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地獄無門(第2/3頁)

耿凡健當場就交了一萬五千東國幣咨詢費,並與對方簽訂了服務協議。這筆咨詢費是大安洋提供咨詢服務的費用,算是額外支出,但對耿凡健來說只是一筆小錢。

隨後耿凡健夫妻還親自飛到了幾裏國對項目進行考察,這是他平生第一次出國,落地行程都是項目方安排的。從摩旺市機場出來坐大巴到港口,乘客輪直接來到非索港南部海岸,入住了一家豪華酒店。

所謂豪華也就是那麽回事,按東國標準差不多是四星級,但是很有異域風情,占地廣、風景好,就相當於在海外度假了。

項目方指了一片地方,果然場地已經平整好,開始在挖地基了,他們在這裏簽下了正式的投資移民協議。

交納了後續各種費用之後,果然拿到了幾裏國的護照,登記的居住地點是班達市。而且按照耿凡健的要求,護照換了一個新名字。

他用這個名字、這本護照可以在當地的各家銀行開設賬戶,而且是東國國內查詢不到的,與此同時,耿凡健還保留了東國護照和身份證。

那是2017年底、2018年初的事情,然後耿凡健回到了國內,中介方告訴他只要安心等待就好。當時身邊沒人知道他已成為幾裏國的公民,還換了一個新名字。

可是轉眼到了2019年初,承諾中的每年百分之五的投資收益並沒有打到賬戶上,於是他又找到大安洋公司。客戶經理讓他看協議,投資收益是在酒店建成並營業後才有的,如今酒店還沒有竣工,當然尚無收益。

但是客戶經理也安撫他,酒店再過一年就可以竣工,屆時五年投資回報以及五年後全額返還投資款的條件不變。而且這兩年並不計算在入籍等待時間內,他只要再等四年仍可以成為別利國公民。

耿凡健也不傻,當即拿出原協議條款核對,合同上寫著半年內就可以完成酒店建設,並辦理產權過戶手續,而現在已經過去一年了。

中介方則解釋由於投資人數較多,酒店需要重新設計,擴大規模和接待能力,所以才推遲了工期。

這時候耿凡健就感覺不對了,但他還是不太敢相信大安洋出國這麽大的一家企業,已經在移民行業經營了多年,還會搞公然欺詐的項目。就算有欺詐行為,合同在手他仍然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索賠。

可是又過了一年,他不僅沒有等來酒店竣工的消息,該項目的相關宣傳已經從大安洋公司的官網上刪除了。

耿凡健再找上門,當初那位“專人專程一站式服務到底”的投資顧問已離職,接待的人只告訴他酒店仍在建設中。

耿凡健當即就要求退回投資,否則就訴諸法律,而對方卻說大安洋公司已經履行了合同責任,言下之意就是讓耿凡健盡管去告。

耿凡健聯絡了這個項目的同一批投資人,大家拉了一個維權群,又出資在尚海請了一位代理涉外經濟糾紛的律師,名叫奈特。

奈特律師看了他們手裏的全部協議資料,包括很多外文資料,告訴他們這個官司在國內幾乎沒可能打贏,甚至都沒有辦法起訴。

奈特律師指出,這些年這種移民項目很多,這個行業目前也很無序,有的中介目的就是收取高額的服務費與傭金,至於項目本身會不會坑人,那就要看上帝是否包郵了。

這其中涉及到很多復雜的專業法律問題,比如大安洋公司只是中介方,而不是項目的開發方,他們收取的只是咨詢費和推介傭金。

奈特看了所有的協議文本,指出大安洋公司承諾的服務其實已經完成了,就是給客戶辦理了幾裏國的國籍。

這裏面最大的坑有兩個。其一是持有幾裏國護照確實可以免簽進入別利國,從而免簽進入羅巴聯盟二十六國。但他們只能以遊客身份,既不能在當地工作,也不享受任何福利。

至於五年後能否加入別利國國籍,政策是有的,可能性也是有的,但需要每個人自己按別利國的規定提出申請,批不批準是別利國的事情。這不是中介機構能夠保證的,合同的附錄上也有詳細的外文介紹。

第二個大坑就是那個酒店。工程建設與項目管理方都在幾裏國,他們簽的是一份投資協議,這屬於工程延誤方面的糾紛。

這其中還存在一個法律上的死扣,這一批投資人都已經拿到了幾裏國的國籍,而工程所在地也是幾裏國境內。幾裏國公民在幾裏國境內的糾紛,東國的法院也無法審判。

理論上他們也可以在國內起訴大安洋公司,主張對方在推廣項目的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但是只要上了法庭就存在另一個問題,這些人自身也已經違法了。

東國不承認雙重國籍,他們辦了幾裏國的入籍手續,卻沒有向公安以及外交部門報備,仍保留了東國護照與公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