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第4/4頁)

林十號哼了聲,“坐。”

“我去喊隊員過來。”

岑柏安排自己人也坐下,“都坐吧。”

徐志虎坐到他旁邊,目睹剛才兩個處長的交鋒,感覺這趟肯定不會太順利:“這人到底想不想配合我們辦案啊?”

岑柏也頭疼,畢竟這是人家的地盤。

林十號很快帶著五個隊員進來了,嘩啦啦一張張椅子被拉開,一張大長桌頓時坐滿了人。

林十號站了起來,向大家介紹:“介紹下,這是來自洪江市公安局的岑柏岑處長。”

五人面面相覷,稀稀落落鼓起了掌。

“都沒吃飯嗎?!”

林十號很不滿他們這態度,猛地拍了下桌子,直接吼:“手沒勁啊!給我鼓大點聲!”

這一聲把岑柏耳朵都差點震聾,他手勁很大,一掌拍下來桌子都在抖,常華治保處的五人條件反射般齊齊鼓起了掌,直把手拍得哐哐作響,徐志虎等人哪見過這陣仗,緊張地咽了下口水,不敢說話。

這人多半腦子有點病。

岑柏等鼓掌聲平息後站了起來,“大家好,我是岑柏,初次見面,整理下稱呼,以後你們跟我的兄弟們一樣喊我岑哥就行,我們這趟過來呢,是為了兩樁人口拐賣案而來,希望在此期間,我們能好好合作,共同處理好這兩樁案子。”

林十號聽完若有所思,問他:“我51年生人,你呢?”

岑柏:“我52年生。”

“好,那稱號整理完畢。”

林十號笑了,“你喊我林哥就行。”

“喊你林處。”

這一聲哥喊出去,他這邊主動權就沒了,岑柏才沒那麽傻,趕緊推進案子進程:“那我們就開始討論這兩例案情?”

他慢慢翻開自己拿來的資料,“第一件發生在68年3月,五歲的許天佑在洪江市淮信區的百貨店門口失蹤,據余洪濤交代,他把人賣給了常華市一戶家裏有很多大酒壇的。”

“第二件發生在73年8月,兩歲的謝沛在位於洪江市玉寧街道的家門口玩耍,被余洪濤跟杜紅拐走,據杜紅交代,她把人賣給了常華市下慈吉縣一戶姓趙的。”

第一件因為時間久遠,余洪濤已經想不起來姓什麽了,只描述了那家院子裏有很多大酒壇,第二件因為時間還沒過去太久,杜紅還能記起來,給的線索很直接。

主要研究的是第一件。

林十號算了下,“第一件68年被拐,到現在已經13歲了啊,那我們查1963年出生的孩子不就行了?”

“真正上戶口的時候可能會把年齡登記大幾歲或者小幾歲。”

岑柏輕聲提醒:“只看1963年的不準。”

林十號沒接話了。

岑柏其實對酒壇子這個點一直比較在意,在洪江市沒見過有人在自家用大酒壇釀酒的,初次見肯定會很吃驚,也難怪余洪濤也一直記著這個細節,他問林十號:“你們這在自家院子裏釀酒的人家很常見嗎?是家家戶戶都會嗎?”

“多少都會一點。”

林十號誠實回答,“老一輩傳下來的手藝了,誰家每年不釀一兩壇子都說不過去。”

岑柏又看向常華治保處的其他隊員,又問了一遍:“你們家裏也都會釀酒嗎?”

“會。”

五人都點了點頭。

家家戶戶都有,這就難辦了啊,討論一時陷入僵局,岑柏不怎麽喝酒,有些不理解,“普通家釀基本都是一兩壇子吧,這年頭糧食這麽珍貴,能釀三壇都是少數吧?”

對啊!

1955年後糧食都是憑票供應,每戶人家口糧有限,飯都不吃飽的時候,根本不會拿太多糧食出來釀酒,68年如果一個人家裏有很多酒壇,要不這家非常有錢能跟別人換很多糧票來釀酒,要不就是一夥人集中在一個地方釀酒。

無論是哪一種,都很容易鎖定人群。

林十號顯然也想到了什麽,激動地拍桌而起:“我知道了!在陽東!肯定在那!”

“陽東鎮那個地方的人,非常喜歡入春後聚在一起分工釀酒!”

作者有話說:

湊一起寫了個肥章~忘記11號上夾子了,當時沒想到上一章會有這麽多寶貝留評,這會兒後台一看已經300+了,等下會慢慢批量把紅包發出去的,非常感謝你們喜歡這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