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5章 《沂州平亂記》

蘇詠霖在臨沂城待了半天左右,把城裏該做的事情都做了,然後就前往城外民兵們的軍營內安撫軍心。

單個士兵對局勢是沒有什麽掌控力的,隨大流是他們的正常表現,指望一個士兵力挽狂瀾,未免有些玄幻。

因此蘇詠霖不會責怪他們,但是也要對他們說一番道理,讓他們知道自己犯下的過錯。

民兵們對蘇詠霖的到來感到非常激動,簇擁著蘇詠霖歡呼雀躍,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以至於流淚的人大有人在,蘇詠霖的威望在這一刻體現得淋漓盡致。

面對這樣一群民兵,沒有人會懷疑他們對蘇詠霖和大明的忠誠,也沒有人會相信他們會不聽蘇詠霖的命令。

盡管如此,蘇詠霖還是對他們提出了溫和的批評,要求他們認真的反省自己。

“你們雖然不是正規的大明軍隊,但是你們也是手握武器的預備軍人,你們有其他老百姓所沒有的武力,這是你們的優勢,也是你們的職責,更該是你們的枷鎖。

大明軍人的武力永遠都要用於保家衛國、鋤強扶弱,大明軍人的武力永遠都要用在對民眾有利的方面,而什麽才是對民眾有利的方面,這需要你們認真仔細的思考。

我對你們的要求並不多,我也知道,在真正的困難來臨之時,你們能夠做到的事情是有限的,能夠進行的思考也是有限的,但是我希望你們無論如何都要牢記一點,那就是任何時候,都要謹慎的使用武力。”

這段話蘇詠霖是對全體民兵們所說的,也是對各級指揮機關所說的。

他們安安靜靜的站在軍營外的大空地上,聽著蘇詠霖的訓話,對蘇詠霖所講的內容進行了一番思考,並且有所得。

蘇詠霖沒有懲罰民兵們,而是讓他們列隊返回他們該回去的地方,然後把武器上交,該做什麽做什麽。

主要的懲罰針對的是各級民兵的指揮系統。

沂州三個縣的集體農莊和縣的兩級民兵指揮機關則基本上都收到了蘇詠霖的懲罰。

兩級復興會組織內冷靜的人得到了嘉獎,沖動的人也受到了懲罰,每一個人都得到了該得到的,並沒有人被遺漏。

而被交代出來的罪證確切的陰謀行動組織者們則將全部面臨嚴酷的懲戒。

處在爆發邊緣的沂州之亂就這樣被平定下去了,死傷數字很小,但是同樣值得警惕,值得引以為戒。

之後,莒州和密州的叛亂分子也被順利逮捕,益都府的叛亂分子也被逮捕。

倒是益都府知府穆明進行了一番抵抗,在他的府邸負隅頑抗,並且在他所陰謀豢養的十名死士的保護下試圖逃跑。

負責抓捕他的虎賁禁衛軍第一營第二隊隊長高杉率隊猛攻他的府邸,並且使用了單兵雷神炮發動進攻,炸開了他家厚實的木門,炸死了不少死士,然後殺入府中將他的死士全部殺死。

張茗雖然可惡,但是只有兩個親信護衛,沒有豢養死士的情況。

而穆明不聲不響,居然躲過了天網軍的探查,豢養十名死士為他戰鬥,給聯合執法隊帶來了不小的麻煩。

不可謂不是一個心思深沉的陰謀家了。

穆明的死士被全部殺死之後,穆明本人被活捉,與他合作耍弄陰謀手段的相關官員吏員也被一網打盡,殺死的殺死,逮捕的逮捕。

到洪武十二年四月二十一日,整個山東範圍內這一波突如其來的陰謀叛亂被全部平定,所有參與人等悉數被處置,散播謠言的人基本上被全部逮捕,就算有漏網之魚,估計也只有小貓三兩只。

蘇詠霖在濟南城內的勝利廣場上公開審訊陰謀參與者。

從中都趕來的三司聯合執法隊作為主審,將全部的證據線索和事實擺列出來,以杜非的證詞和某些心如死灰的人自己所承認的事情為依據,進行了非常公正的判罰。

主謀梁元凱、張茗、穆明、黃剛、杜非,全部被判處死刑。

其中梁元凱、張茗、穆明、黃剛四人因為罪行特別嚴重,被判處車裂之刑。

他們的家人和族人依照大明官員法,被判處沒收一切財產、取消一切福利待遇、剝奪一切權利,流放庫頁島為苦役,五代不得赦。

杜非因為情節特殊,雖然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但是有主動坦白的功勞,念及及時悔過,協助朝廷平定叛亂立下一定的功勞,遂予以特殊優待,不判車裂,改為斬首。

雖然他必須要死,但是他的家人因此得到了寬大處理,被沒收財產、取消福利待遇,剝奪一切人身權利五年,判勞動改造五年。

他們將前往黃河沿線從事黃河大壩維修工作五年,之後方可得赦,回歸平民身份,不必因為杜非的事情而牽連子孫數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