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第3/7頁)

法官的聲音聽起來中氣十足,不疾不徐地說:“保寧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現依法公開審理方麗、余洪濤、杜紅拐賣婦女、兒童罪,余洪濤故意殺人罪,現在宣布開庭,傳被告人方麗、余洪濤、杜紅到庭。”

隨著他一聲令下,三個警察分別帶著已經銬上手銬的方麗、余洪濤、杜紅入場,三人都低著頭,不敢擡頭看,眼神瑟縮,動作僵直。

真實的庭審現場遠比蘇雪楨想象的要嚴肅冷靜許多,因為已經事先調查過,此次開庭審理只是為了宣布定罪,法官從方麗開始,慢慢逐一陳述他們經手過的每一樁人口拐賣案件的全部經過。

岑柏當時只負責這起拐賣案的初期調查,而且主要集中在余洪濤身上,中後期則是全部交給保寧市公安局調查的,這些調查流程不會公開,所以對於這個案子的全部內容他所知道的也不多,這會兒在法庭上聽到法官宣讀的案子經過,震驚程度不比蘇雪楨少。

審判流程簡單粗暴很多,因為保寧市公安廳已經調查清楚並且呈上了相關證據,根本不存在他們三人辯解的過程,更多的是針對他們所犯案件的梳理。

因為受害者眾多,法官足足講了快兩個小時才結束,在場的眾人聽完皆心思沉重。

“本院認為,被告人方麗、余洪濤、杜紅以出賣為目的,拐騙和販賣婦女兒童,協同作案,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方麗主要涉嫌拐賣婦女兒童156起,余洪濤涉嫌拐賣婦女兒童66起,杜紅涉嫌拐賣婦女兒童15起;方麗余洪濤母子兩人,販賣次數、人數較多、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杜紅在本案中原屬被拐人員的受害者,後跟余洪濤合作販賣,系重要從犯。”

“方麗、余洪濤、杜紅在後期對公安機關的供述中對本案的偵破均起到了一定作用,且認錯態度良好,應予以從輕處罰,但本院認為,三人犯罪事實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極大,不予受理。”

“現公安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確認,本案的證據能夠互相認定,足以認定被告人方麗、余洪濤、杜紅拐賣婦女、兒童罪成立,余洪濤故意殺人罪成立,應依法懲處。根據刑法草案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方麗,余洪濤主觀惡意深,社會危害大,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全部個人資產;被告人杜紅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資產。”

“判決立即生效。”

法官宣讀判決的每一句話都擲地有聲,回蕩在法庭的每一個角落,經久不息,也輕輕敲在人們心上。

可哪怕方麗跟余洪濤已經被判處最嚴重的死刑,大家也絲毫不覺得痛快,反而覺得一槍了結太便宜了他們,因為上述的每一個數字,每一樁累加的罪狀,背後都是血淋淋的現實、無數破碎的家庭和被影響的未來。

結束後,大家低頭有序散場,蘇雪楨跟岑柏聽完心情都不好,非常沉重,感覺胸間一直憋著一股悶氣,壓得人喘不過氣來。

前面聽完庭審的大哥實在氣不過,出了法庭,跟一旁的同伴吐槽,“媽的,真該帶點臭雞蛋扔他們身上。”

這句玩笑話一出,惹得大家終於有了一點笑容,但很快,又淡了下來。

法院外面就有幾家國營飯店,再怎麽說飯還是要吃的,兩人隨便找了家飯店進去點菜,蘇雪楨沒什麽胃口,只草草吃了點米飯和菜。

按照岑柏的計劃,下一站他們要去這裏著名的屏湖公園,但他看蘇雪楨心情低落,可能沒心思去玩,不禁後悔不該帶她一起去聽庭審,他因為之前聽過很多次,心理承受能力早就鍛煉出來了,聽完也能很快排解好,她剛成為媽媽就聽這麽一場涉及眾多兒童的拐賣案,肯定心裏非常不好受,便提議道:“要不我們下回再來,今天先回去?”

蘇雪楨想了下,他們這趟行程這麽辛苦可不是為了這麽敗興而歸的,憑什麽要為惡人影響自己的心情呢,這不公平!

她馬上回:“去吧,好不容易來一趟。”

從法院過去到屏湖公園坐公交需要半小時,蘇雪楨跟岑柏兩人上了車,她坐在窗戶的位置,車子一路平穩行駛,很快到達了公園附近,遠遠的能看到有一片扇形的湖泊,公園栽了很多楓樹,正值秋天,楓片紅似火,一簇簇往上長,遠看似乎連著天,格外的壯觀。

公交車在公園門口停下,岑柏攙著蘇雪楨慢慢下車,看著人潮湧動的入園口,笑道:“好熱鬧。”

蘇雪楨午飯沒怎麽吃,這會兒卻看到了小朋友手裏拿著的棒冰,伸手指了指,非常羨慕:“我想吃那個。”

岑柏一看,真奇了怪了,這公園咋秋天還賣棒冰呢,他循著拿棒冰的人走的方向,一眼就看到了一旁的供銷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