙上。

她第一次到這樣莊重的劇院,渾身不自在:“和我的舞台完全不一樣,真安靜。”而且,這裏的觀眾真平和。

姜臨晴:“你喜歡什麽樣的?”

“我沒有藝術細胞,我喜歡彈彈曲,打打鼓。其實我小時候的夢想,是背起吉他闖天下。但我嗓子不行,賣藝不賣唱,沒出路。”向蓓自嘲一笑,“我爸早說過,我做什麽都不行。”

向蓓在向家是最大的孩子,也是最不聽話的。向家父母生了另一個女兒,就把望子成龍的期盼轉移到小女兒身上。

向蓓沒有正經的工作。聽到大女兒在酒吧混日子,向家父母連連搖頭。

“我也不行。”姜臨晴說,“當年高考成績出來,我很茫然,不知道選哪一門專業。我讀的不是我的第一志願,我對數字比較喜歡,特別想考金融。無奈分數達不到,只能服從調劑。大一特別後悔,我學了一年都不知道將來能做什麽。大學畢業,還在傳媒和策劃之間徘徊。恰巧進了這家公司,其實是公司幫我選了我的就業方向,我就當策展人了。我辦了場藝術展,焦頭爛額。真的有下次,我又會恐慌。有時候覺得,我太普通了,而且沒有和你一樣的灑脫。”

向蓓:“真正有天賦的人又能有多少?你說的對,我們是普通人,但就得往前沖啊。”

劇院的燈暗下來,兩人不說話了。

這是樂團的演奏。

姜臨晴沒有在一群人中,認出誰是徐重光。

向蓓卻說:“左邊第三個,是他。”

演奏很完美。

樂團謝幕的時候,姜臨晴和向蓓熱烈地鼓掌:“真棒。”

觀眾們站起來,掌聲不止。

直至台上靜了,兩人才走出來。

“徐重光讓我們去西門等他。”向蓓一邊指著西門的方向,手指一勾,指向停車場的一輛跑車,“好拉風。”

話音剛落。一個女人挽著一個男人走來。男人側頭在女人的臉頰貼了貼。兩人上了車。

檸檬黃的跑車,在金絲雀黃的夜裏絕塵而去。

這是之前姜臨晴見到的身影——那一個女人正是咖啡店老板。

姜臨晴有種沖動,立刻、當下、馬上就給池翮發消息。她也這樣做了,點開他的聊天框,打下幾個字:

“你被綠了。”

沖動是瞬時的,短暫的。理智歸位。她刪掉那幾個字。算了,做人還是仁慈些。

“哎,徐重光。”向蓓說。

徐重光穿著演奏時的深黑西裝,儀表堂堂。他戴一副細邊眼鏡,膚色白皙,唇紅得有些深:“你們好,我是徐重光。”

姜臨晴笑了:“我是姜臨晴。”

向蓓沒有說話。

徐重光:“沒想到能聯系上初中同學,我們沒有微信群,初中畢業就散了。”

姜臨晴:“當時年紀小。不知道分別的意義,之後想再聯絡,早各奔東西了。”

徐重光笑著:“去附近的餐廳坐一坐吧。”

閑不住嘴,嘰裏呱啦的向蓓,這天晚上格外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