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3章 這幫泥腿子啥時候手裏有余錢了?(第2/2頁)

與此同時,襄陽城外還建立了一座座手工工場,規模之大遠超他們的想象。

很多工人不靠土地,只是在工場裏幹活掙工資,靠工場吃飯,也有錢賺,在城裏買房子買家具,一個三口四口五口的小家庭過得還真挺愜意的。

他們有錢了,青樓裏的生意其實在一段時間裏迎來了一波小爆發,客源是增加了不少,這一點老鴇子們還是挺高興的。

但是老鴇子們很清楚,這是不可持續的。

青樓若要生存,必須要有新鮮血液的注入,必須要持續有新鮮血液的注入,不斷地捧起屬於一個時期的花魁做門面招牌,大量吸金。

否則客人們遲早會膩歪。

然而他們原先的合作者都被明政府幹掉了,墳頭草都三米多高了,原先最高效的手段失效了。

明政府官員也從沒有過擠兌農民破產的事情,反而想方設法給農民們安家發福利。

這……

他們還真是無法想象為什麽真的會有官府給泥腿子們發福利,讓泥腿子們的日子變得好起來,這真的好奇怪啊!

農民們手上有錢了,賣兒鬻女的動力沒了,他們又不能強迫,又等不來自願,無奈之下只能親自上門勸說,試圖用高價誘惑農民把自家尚有些姿色的女兒賣掉給他們。

結果曾經有過合作的農民對老鴇子冷眼相待,閉門不見。

而沒有合作的農民一聽老鴇子的身份和來意便勃然變色,抄起家夥就劈頭蓋臉一頓痛打,接著把老鴇子押送到集體農莊復興會辦公室。

櫃門集體農莊復興會得知此事,從上到下非常重視此事,將這名老鴇子移交給襄陽府司法分局。

司法分局根據明律,把這個老鴇子判了刑,然後取締了這家青樓,還對整個襄陽的青樓進行嚴控,洪武十一年試點取締青樓的時候,襄陽就被列入了第一批試點城市名單之中,全面取締青樓。

到洪武十二年蘇詠霖南下山東的時候,整個襄陽府的範圍內都沒有了青樓的存在。

官府和復興會組織鼓勵民眾揭發任何與青樓相關的產業存在,一經查實,必然給予豐厚的獎勵。

六座城市之中,原先的青樓從業人員們的都被抓了起來,根據明律,問罪的問罪,納入勞動改造特別學習班的就去進行特別學習。

而取得的效果也是相當的好,充分證明了【問罪——改造——新生活】模式的有效性。

所以在這一時期,明政府就算強制取締全國範圍內的青樓,也不會在民間掀起什麽太大的波瀾。

大家其實已經在心底裏默認了青樓的最終結局。

蘇詠霖於是決定回去之後就正式宣布取締全國青樓。

從此以後,大明律法將明令禁止青樓重開,將這一從春秋時期開始就延續至今的社會毒瘤徹底取締,從法律意義上第一次將其徹底打入非法的深淵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