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一招

午後,路明非將一上午做出的ppt模板保存,關閉電腦,戴上鴨舌帽和墨鏡,從寢室出發。

他要去與愷撒決鬥,用劍道的方式,這是在請愷撒幫忙的那天就定下的約定。

看起來這位學生會的老大、學院裏最頂尖的富二代,似乎還對自由一日時的拼刀耿耿於懷,他的狄克推多明明壓制著楚子航的村雨,卻在路明非接手的一刻,瞬間轉於下風。

也許是想找回場子吧,所以才邀請路明非來一場正式的決鬥。

說實話,路明非並沒有正統地學習過什麽劍術和劍道,他的出刀全靠戰場上廝殺的經驗和反應,尤其是彈刀,這項技能基本就只依賴於持刀者本身對於時機的把握。

路明非心想要不要給愷撒留點面子,放放水,盡量和這位有錢師兄打個平手。

這話說起來可能有些自傲了,但倘若他使出全力,愷撒絕不會有獲勝的可能性,閉著眼睛他都能贏,1分鐘之內,他就能徹底擊穿這只驕傲雄獅的架勢。

不管愷撒多麽天才,也不過是一個還未完全成長的學生,而路明非,早已將各種戰鬥技巧融入身體的本能,看到敵人出刀,他的身體就會自然而然地動起來。

但江湖不是打打殺殺,江湖是人情世故。

好歹也是學長,還幫過忙,怎麽說也得留點情面。

他貓著來到約定的地點——運動館。

就像是所有其它運動館一樣,這裏空間寬闊,四周有鋼鐵圍欄,安著一列列藍色的觀眾席座椅,只是卡塞爾的運動館還要更加寬廣,乒乓球台、網球場、籃球場、劍道場...

所有你聽說過沒聽說過的場地這裏都有,場館的弧形穹頂有明亮的掛燈,溫和不刺眼的白光照亮著這個公共場地,所有人都可以憑借學生卡刷卡進場,去進行自己喜歡的體育運動。

這裏是個完全公用的場地,只會在運動會這些節日裏被暫時征用,上課有專用的教室,各個社團的活動場地也是獨立的,畢竟是在山裏,地皮很多,自昂熱校長建校起,卡塞爾已經進行過數次擴建了,很多畢業之後的學生都會為母校捐款,例如捐一棟教學樓,或者一個花園,用一塊石碑刻下捐贈人的名字和畢業年份。

場館裏有很多學生,他們都在揮灑汗水,籃球場上一群兩米以上的壯漢在奔跑,運動鞋摩擦地板發出刺耳的聲音,束著馬尾的女同學穿著白色的運動服,像是《網球王子》裏那樣,一顆網球擊中鋼絲纏繞成的護欄,在縫隙中旋轉摩擦,兵乓球台上的乒乓快得只有一道殘影,球手的手臂揮動,只能聽到球和球拍撞擊的清脆聲音。

只有在卡塞爾混血種們才能體會到競技的快樂,其他地方沒有與他們同樣水平的運動員。

入學兩周,路明非還是第一次來這兒,他對體育運動向來不感興趣,他的體育成績從小學起就很差,全班墊底,高中上體育課時,趙孟華和他的幾個兄弟去找隔壁班的打籃球,他就去小賣部用零花錢買辣條,然後和幾個愛打遊戲的死宅同學聊天,或者是去找陳雯雯咨詢文學部事宜。

他總是站在場外的人,唯一一次參加運動會丟臉丟到了全校,一千米接力跑的運動員都準備入場了,裁判才告訴他們上一場的男子一千米還有一個人沒跑完,得等一會。

整個學校的老師和觀眾都看著他跑完全程,如果不是陳雯雯在塑料草坪上跟跑了最後一圈,他恐怕真要棄權。

如今他跑完一千米也不會喘氣了,可也不會再有人陪著他一邊跑步,一邊喊加油。

那個愛穿白裙子、喜歡抱著一本書站在圖書館書架前的憂郁女孩,終於還是找到了她的白馬王子,而跟在她身後瞻前馬後的小跟班,也有了更廣闊的世界。

路明非又回憶起一些仿佛隔的很遠的往事,他搖搖頭,看了一眼籃球場上的中鋒,中鋒的黑色背心上印著12號的號碼,一個大跳扣籃,隊友們為他歡呼,和他擊掌。

“3號劍道場...3號...”路明非收回視線,左顧右盼,這場館實在太大了,今天又是周六下午,好多人都在這兒玩。

遠遠的,他看見人群圍繞成一個圈,心中湧起不詳的預感。

他把衣領往上提了提,爬到一旁的觀眾席上,朝下望。

一頭耀眼的金色頭發很是紮眼,正是愷撒。

他的穿著很簡潔,上身是白色的背心,下身是寬松的黑色短褲,手臂和小腿上的肌肉棱角分明,很有力量感,特別是他的胸肌,即使穿著背心也無法遮攔完美的比例。

只是站在場館中間,他就吸引了無數的視線,很多女孩圍繞著他,對他拋媚眼,揮手,他也不害臊,同樣揮手回應,簡直就像是明星的見面會,太騷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