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第2/5頁)

溫默瞪著修重,一臉兇狠地嚼。

“嗯。”

片刻後,兩人坐在擺滿了零食的餐桌前,吃得很放肆。

在剛死過人的淩晨,和上輩子的死對頭坐在一起吃宵夜,必定是瘋了一個,不然幹不出這種事。

修重托著下巴看著溫默,見對方看起來很開心。

拐不走白天的溫默,拐走夢遊的也一樣。

“想不想天天吃?”修重低聲誘惑道。

溫默看向他:“你會每天做?”

修重毫無心理負擔地點頭:“還允許你點菜。”

溫默狐疑地打量他,想確定這句話的真實性。

修重:“只要你陪我去個地方。”

溫默皺眉,緩緩放下勺子:“去哪?現在?”

修重:“現在。”

等你醒了就拐不走了。

“好啊,走吧。”溫默很幹脆地起身。

這麽順利?

孩子心情好,必定要作妖。

修重故意慢了他一步,果然還沒走到門口,對方的刀子就捅過來了。

“我以為你和他們不一樣。”

溫默提刀逼近,眼底湧動著瘋狂,“沒想到還是為了騙我走!”

修重邊退邊躲,見對方又恢復成第一次夢遊時的狀態,心裏低罵了一聲。

“我沒騙你。”

溫默出招速度很快,下手也狠,根本沒留余地。

“我說過,我哪都不去!哪都不去!別逼我——!”

修重一頓,突然想到第一次時溫默也是說著“哪都不去”,沒想到竟然不是瘋話。

從餐廳打到客廳,修重控制他握刀的手,在對方歇斯底裏地叫喊中低聲安慰:“不去就不去吧,別氣,冰淇淋都要化了。”

太都快亮了,他想回去睡覺了。

溫默眷戀地朝餐廳看了一眼,還是很生氣:“不吃了!”

修重:“……”

什麽叫賠了夫人又折兵,他現在深有體會。

消耗完溫默的體力,又把人哄睡,等修重走出二樓主臥時,天已經亮了。

為什麽總在溫默這裏栽跟頭?

第二天,修重約老金去黑市。

“你要去北邊?”老金很驚訝。

兩人走到一家販賣槍支和刺刀的小店,修重隨口說:“去那邊有點事,路上會經過幾個獵區,你想不想一起?”

“好啊!”

老金沒怎麽考慮就答應了,“良哥那人太不靠譜,我這幾天也正在考慮重新找獵隊呢。”

修重隨手拿起一把小刀翻看。

“別答應這麽快,這次路上很危險,可能會有去無回,你好好考慮再答復我。”

想要掩人耳目,最好的辦法就是偽裝成獵隊,與其招募一些亂七八糟的人還不如找老金,至少人品靠得住,肥水不流外人田。

“出獵哪有不危險的?”

說到這,老金摸摸鼻子,“要是沒有你,我現在可能已經混不下去了,進別人的隊不如跟著你,我不用考慮!”

修重:“這次去可能要個把月,你家裏的老婆孩子要先安頓好。”

老金:“一般出獵的時候,我都會送她們去老丈人家裏。”

賬戶裏余額還算充足,修重告訴老金大概要去的幾個地方,裝備這些讓他看著買。

武器帶多了太招搖,帶少了危險,修重自己倒是無所謂,就是怕真把老金給坑了。

“隨我挑?買什麽都行?”老金蒙了。

還有這種好事?!

修重:“買你趁手的吧,我都行。”

老金咧著嘴嘿嘿笑,搭著修重的肩去大步往前走:“我帶你去個不錯的店,型號很全,東西也板正。”

七拐八繞地進了一條小巷,遠遠看到一扇小門。

進這門,修重還得彎腰,不然得撞到頭。

店內陳設像個雜貨店,各種型號的手槍就隨意地扔在桌上,墻上掛著一些機槍,大多都是根據軍用型號自制的山寨貨,不過勝在用料工藝還不錯。

老金進了這裏,就跟餓狼進了兔子窩,兩眼放光,不知道先從哪裏下手。

修重在店裏走了一圈。

見慣了溫默的手藝,這裏就像跟垃圾堆,啥啥都不是。

“哎,我都給你便宜五百了,還要我怎麽樣?”

“再、再少點。”

包有才?

修重順著聲音的方向繞進裏面,果不其然看到包有才正在跟一個老頭講價。

老頭留著八字胡,幹瘦,不過眼神看起來很精明。

“這麽好的機械復合弓我才賣三千,你去外頭打聽打聽,哪家不是五千起步?”

老頭不耐煩地揮手,“就這不賺錢的生意,跟你耗一個多小時,我圖啥呀,嫌貴別買!”

包有才看看被老頭放回去的弓,臉色難堪,猶豫了片刻朝往老頭走過去。

“兩千九怎麽樣?可以我就要了!”

老頭已經很煩了。

“不賣!三千塊少一分錢都不賣!”

包有才也急了。

“你這次便宜點,等我發達了,以後還不都來光顧你的生意?眼光放遠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