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9節 邊塞基建

徭役,自秦漢開始,就是官府強迫平民從事的一種無償勞動。這其中包括力役、雜役、軍役等等。從本質上說,徭役也是一種稅務。

和金銀實物稅不同的是,官府派發徭役,收取的是民眾的勞動力。

在古代,徭役是官府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和金銀稅等同。歷代以來,徭役繁多而苛嚴,到了王朝末期,徭役更是進化成為了底層民眾造反的導火索。

小至衙門裏平時擡轎灑掃的粗役,包括修橋鋪路冬季清理河道,乃至去邊塞沙場征戰送糧挑擔,都是官府依靠徭役制度免費征發來的——很多時候,應役的人還要自帶幹糧草鞋,是不折不扣的五銅錢黨。

對於封建王朝來說,徭役是維持官府運作的基本條件。沒有稅款官府會倒閉,沒有徭役,官府同樣撐不過三天時間。

總之,凡是官府不付出酬勞而征發民眾付出勞動力的行為,都可以歸類到徭役中去。

哪怕到了後世,在生產力低下的建國早期,政府同樣會發動民眾搞基建——無論出發點是什麽,喊得是什麽口號,這就是變相的徭役。

說白了還是窮,沒有錢,又想搞建設,就只能這樣了。

然而徭役這種社會管理模式,在人類生產力低下的時代卻又是必須存在的,因為官府無法從民眾手中收到足夠用來支持公共服務的貨幣。

古代社會經濟金融不發達,官府沒有印鈔機,民眾手中也沒有微信轉賬和信用鈔票,事實上絕大部分農戶手中,常年也只有幾個銅板,所以官府只能直接收取勞動力來抵扣稅金。

事實上自古以來就有民眾用掏錢的方式雇人去“代役”,不過這種行為多發生在城市居民和鄉下地主身上,在明代以前不算主流。

真正結束徭役這一社會形態的,還是人類生產力的提高。

工業化的普及,翻天覆地,改變了一切。早在1937年,美國大蕭條,羅斯福就開始雇人挖坑了……一撥人挖坑,另外一撥人填坑。

看看,從機器中噴薄出的商品財富,社會居然已經無法消化,需要政府掏錢雇人挖坑填坑,用來讓停滯的經濟流動起來。

以上,包括那些倒入密西西比河的牛奶,都是工業社會反轉的標志——政府開始想方設法給民眾發錢創造工作機會,再沒有免費徭役一說了,因為只有讓工作的人獲得財富,這些人才敢於去消費無窮無盡的工業品,社會經濟才能運轉,日子才能勉強過下去的樣子。

而這次廣州特區的一號人物丁立秋,在增城縣推動的“新社會實驗項目之新版本徭役”,則是歷史和後世的結合品,是個怪胎。

……

明代早期的徭役分為三種,一為裏甲役,二為均徭,三為雜泛。

裏甲役就是社區勞動,應役者通常就在本地裏坊幹活。均徭是官府經常性的差役,大家輪攤,各種出外遠行的活計都有。剩下一種雜泛是臨時性質,用來應對突發事件。

這幾種徭役形態執行到了明中葉,發生了改變。

首先,隨著外部殖民者帶著墨西哥出產的銀幣滾滾而來,明帝國自然而然出現了一定的通貨膨脹,客觀上為經濟環境增加了一定的流通貨幣。

接下來就是一代名相張居正登場了:一條鞭法。

一條鞭法規定:各州縣的田賦、徭役以及其他雜征總為一條,合並征收銀兩,按畝折算繳納。

一條鞭法大大簡化了稅制,方便征收稅款。同時使地方官員難於作弊,進而增加了朝廷的財政收入。

自一條鞭法之後,賦役貨幣化成為了常態,民眾上交“役銀”來代替征派這種做法,在大明各地普遍推廣開來。

盡管張居正死後,一條鞭法遭到了既得利益階層的瘋狂抵觸,最終被破壞推倒,但是有一些條目卻自然保留了下來,其中就有徭役折算。

然而這一次丁立秋同志來到增城縣後,卻要開歷史倒車了:恢復舊制,征發徭役,征調人員。

增城縣於1630年陽歷12月底,陰歷即將到臘八節的這一天,給全縣人民發出了一道年關難過的正式公告:提前征派崇禎四年的徭役。

一條鞭法之後,為了調節裏坊之間民戶負擔不平均的現象,役銀編審單位由裏甲擴大到了州縣。而這次增城縣征發徭役的命令,正是由縣衙發出來的。

當然了,命令雖說表面上是縣衙發出,但實際上卻是由丁立秋運作推動的。在深刻了解丁立秋的背景和他背後的曹總兵後,谷泰谷縣令這個芝麻官,在這方面是毫無反抗能力的。

明末官場腐敗諸弊叢生,自“三餉”加派之後,上行下效,“三餉”之外,某些地方連鴨餉、牛餉、禾蟲等餉也堂而皇之的出現。至於說提前征收未來年份的賦稅,那更是司空見慣,都不算是新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