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第3/3頁)

證據確鑿之下,龐連慶只好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我是真的喜歡她,從第一次見面就對她一見鐘情了,那天去她家也是準備跟她告白的,我以為她會接受我,誰知道她只讓我趕緊滾出她家,她要報警告我私闖民宅,我當時氣急了,才失手殺了她。”

媽的,誰家告白提前躲櫃子裏啊?!還多次跟蹤顏芝,偷人家衣服。

岑柏忍住才沒爆粗口,靜靜聽他說完,讓鄭文權記錄下來。

筆錄完成,龐連慶帶著他們回到案發現場,重現了當時他殺害顏芝的全過程,宿舍樓裏的居民都是附中員工,萬萬沒想到兇手會是配貨員,啐了口,對他謾罵不斷,恨不得手中的臭雞蛋是塊磚頭,砸他個頭破血流。

作者有話說:

指紋破案從古代就有案例了,文裏剛開始提取到沒法找出嫌疑人主要是因為那時候計算機技術還沒普及,身份證是1984年才有的,1984-1991年是集中發證階段,2013年□□才開始一並錄入指紋。

這章有點短,下章再補肥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