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第2/2頁)

孟廷川回到律所一路都有人對他說恭喜,之前的案件宣判結果已經出來,比最低預期好了不少,他才見完一位當事人回來,律所比他先收到消息。

回到辦公室,隔壁劉par來串門時不無羨慕地說:“兩個案子都結了,今年可以休息了吧?”

“朋友那邊還有一個。”

劉par只好道明來意:“是這樣,你嫂子想給你說個親,是她表妹,人家姑娘碩士學歷,體制內,今年剛工作,家裏開超市的,經濟條件也好,你有想法嗎?”

孟廷川搖頭說:“我有在發展的對象。”

“是張大媽給你介紹的吧?”劉par勸他,“那你也不要急著拒絕,可以考慮考慮,相親這種事沒什麽先來後到的,還是要合適最重要。”

孟廷川仍舊拒絕,劉par只好遺憾地走了。

送走同事,孟律師在回想他剛剛說的話,相親不講究先來後到……陳遇也是這樣想的?

前一陣他確實是非常忙,兩個案子開庭時間只差三天,還有孫雲舟的事插在中間,孟廷川從執業以來就是這麽高強度地工作,他已經習慣了。不過這樣高強度的工作確實很難抽出時間來處理私事。

這是他的工作性質決定的,現在,將來,他都注定要花很多時間在工作上。

為此他提前跟陳遇說過,到年前都會很忙。陳遇當然有選擇說不的權利,但他的表現不像是要拒絕。

孟廷川沒有什麽戀愛相親的經歷。但想來人際交往的通則是適用的,忌諱交淺言深,他自詡進退有度,把握著兩個人相處的分寸,陳遇不願意說的他就不去探究,來日方長。

孟律師難得有些困惑,思索著,到底是哪裏出了問題讓陳老板要去考慮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