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萬物初醒, 旭日東升。

沈婉枝起來收拾好自己,推開門。

鎮上人多,早起上班的人也多, 前頭就是鎮政府, 再往鎮北邊是白沙鎮比較大的一個國營酒廠,所以早晨門口來往都是匆匆忙碌的人,偶爾還能聽到自行車鈴鐺的聲音。

這時候大家身上都還穿著粗布藍衣, 走在路上也是這個時代特有的風景線,但每個人臉上都掛著真心的笑。

秦美蓮見到沈婉枝起床,趕緊招呼了起來,“枝枝, 快來吃飯了。”

她和許成軍都是有工作的,這兩天忙著侄兒婚禮的事情,前後奔波忙碌,今天也要去學校, 丈夫一早跟著單位的車 已經去縣城了, 她在鎮小學上班就在鎮邊上,距離近倒是可以晚點過去。

沈婉枝起得不算晚, 沒想到叔叔嬸嬸起的這麽早, 趕緊洗漱完,回到飯桌上。

桌上準備的早餐是紅薯粥,昨晚做的饅頭留了兩個,今天正好一人一個。

還有兩碟自己腌制的醬菜。

因為是新婚,秦美蓮還給她準備了雞蛋。

這樣的生活在這個年代屬於十分好的了。

秦美蓮這個嬸嬸真的沒得說, 一個勁兒的提醒沈婉枝一定要吃飽。

說起來沈婉枝以前也是個小鳥胃, 自從來了這裏也成了幹飯人, 昨晚因為陸雲琛離開, 她吃不下東西,沒想到睡了一覺竟然覺得餓了。

也可能是嬸嬸做的醬菜好吃,十分下飯。

特別那個醬黃瓜,嫩脆嫩脆的。

秦美蓮見她喜歡就叮囑她多吃點,“你和雲琛口味還挺像的,他不是很能吃辣,但就喜歡這個醬黃瓜。”

陸雲琛也喜歡?她這才想起自己好像對他還不是很了解,所以趁著吃飯的時候就問秦美蓮,“嬸嬸,他還喜歡什麽啊?”

秦美蓮想著小兩口剛結婚就分開,結婚又急,肯定好多地方還沒了解清楚,倒是把陸雲琛的事情,事無巨細的告訴了沈婉枝。

說到這個秦美蓮說起了陸雲琛的小名,“枝枝,雲琛小時候被叫過很長一段時間的三寶呢。”說到這個她就忍不住笑,現在這麽嚴肅的一個人,小時候其實很可愛。

“三寶?”這名字怎麽完全和他不搭呢?

“是啊,因為雲琛父親以前認識的字不多,以前的孩子都是雲琛外公取的,想著最後一個孩子了,怎麽著也要讓父親取一個名字,當時他父親剛結束了一場戰鬥,取得勝利,首長還獎勵了他一盤肉包子。”

“雲琛父親高興啊,覺得勝利在望,未來孩子們再也不受壓迫,最好頓頓能吃肉包子,本來說叫包子,怕回去被我嫂子趕出門,還自己改了一下叫三寶。”

“結果回去還是被趕出了門,最後雲琛的名字還是他外公取的,就用三寶做他的小名。”

“到了五六歲,他就不同意了,但家裏偶爾會叫一下,後來他長大了,看著太嚴肅了,連我嫂子都不敢拿這個名字打趣他了。”

“三寶挺好聽的啊。”沈婉枝覺得這個名字很可愛,這個年代沒有叫狗蛋足以見證父母的用心了。

“我們也覺得還行,不過雲琛不願意。”不說以前,現在那都是家裏愛孩子的才會按照大寶,二寶,三寶的順序排下來。

沈婉枝在嘴裏念了一下“陸三寶”,不得不說還是陸雲琛好聽的。

不過陸三寶一聽就很有這個年代的特色。

吃過早飯秦美蓮要趕著去上班,沈婉枝沒工作就留在家裏。

秦美蓮叮囑了她幾句,一個人呆著無聊就去鎮上逛逛,也可以去國營飯店找她二姐。

中午她會回來做飯。

沈婉枝嘴裏應著把嬸嬸送到了門口,她沒離開,而是回到家裏把廚房收拾了一遍。

正好家裏的醬黃瓜已經見底了,就學著了做了一份。

這個時候的黃瓜不是那種很長的黃瓜,是那種短一點胖乎乎的黃瓜,肉比較厚實水分也多,水果不豐富的年代,村裏的人勞作後回家就喜歡在自家自留地摘一根“哢嚓哢嚓”吃著回家。

沈婉枝不是很喜歡,但醬過就很喜歡。

她在家裏忙著做醬黃瓜,坪洲山裏陸雲琛帶人已經走了一夜,五十幾人的隊伍分成了三隊,用包抄的形式追捕蕭震林。

當他帶的人和席致言匯合的時候,兩方都還沒收獲,在山裏走了一夜,大家是又累又餓。

席致言看到陸雲琛,得知道都一無所獲,氣得罵了一句,“他媽的,一個老頭子真能跑,別讓老子抓住他……”

陸雲琛從不會抱怨,而是召集所有人過來,重新分析了一下蕭震林可能逃跑的路線。

坪洲山太大了,這樣盲目追下去肯定不行。

這時候偵察兵也回來匯報,這邊已經沒有人進來的痕跡了。

沒有痕跡那就可能沒有再往山裏深處跑了。

這時候席致言也說,“他能想著跑就肯定惜命,這種山裏就算有槍一個人也容易被野獸襲擊,他肯定不敢往深處跑,我覺得咱們就在這個範圍地毯式搜索。”他還不信抓不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