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 且觀其才

寡人有疾,寡人好色。

小高王並不覺得這有什麽問題,作為現代人,這個時代沒有手機、沒有電腦,娛樂資料匱乏,若是連女色都勾不起自己的興趣,那簡直就沒有一點人模樣,屬實是超凡脫俗了。

但高澄不知道究竟是什麽樣的誤解,才讓崔家請托散騎常侍、監起居注的盧元明為他們傳話,願意將崔娘進獻,換取自己無罪開釋崔甗夫婦。

自崔甗入獄以後,越來越多的細節被流出,眾人也都知道了整件事情的起因是來自崔暹的打擊報復。

盧元明之所以趟這渾水,歸根結底,只因就是他與崔甗一同對趙郡李氏、博陵崔氏開嘲,想借做媒的機會向高澄示好而已。

高澄面色不豫,也讓盧元明忐忑不安。

“你回去告訴崔家人,我高子惠相貌、權勢,皆為一時之冠,若有所好,自會登門求娶,何須脅迫婚嫁,做這等卑劣行徑。”

哪怕是元靜儀,小高王都從未脅迫過崔括,他好色歸好色,但也有自己的驕傲與底線。

盧元明趕忙告罪而退,媒人沒當成,反沾染了一身騷。

崔家眾人得知高澄態度,馮氏已然絕望,崔娘卻心情復雜,正如高澄所言,無論相貌、權勢他都是上上之選,如今一番話更使她覺得對方行事堂堂正正,當是能夠托付終身的良人。

然而,所有人都沒想到,轉機很快到來。

救下崔甗性命的並不是崔娘的姿色,而是高澄聽說崔贍正走訪各地,體察民間疾苦,希望能在京試獻上強國富民之策。(見245章)

崔暹與崔甗並非一己私仇,而是崔甗辱及博陵崔氏,小高王因而將博陵三崔盡數喚來。

高澄把崔贍遊歷之事告知,直言道:

“今有宇文泰逞兇於關西,又有蕭衍偏安江左,關東雖強,畢竟大業未成,余以為當不拘一格降人才。

“崔贍有報國之志,不應因其父而斷其道路,吾意,將崔甗收監,不急於定罪,且看來年京試。

“若崔贍真為國士,且勒令崔甗致仕,不以罪加之,若崔贍志大才疏,即依律處置,諸君以為如何?”

北魏自馮太後為官員發放俸祿後,孝文帝對貪腐者做出‘贓滿一匹者死’的懲罰規定,也就是貪汙了一匹布的價值,就要被處以死罪,如今一匹布市價僅為三百錢。

這一措施嚴厲歸嚴厲,但根本就沒有可行性。

真要嚴格落實‘贓滿一匹者死’的規定,除了杜弼、張曜等少數廉潔之士,有一個算一個,滿朝文武必定要死上十之八九。

這項規定自孝文帝頒發以來,基本流於表面,也導致無法真正對貪腐之人依律進行懲處。

高澄與宇文泰革新律法,對這一制度進行更改,都將死罪數額定在三十匹布,三十匹以下,按照受賄金額多寡,在革職之外,依次有鞭、杖、徒、流,四刑不等。

其實哪怕高澄、宇文泰將贓滿死罪的數額提高到三十匹,對於大多數貪腐官員來說,一旦被查實,依舊是一個死罪。

畢竟三十匹布的數額並不多,魏明帝時,清河郡有五百人西戍,欲回鄉途經趙郡,因盜匪橫生,道路斷絕,於是湊了一千匹布向李元忠求助。

而崔甗的贓款自然並不止三十匹,高澄的意思很清楚,崔甗是生是死,全看其子崔贍是否真有利國利民之策。

如果崔贍爭氣,高澄可以只勒令崔甗去職,歸鄉養老,而崔贍也不會因為身為犯官之子,三代不能為官的規定,而報國無門。

可若是崔贍拿不出令他滿意的策論,崔甗自會依《太昌律》治以死罪。

崔暹、崔昂、崔季舒對此並無異議,說到底,一眾信都元從中,比崔甗貪得多的,大有其人,真要眼裏容不得半點沙子,最先要殺的就是陳元康。

而之所以獨獨整治崔甗,只是他口無遮攔,因一句‘黃頷小兒也能當得起重任?’觸怒了高澄。

高澄願意給崔贍一個補救的機會,拿出利國利民的可行之策,來救他一家,崔暹等人也說不出二話,畢竟說到底,整件事情,小高王自己才算是真正的苦主。

關於此事的得失,高澄心中自有計較,少殺一人,換取強國富民的可行之策,無論如何都是賺。

至於制度破壞,不定罪,也就沒有破壞三十匹贓滿的制度,如今東魏朝堂贓滿三十匹以上,未定罪者,數不勝數,也不缺一個崔甗。

歸根結底,留下有用之人,剔除無能之輩,才是在這個時代應該秉持的反腐態度。

高澄的態度很快被傳給崔家人,他們也趕忙寫信,讓崔贍莫要回京,好好在地方準備來年京試,那才是救父的方法。

邢邵上表請辭兗州刺史一職,辭章很快被同意,高澄連挽留的姿態都懶得去做。