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34章 破家滅門

復興會走向正向循環並不奇怪。

根據蘇詠霖的了解,當前明帝國的政治態勢對於復興會來說並不緊張。

一百五十二個復興縣可以大搖大擺正正當當的在其中宣揚復興會的新思想,組織農民搞新生產運動。

復興會在新農村中可以這樣做,而其余散布在不屬於復興縣的縣域之中的鄉村機構其實也能這樣做。

當初蘇詠霖在全國行政區域劃分的時候已經竭盡可能拉偏架了。

他不斷地把村鄉二級農會多的地方劃分在一起,構築成一個完整的復興縣,以增加復興會可以直接控制的人口和土地數量,與傳統士紳爭奪土地和人口。

但是有一些鄉村位置比較偏遠,散布不規範,蘇詠霖也沒辦法強行改變行政區劃。

一百五十二個復興縣成了他現在的基本盤,而這是目前復興會全部底牌的四分之三。

散布其外的鄉村也占有四分之一的體量,依然很重要,不能不考慮。

說起來,蘇詠霖創立總務局提領中原以來,復興會和舊官僚舊士紳之間的勢力界限就不是那麽明確,在部分區域甚至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態勢。

復興縣當然是清晰的,但是除開復興縣之外,還有一些新農村和鄉農會並不處在復興縣之中。

那些舊士紳舊官僚擔任行政官員的行政轄區內所存在的新農村和鄉農會就是一種相當特殊的存在。

早期,這些和蘇詠霖關系密切的鄉村被視作造反源頭,被這些官員和地方士紳所恐懼、戒備,生怕這些造反的暴民朝他們發泄怒火。

蘇詠霖的勢力膨脹之後,這些人也被納入光復軍政權之中,和復興會的力量成為某種意義上的盟友,那麽對待這些地方也就沒有了敵意,但是戒備和恐懼依然存在。

這些村子裏發生了些什麽事情他們也略有耳聞,那些原本掌握權力的女真地主或者漢人地主因為反抗光復軍而慘遭公審處決的消息他們也都知道。

蘇詠霖也是後來才得知在這些地方官員的眼中,這些新農村和鄉農會其實和當時的光復軍、現在的明軍是綁定在一起的。

因為最早蘇詠霖麾下的光復軍就是起自鄉村,蘇詠霖的兵都是農民兵,所以地方官員們都知道蘇詠霖打金人分田地,給這些農民兵的家庭授田的事情。

他們也知道這些農戶有相當一部分都是所謂的【軍屬】,在稅收等諸多政策上是有一定優待的,和軍隊有很深厚的關系。

建國之初,軍隊極為強勢,地方官員都不敢插手和軍隊相關的事情,更別說和軍屬鬧事,所以也就不自覺的忽略了他們。

所以當下除了復興縣內的新農村和鄉農會之外,這些傳統勢力範圍之內的新農村和鄉農會實際上處在一種微妙的自治狀態之下,與傳統士紳控制之下的農莊其實差不多。

它們除了按時繳納稅收給縣裏,其余時候這些地方都在接受復興會中央的號令,不聽縣府的。

縣府不知道這些村莊實際上被復興會掌控,只當他們是一個又一個類似於大地主控制土地的自治組織,也不會自討沒趣派人去這些地方騷擾村民,平時就當他們不存在,等收錢的時候派人去拿錢就好了。

反正他們也不會少交一分稅收。

這反倒還降低了縣府的行政負擔和行政風險。

傳統行政領域方面,官府對城市居民的管理比較精細,而且多為直接管理。

就以宋朝為例子,宋朝的城市化率其實很高,約有百分之二十,城市居民數量很大,以至於單獨設立戶籍,單獨設置專門稅種。

在北宋的開封城,為了直接管理和向這些城市居民征稅,宋人甚至開創了【橋頭稅】等稅收模式,可謂是精細化管理。

不過離開政治中心,離開城池,到廣大的鄉野之中,官府對鄉野的管控就比較粗糙了。

因為財政實在是很緊張,把官方力量深入到鄉村是需要安排更多的官吏崗位的,這又是一筆巨大的養官費用支出,朝廷不願意承擔這筆費用。

所以幹脆就到縣為止好了。

除了部分比較有良心和功業心的縣官,大部分縣官和治下百姓的聯系只有在稅收方面才特別緊密,其他時候老百姓是真的不願意看到官府的人來他們這裏晃悠。

一般而言有大中小地主控制的土地和佃戶自然是他們負責管理,然後派人和大中小地主對接,通過他們間接管理土地和人口,並且通過他們征收賦稅。

自然,這一部分的賦稅可能數量就不太確定了。

而且面對這樣一些自己有一定勢力的大中小地主,因為存在一定的利益往來的可能,所以官府也會相對客氣一些。

而沒有一定規模地主的農業區域就屬於自耕農區域,這些區域基本上就是縣府直接派人下鄉征稅,那手段就比較粗暴,征稅次數也不好說,地方財政有什麽問題最先倒黴的也是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