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1章 沒有大宋,只有江南國

這個事情明中央還真是沒有預料到,蘇詠霖也沒有預料到。

之前他們是想過要在臨安駐軍,但只是保留五百人的精銳用來保護辦事處,關鍵時刻五百精銳也能發揮出很大的作用。

可誰知道臨安方面居然主動要他們駐軍,給他們名正言順把軍隊留下來的機會。

狐假虎威?

他們是想要借助明軍的力量威懾那些對戰後威望盡失的臨安朝廷心懷不軌的地方分離勢力嗎?

這倒是個不錯的辦法,可以有效震懾對臨安朝廷不滿的地方勢力,能夠維持地方穩定,等於間接為他們減少了極為大量的軍費支出。

辛棄疾和張越景低聲商議一陣之後,覺得這個事情事關重大,還是要請示一下蘇詠霖再做出決定。

“此事事關重大,需要請示一下大明皇帝再給你們答復,只待條約簽訂,我立刻派人回去上報消息給陛下,請陛下聖裁。”

“如此甚好。”

沈該點了點頭:“事已至此,吾等將全部接受大明的一切要求,還請辛總長盡快匯報消息給大明皇帝知道,大宋……哦,是江南國,江南國翹首以盼大明天兵留駐,震懾宵小之輩。”

辛棄疾點了點頭。

“為防萬一我再多問一句,這件事情,是沈相公可以最終決定的嗎?”

辛棄疾看著沈該。

沈該直視著辛棄疾,點頭。

“可以。”

“好。”

辛棄疾不再問詢其他。

雙方就其他的一些細枝末節的問題,比如戰爭賠款之類的小問題商量了一下,辛棄疾做了一些讓步,給沈該留了一點面子,沒有要錢要的太多,價格上還是很公道的。

然後雙方便正式敲定了這份和平協議。

辛棄疾將事先準備好的一式兩份的正式和談文件拿了一份交給沈該,自己留下一份簽上自己的名字,並且蓋上了蘇詠霖交給他使用的國璽印章。

沈該也拿出了本該屬於趙惇的國璽印章,在簽下自己的名字之後,蓋上了印章。

雙方交換文本,再次簽上各自的名字,蓋上印章。

如此,這份和平協定便正式具備了法律效力。

從此,這個世界上再也沒有南宋的存在,有的,只是一個叫做【江南國】的國家,這個國家屬於明國的屬國,國家元首等同於王爵,但是正式名稱叫做【江南國主】。

第一任江南國主名為趙惇,他將在日後得到明國皇帝的正式冊封從而成為江南國主。

並且每一任江南國主都需要得到明國皇帝的冊封,然後才能算作是正式的江南國主並且行使權力。

江南國主是明國皇帝的臣子,各項事務當中,必須要對明國皇帝稱臣,不能僭越,不能違背明國皇帝的號令,更不準對外稱國主,對內稱皇帝,不得陽奉陰違。

江南國不能有自己的年號,必須全盤采用宗主國明國的年號,也就是洪武年號。

江南國需要從法律上認可原有的京西南路、荊湖北路、荊湖南路、江南西路、淮南西路、鎮江府、建康府、泉州府、廣州府這五路四府之地將割讓給上國大明作為此次戰爭的賠償,宣稱永久放棄這五路四府之地的所有權,承認這是上國大明的疆土。

江南國需要交出明國認定的戰犯及其家眷給到明國,一切由明國處置,絕對不允許有所隱藏,包括主要戰犯虞允文、王大寶等人還有他們的全部家眷,都要交出來,由明國處置。

臨安城內需要設置大明上國的辦事處,由大明自己派遣官員和軍隊管理、駐守,辦事處內部等同於大明國土,江南國官員、軍隊都不得隨意進入。

一應江南國境內的大明子民都不歸江南國的法律管理,若是犯法,需要交給辦事處,以大明國的法律進行處置,江南國方面沒有處置大明子民的資格。

提出那麽多要求的同時,明國也不是沒有對江南國做出一些讓步。

比如作為宗主國對屬國的恩遇,原先屬於南宋對明國上供的“歲幣”就此停止,明國不再需要江南國繳納什麽歲幣。

戰爭賠款方面也可以和平協商,做出一些讓步,不需要江南國付出太多的賠償,意思意思也就可以了,大明國吃點虧就吃點虧。

看,大明國對於你們是多麽優厚?

感動不感動?

感動,當然感動。

“國主殿下身體可還好?”

交換和約文本的時候,辛棄疾毫不在意的順嘴問了問。

沈該也就順嘴回了一句。

“國主殿下病著,躺在病榻之上,不能起身面見上國使者,實在是非常抱歉,但是太醫說國主殿下的身體還是可以調養好的,很快就可以恢復,辛總長無需擔憂。”

辛棄疾搖了搖頭。

“無妨,請國主殿下好好休息,順便,請沈相公為我帶去大明皇帝對國主殿下的問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