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搶奪鹿牌

鹿牌的發放看上去十分隨意——就是在市政廳裏進行發放,先到先得,發完30個為止。

不過即使去的早搶到了30個鹿牌之一也沒有用,“逐鹿之初”任務一共持續十天,最後能留有鹿牌的公會才算是取得了最終勝利。太早拿到鹿牌反而會過於引人注意,吸引太多火力。

而且想要偷偷拿到鹿牌後藏起來也不太可能,因為凡是拿到鹿牌的公會,公會名字後面都會多出一個特殊的令牌標識,非常引人注目。

如果只是這樣,像吳非他們這樣的小公會,別人根本不知道他們是這個公會的人,他們拿到鹿牌之後,即使別人知道是星火公會的人拿到了鹿牌,也很難找到他們再把鹿牌搶走。但可能就是為了規避這種作弊操作的可能,規則還要求了每個公會必須在拿到鹿牌30分鐘內把鹿牌放回本公會的駐地,鹿牌如果離開公會駐地超過30分鐘,就會被系統自動回收,重新回到市政廳進行發放。

這就要求了每個公會得到鹿牌後必須把其帶回駐地,並且派人在那裏守著它,其他人只需要去對應公會的駐地,就能搶到寶石。

而初識時各個公會的駐地都一樣大,是一間小別墅,可以花錢進行擴大、翻修和加固。吳非和袁三胖當然沒管過他們的駐地,所以他們的駐地現在還保持著初始的模樣。

果不其然,雖然鹿牌按照先到先得的方式進行發放,但卻並沒有被人所哄搶,敢去市政廳領鹿牌的無一不是每個城市裏綜合排名靠前的大公會。

袁三胖了解了形式之後,問吳非道:“咱們要去搶這個鹿牌嗎?”

吳非想了想,肯定道:“要。”

“這次通關的要求是所在的勢力至少擁有大洲的統治權,在那之前,至少還有四步要走。第一步,也是我們現在所處的階段,強迫公會之間快速展開競爭,篩選合並之後形成實力最強的公會;第二步,每個城市剩余的公會展開廝殺,爭奪城市的控制權,最終一個公會得以控制該城市的所有資源,其他公會和人員都自動歸於勝利公會。”

“第三步,這時候實力就不再是以公會,而是以城市為單位了,城市之間肯定會發生吞並和聯合,我猜系統還會用類似的方法強迫城市之間展開爭鬥,直到數量削減到一定程度;第四步,剩余的勢力開始展開爭奪,奪取大洲統治權。到了這個時候,失敗勢力的人就全部都會被淘汰。”吳非分析道。

“然後就是最後一步了,四個大洲之間會開戰,進行最後的角逐,勝者為王,加冕為世界之主。但這其實已經是錦上添花的一步了。”

“我猜在第二步和第三步之間,系統還會給我們一個緩沖期,讓每個城市能自由地發展建設一段時間,而這段建設期對於城市的基礎實力和後續表現就很重要。所以在爭奪大洲統治權之前,隸屬於一個可靠的城市勢力,並且在那時候選擇最有可能奪取大洲的勢力加入就非常重要。”

見袁三胖一直在認真聽,吳非把自己之前所分析的內容總結了一下,緩緩講給隊友聽:“但是就我所觀察到的,阿爾法城的這些頂端公會,沒有一個真正有實力、有方法的,基本是在野蠻發展,如果阿爾法城最後被他們中的任意一個所掌控,我們作為城市中的一員,在塵埃落定之後也會被迫和這座城綁定在一起,那麽我們很有可能在第三步最初的時候,就會被其他城市所吞並,屆時就會失去先機,運氣好會再被其他勢力所招納,如果運氣不好,那麽很有可能就會在吞並戰中直接被淘汰。”

說到這裏,吳非看向袁三胖,再次放慢了語速:“所以,我想了很多種情況,但就現在形勢而言,我們想要掌握先機,獲取發展資源的方法其實只有一種,就是我們自己去做控制節奏的人。”

“所以我們不僅是要鹿牌,而且,還必須取得阿爾法城的控制權。”

“到那個時候,我們是繼續牽頭搞事情,還是選擇一個靠譜的勢力依附被合並過去就都可以了,至少基本可以保證我們不會被淘汰。”

袁三胖嚴肅地點點頭:“我覺得有道理,我附議。”

“那吳非,咱們要現在就去搶鹿牌嗎?不用吧?”

吳非看他一眼:“當然不用。”

“不僅不用,而且咱們最好最後再出手,讓其他公會都以為咱們是運氣好撿漏才能拿到鹿牌那種,不要引起他們的警惕和注意。”

鶴蚌相爭,漁翁得利。在中國流傳已久的道理,在這個各種文明混雜的最終計劃中,卻不一定是人人都明白的。

“那咱們兩個人兩只恐龍,搶鹿牌夠用嗎?”

吳非想了想道:“應該夠了。這個搶鹿牌的規則還是留有發揮空間的,不一定是硬碰硬去打,最後能把鹿牌拿到手就可以,用什麽方法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