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不知不覺的蕭光

綜合執法部是個對外的稱呼,它在班達市行政機構序列中正式的全稱,是綜合執法及服務中心,下轄服務部門與行動部門。

服務部門不僅是受理投訴的,它有點類似於東國很多城市的行政服務中心,有一個綜合服務大廳受理各個部門的對外業務。

非索港的大部分民眾,過去很少跟政府機構打交道,很多事情都是在街區內自行解決或者通過幫派交涉。守衛陣線控制的市政部門,“管理”的對象主要是這些幫派。

如今設立這樣一個綜合服務大廳,當地民眾想辦什麽事不知道找哪個部門也沒關系,直接來這裏就可以了,這裏的服務窗口也有各個行政單位的對外職能授權。

所謂行動部門,就是各個區的綜合執法大隊。

班達市劃分了十八個區,主城裏有七個,郊外像三湖鎮這樣的區還有十一個,與非索港的克林區一樣,它們都算是幾裏國的第三級行政單位。

在這些綜合執法大隊之上,還設了一名總隊長,如今由蕭光擔任。在新聯盟的幹部序列中,班達市綜合執法部行動總隊長,是第五級實職幹部,而蕭光則享受六級待遇。

在這個百廢待興的特殊時期,一切都展現出蓬勃生機,只要有真才實學又願意付出努力,到處都是機會,未來仿佛充滿無限可能。

蕭光本人可能沒這種感覺,但是他在新聯盟中的工作經歷,絕對能給旁觀這樣的感覺。

為什麽要將蕭光從刑偵大隊調過來?班達市最近不是沒有重大刑事案件發生,但頻率的確是越來越少了。而且這裏的刑事案件大多沒什麽技術含量,想偵破起來並不難,幾乎用不著蕭光這種“高端”人才。

過去班達市每天都有各類二星刑事案件,絕大多數案子都破不了,並不是因為這些案件本身有多麽復雜、犯罪份子的手段有多少巧妙,而是執法部門根本就不會去管。

綜合執法部成立不久,面臨的任務繁重、遭遇的各種情況也最為復雜,需要有經驗有才幹的人來居中指揮行動,並且在工作中培養出一支熟練稱職的隊伍。在現有的幹部梯隊中,應該沒人比蕭光更合適了。

蕭光擔任了總隊長,仍然掛著警銜,綜合執法部本身就是從各個部門抽調人員組建的,並擁有各個職能部門的授權。

這天夜裏,蕭光帶著巡邏隊去抓人,起因是兩天前的一起沖突。

從這周開始,夏爾的最新演講《我沒有這種親戚》在班達市街頭的各個社區文化廣場播放。演講的最後有一句話:“今後無論是誰遇到了這種人……請你搜集證據向綜合執法部舉報。新聯盟將嚴厲處罰他們,並獎勵你。”

隨即就有人到綜合執法部門舉報了,舉報者叫大胳膊,當地土語就是這個意思,他是古魯族人,社區居民登記時起了個東國語名字魯大猛,聽著挺威風的。

魯大猛舉報生活在同一個社區的圖良漢,說他自稱是夏爾的親哥哥。如今夏市長親口說了,假如發現這種人就向綜合執法部舉報,綜合執法部將給予嚴懲並獎勵舉報者。

綜合執法部的接待人員問魯大猛有沒有證據?魯大猛說這是自己親耳聽見的,還帶了一夥人去作證,這夥人也都說他們都聽見了。

接待人員也是當地土著,太了解這些人的習性了,原本就喜歡拉幫結派,這種空口無憑的事情叫人怎麽處罰?

舉報者要麽提供證據,要麽提供查證線索。按照工作程序,接待人員又詢問魯大猛,圖良漢既然自稱是夏爾的親哥哥,他以這個身份做了什麽事情?

只要圖良漢以夏爾哥哥的名義騙了誰的錢財、以辦事的名義收了誰的好處,這樣也可以查出相關線索。

可是魯大猛卻提供不了線索,只是一味宣稱圖良漢冒充夏爾的哥哥,並且告訴綜合執法部的接待人員,只要派人把魯大猛抓起來嚴刑拷打,不就能讓他招供了嗎?

原先班達市的警察問案基本都是這麽辦的,在魯大猛看來,既然夏爾市長要嚴厲打擊這種行為,那麽其手下也會這麽幹。

可是綜合執法部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不可能隨意處罰圖良漢,他們更不可能聽魯大猛的使喚。這個魯大猛和圖良漢很可能有私仇,想借綜合執法部來收拾圖良漢。

無論是誣陷舉報還是確有其事,在沒有證據和調查線索的情況下,綜合執法部都不可能去處罰魯大猛,現場接待人員也講解了政策。

魯大猛這夥人卻不幹了,指責工作人員違反了夏爾市長的指示,並在現場煽動了一群人鬧事,要求綜合執法部必須處罰圖良漢,並且索要舉報獎勵。

有人敢到政府部門聚眾鬧事,這還是新聯盟解放班達市以來的第一次,造成的影響十分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