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06章 蘇詠霖責無旁貸

一個名叫許勵的復興會員,在大名府內黃縣擔任縣令。

因為這裏是河水肆虐且兵禍連結的重災區,所以蘇詠霖下令復興會組織部選派了能力強、有責任心的復興會員許勵擔當縣令之職。

洪武元年十一月,命令下達,洪武元年十二月,許勵到任就職。

很快,許勵就組織內黃民眾建立起了七個鄉級農會,四十六個村級農會,將內黃縣內全部人口安頓完畢,建立了完善的基層組織,完成了土地分配、思想文化教育等一系列的事情。

並且他還親自率領內黃的民眾修建了七條水渠、十七條鄉間小路、兩條縣中大路,夙興夜寐,相當勤政。

於是在洪武二年年終考核之中評價最優,擬定升任大名府尹。

但是就在洪武三年正月,當地司法局人員終於全部到位,開始審核當地的陳年賬冊,此時,許勵麾下一名擔任輔佐吏員的復興會員星夜求見新到任的司法局主事,提交秘密賬冊兩本。

這兩本賬冊揭開了許勵在就任內黃縣令一年多的時間裏,在堪稱優秀的政績之外所犯下的罪行。

司法局主事大驚失色,當夜就立刻將其逮捕,突擊審訊,使得毫無防備的許勵快速崩潰,老實交代了罪行。

最後,包括許勵在內的二十三名縣府官吏、還有當地復興會分部的幾名會員一起被逮捕,一樁窩案就此被拿下。

這也是第一次有復興會員參與的案例,震動了中都的復興會中央。

蘇詠霖得知此事以後,深感憤慨,下令將許勵押送回中都,親自審訊他,從他嘴裏得知了他淪落的全過程。

一點都不離奇,一點都不出格,就是非常老套的經手太多錢財,遏制不住心中逐漸醞釀的貪念,並且逐漸喜歡上了精致的美食美酒,喜歡上了華麗的衣物。

心中的貪念戰勝了理智,最後從他本人開始,內黃縣府逐漸崩塌,最後只有寥寥數人堅持自己的信念不妥協,被排擠到了縣府邊緣,不受重視。

他們多次試圖反應縣府的情況,卻遭到了許勵的嚴格監視,若不是司法局的成功部署,也不知道許勵要給內黃縣造成多大的損失。

而在這個過程中,內黃縣的復興會分部也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分部主任對此事居然一無所知,兩個副主任當中的一個就是許勵的同案犯,暗中協助許勵從工程款和工程用料當中貪汙。

毫不離奇的犯案過程讓蘇詠霖深感挫敗。

就是那麽平平無奇的墮落才最讓人感到痛心。

真要有什麽外力推動美色誘惑什麽的,他倒也能安慰自己,可這種毫無外力介入的墮落最讓人感到挫敗。

理想主義和現實主義的交鋒,總歸不是一帆風順的,因為雙方的載體都是人。

蘇詠霖在審訊類似的案件時,也注意到部分舊官員交代自己犯案的心路歷程,除了沒有許勵的掙紮與猶豫之外,大抵都是相同的。

他們當中大部分也不是從最開始就要當貪官的,只是進入那個環境中,隨波逐流了。

逆流而上的勇氣不是每個人都能具備的。

盡管對此早有心理準備,可當事情真的發生在面前的時候,蘇詠霖還是相當的苦悶。

因為這件事情,孔茂捷上表請求懲處,又在復興會內部會議上自我批評,請求降職。

蘇詠霖撫慰了孔茂捷,沒有懲處他,隨後下令把許勵案傳遍整個大明國內的復興會組織,讓他們都看一看,了解一下,警醒自身。

然後會議一致通過了開除許勵會員身份的決議。

接著在都察院、大理寺和法部的三方面會審之下,決定判處許勵死刑。

與他共同作案的七名復興會員也被判處死刑,余者收監,判處七年至十三年不等的刑期,遇大赦不得釋放。

一共二十六名案犯背後的家族都將在三代之內不能參加科舉考試,三代不能接觸和官府公務有關聯的事務。

除此之外,蘇詠霖還因為這起案件增添了一個懲處條例。

許勵的家人要為許勵的貪汙行為負責。

因為許勵的行為而造成的公款損失將由他們承擔,今後他們整個家族的收入都有相當一部分要用來償還欠債,不管幾代人。

總之,只要還有後代,就要一直償還公款欠債,除非還完,或者家族中再無親眷存活於世。

現實主義者總有諸多現實的理由讓自己的行為看上去很正常,既然如此,理想主義者若要與之交鋒,有時也不得不拿出現實主義的大棒。

蘇詠霖是這樣考慮的。

許勵案之後,蘇詠霖認為自己在過去的數年間過於注重組織人數的增多和規模的擴大,以及對權柄的掌控,對於組織內部的一些問題則關注度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